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系统将方丈岛方位以箭头的方式展现出来之后,昊宇便向着箭头所指的方向飞去。
而昊辰和赵公明也是紧随其后。
就这样飞行了半年多之后,昊宇突然停了下来,看着眼前的海面说道:“我们到了!”
昊辰自然是不会问为什么他看不见这种问题的,而有了了上次找瀛洲岛的经验之后。赵公明也是知道方丈岛应该是被阵法给隐藏在了虚空之中。
随后赵公明便说道:“师尊,那我们一起将这护岛大阵给破开吧!”
而昊宇却出乎赵公明意料的说道:“不必,我们且退后,让昊辰来吧!”说完便带着赵公明退后了约有一公里的距离,似乎是要将地方给昊辰让出来。
“行,我来就我来,谁让我就是一工具人呢!”昊辰发了句牢骚,而后弑神枪便出现在了手中。
下一刻只见昊辰对着面前的空间随手便挥动了手中的弑神枪,而后瞬间枪芒飞出。下一刻只见原本应该向着远处飞去的枪芒在划过昊辰面前的空间时,却是突然撞上了一道绿色的光幕。
那光幕出现的没有任何痕迹,只是在枪芒到达那里的时候便突然显现了出来。下一刻二者相撞顿时发出巨大的声势。
而后只见昊辰的攻击在碰撞之中消失,而那光幕则是可以清晰的看到上面出现了丝丝的裂痕。
这就说明在昊辰随手一击之下,那方丈岛的护岛大阵便已经几乎是要奔溃。
而昊辰见一击之下居然没有使得大阵彻底奔溃,便抬手对着那已经残破不堪的屏障又是一枪横扫而出。
这一次那屏障再也没有撑住,两方碰撞也并没有发出任何的声势。只见枪芒在触碰到屏障的瞬间便直接穿破了过去,而那绿色屏障也被其在转瞬只见便给彻底撕碎。
穿过屏障的枪芒也并没有消失,而是依旧向着远处飞去,知道撞上了距离方丈岛不知道有多远的一座小岛上,瞬间那小岛便被其打的四分五裂,从此消失在了洪荒之中。
而在屏障消失之后,一座庞大的岛屿便出现在了昊宇几人的眼前。
只见其上遍布灵根,先天灵气充裕,着实是对得起他作为三仙岛之一的美称。比之那蓬莱岛可是好了太多了。
而在其垂涎的一瞬间,昊宇便已经带着赵公明出现在了岛上。
昊辰见自己打开的岛屿,自己都还没上去便已经被昊宇二人给捷足先登了,也是瞬间便出现在了二人的旁边。
不过也没有多说些什么,只是默默的站在昊宇的旁边。
而昊宇则是说道:“既然方丈岛已经显现,那我们便尽快的找到其核心将其炼化吧。”
听到此言的昊辰和赵公明也是点了点头。
随后三人便有开始了新的一轮找核心的行动。
或许是因为三人运气好,又或许是因为方丈岛从未出世,所以核心也并没有怎么隐藏。只三天的时间便被昊宇给发现了。
而后昊宇便召回了昊辰和赵公明二人,对其二人说他要开始闭关炼化核心了,让二人为他护法。
而后便随意找了一处地方开始炼化。
而在昊宇开始炼化方丈岛的时候,位于不周山的女娲却是感觉自己无论如何都无法进入修炼的状态了,似乎是冥冥之中有一道声音在她的脑海之中说让其不要再闭关修炼了,要其去洪荒大地上转转。
此时的女娲才不过是一尸准圣而已。
而按照原本的洪荒剧情来看,女娲有这种现象时虽然依旧是准圣初期,但是时间上却是要推迟很久很久。因为女娲出去的洪荒虽然不是立马就要成圣了,但是对于普通的洪荒修士而言,哪怕是数万年的光阴也是很快乐。而导致女娲证道时间提前的原因就是昊宇这个变数的出现使得妖庭提早的出现了征战洪荒一统洪荒的念头。
而这就导致了整个洪荒时间上提前,所以六大圣人出现的时间也将会有相应的提前。
而远在东海的昊宇自然是不知道因为他的缘故使得整个洪荒都开始了快进模式。当然就算是知道了,昊宇也不会在意的。毕竟就算是快进,成圣最早的女娲也还需要至少数万年的时间。而有这数万年的时间,昊宇认为自己包括自己的三尸都已经能够完成法则证道成为混元大罗金仙了。
而此时在北冥海之中的鲲鹏也是脑海之中也出现了一种特殊的声音,告诉他似乎是应该去洪荒之中看看而不是一直龟缩在这北冥之中。
起先鲲鹏并没有理会,只是这个念头似乎是一直都挥之不去,就好像是扎根在了鲲鹏的脑海之中了一般。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念头不但没有减弱,反而愈发的强烈了起来。
于是鲲鹏只好飞出了北冥。
离开北冥之地的鲲鹏下意识的便向着东方而去。
一路之上,鲲鹏见到了众多弱小的种族。见其似乎都是妖族之属,却是因为相互之间无法沟通导致了大战,内心深处便出现了一个念头——创造一种文字。
起初这种念头并不强烈,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这股念头也是愈发的强烈了起来。
再说昊宇,在变闭关之后半年的时间其便已经完全炼化了方丈岛。至此三仙岛皆是归昊宇所有。
而在昊宇炼化完方丈岛之后,便拿出了之前系统奖励的三仙岛融合的方法。查探之下才发现只要是炼化了三座岛屿之后要融合将会是非常简单的一件事。
便出来这对不远处的昊辰说道:“我已经炼化完方丈岛了,接下来我要控制三仙岛进行融合,我们先回瀛洲岛吧。”
而后昊宇便直接撕裂而去,而昊辰也是带着赵公明紧跟其后。
回到瀛洲岛之后,三人便发现三宵和六耳猕猴都已经出关了。
昊宇看着几人说道:“正好你们几个已经出关了,不然我还要再等一段时间。”而后又说道:“接下来的动静可能会有些大,你们几个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