返回第29章 有钱真好(1 / 1)下雨天跑步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王枫怀揣暴发户的心情,先是到了魔都市中心一家有名气的豪华餐厅狠狠地搓了一顿。以前在大学里做兼职的时候经常路过,看着这家餐厅外面豪华的装横和进出的达官贵人。心里还默默地想着自己什么时候能在里面吃上一顿,时过境迁,现在竟然有底气走进去了。

直接叫服务员开一个单独的包间,哦,包间的最低消费是4888元?没问题,信用卡里的钱给他了无限的勇气。

这家餐厅的特色餐点,1088元一只的素鲍鱼。

每天限量葡萄酒,所谓的98年小拉菲,7800元一瓶。

加拿大进口鲜龙虾,3088元一只。

精品地三鲜,白菜豆腐清汤.....

王枫点了一样又一样价格不菲的菜,把一边写单的服务员吓都地一愣一愣的。

“先生,如果是您一个人的话,点的菜就太多了,而且价格都不太便宜。”女服务员脸上有几分犹豫地说道。

“没关系,我就能吃这么多,快去下单吧。”听见女服务员的话,王枫脸上露出无所谓的表情,但心里已经有些得意与畅快了。

他何曾可以这样不用太关注价格地点菜,想到以前精打细算买菜的日子,满满都是泪啊。

有钱真好。

不过有钱归有钱,该吃完的还得吃完,特别是先生他的胃口比以前大了很多,身体对于能量的摄入也越来越多,以至于把上的几道菜都吃得七七八八。

打了个饱嗝,把高脚杯里的最后一口葡萄酒眠了眠,感受着葡萄酒滑进喉咙时那柔顺的感觉,他心里一片满足。

“先生,一共是38510元,我们为您免去零头,您是刷卡还是微信?”

“刷卡。”王枫随意地拿出身上的一张信用卡,没看是那一张,反正每张卡上都有几十万,不会刷不出钱来。

女服务员看着王枫眼都不眨地用卡刷走了3万8,看着他的眼睛里已经满是诧异与震惊了。

这是谁家的富二代啊,又帅又有钱,虽然身上的衣服看起来不太像有钱的样子,但能一脸不在乎地付这么多钱,肯定是家里有矿啊。

走出餐厅的王枫当然不知道女服务生的心理活动,但他看了看已经彻底亮起来的街道和街上走过的西装革履的白领与穿丝戴袜的年轻女性。

心想自己应该要去买几件衣服了。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身上穿上一身有档次的行头,到哪里办事都容易上几分。因为绝大多数人对他人第一印象的构成很大程度源于他穿的衣服是怎么样的,是否整洁,是否有档次,甚至是否属于名牌。

而且他不是那种就是想要穿着平平无奇的衣服去低调,去扮猪吃老虎,去装逼打脸。相反,以前受过冷眼旁笑的他,很明白一身衣服的作用。

虽然他以后应该不用借着一身衣服去讨别人了。得到了穿梭空世界能力的他,终究会立于顶端,无论是那个世界。

走进附近叫光正的繁华的商场,随便走进一家位于一楼的名牌服装店。一般能在这种商城一楼的服装店都基本是属于那些比较有名气的奢侈品牌。

婉拒了年轻漂亮的女服务生的招呼,在男装区逛了起来。随便拿上几件看地顺眼的衣服,西装?来一件。摸上去挺舒服的休闲服,拿上几件。名牌裤子随手拿着几条。

至于价格?他没怎么看,反正也花不了多少钱。

在女服务员艳羡又带着几分暧昧的眼神中。王枫用另一张卡付了钱,提着大包小包走出了商城。想着不会在那个拥挤的出租房里住了,他就随手打了个车,打算去附近一家高级酒店住上几天。

再好好享受一番。

..........

一间没有开灯的黑暗房间。

“货物到了吗?”漆黑中一道人影,用手机拨了一串号码。

“到了,两天之后就能交货。”手机里穿出一道不以为然的声音,“你急什么,我的办事能力你又不是不知道。”

“知道个屁,你TM上次差点连累我被美国佬盯上,搞得我差点没逃出去。”赵守义有些气急败坏地道。

“张三,要是让我有机会碰到你,我把你打得屎都爆出来,再让你吃下去!”

“放松放松,上次是个意外,我保证这次绝对没有问题,我从中美洲一个玛雅遗迹里找到不少好宝贝,这次我们肯定能赚翻。”

手机里,张三的语气里逐渐带上几分兴奋。

听到张三的保证和好消息,赵守义稍微平静了一些,但还是带着几分警告说道。

“上次我们的动作太大了,太多人注意到我们了。我们干完这票,就销声匿迹一段时间。”

“这次的话赶紧完成,早点分钱早点消失。”

“好,交货的时候我会通知你的,就这样。”张三挂掉电话,关机把电话卡給取了下来,放在桌子上。

真实名字是侯三,而他给自己取的代号叫张三,至于为什么取这个代号,不就是国内有一阵张三梗嘛,他觉得这个名字很契合他的职业。

没错,他是个摸金校尉,从小跟随着师傅学习盗墓的本领。

在出师之后,继承师傅的遗志,开始计划盗墓。但他要盗的墓,不是国内的,而是中美洲的墓,特别是遗失在丛林之中的古遗迹和墓穴。

这几年陆陆续续在丛林中盗了七八座遗迹和墓穴,有玛雅文明的,有阿兹特克的,还有其他大大小小的不出名的文明的墓穴,掏出了不少好东西。

但是因为一开始太过猖狂,也还没什么经验,出手东西时不干净,慢慢地被警察盯上了。所以本来他打算干完上一票就飞去其他地方享受人生了。

但上个星期时候,他的一个线人告诉他,在一片未开发的丛林里发现了一座疑似祭坛的遗迹。

他本来都想着金盆洗手的,但脑袋一想,那就干最后一票,反正都快离开这个地方了,不干白不干。

再说,在中美洲诸多古文明遗迹里,祭坛是价值颇高的目标。

因为那些美洲古文明就喜欢信仰各种各样的神,又喜欢供奉东西,所以在那些供奉的祭坛里,埋着的珠宝黄金和文物特别多。

所以他就决定再冒险一次,但过程很顺利,他成功地挖出了一些好东西。

现在这些东西都存放在他的安全屋里,等到明天通过特殊的渠道运出危地马拉,送到各个金主的哪里。

至于这些好东西,黄金珠宝就不说了,更加值钱的是那些雕刻着字的泥板和各种祭祀用具,欧洲佬特别喜欢,給的价钱也高。

但是他甚至还从祭坛的中央挖到了块巴掌大的白色的水晶。

但这块水晶的质地泛着塑料感,说是从祭坛里挖出来的,恐怕都没有人会信。哪怕这水晶就算是什么文物,不能卖钱又有什么用,所以他干脆丢在回国的行李里。

就当纪念这些年摸金生活的纪念品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