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文森特只清楚那位秦队是个头目,以及此人与蓝听迟关系匪浅,除此之外,文森特一无所知。
不过文森特可以肯定的是,这位秦队风尘仆仆地赶到北部,目的在绝对在蓝听迟,亦在他。
至于为什么,或许他应该去查蓝听迟,她与那秦队究竟是何关系。
少顷,文森特捏住眉头,神色微微不耐。
活了半生,他从未见过蓝听迟这般女子,外软内硬,暴戾手段,娇柔皮囊,也正因如此才迷惑了他的视线。
辈子的他,居然天真地认为蓝听迟只是个野心宏大的女人罢了。
他们之间为双向筛选,谋共赢合作,文森特笃定蓝听迟所想,亦是他所能放出的条件。
殊不知,这份自信让他输得一败涂地。
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全程都被蓝听迟耍得团团转。
直到辈子山崖边三方对立,那位秦队再次出现一颗子弹废掉他的右手,那时候的他才明白,蓝听迟在玩他。
而他,心甘情愿地钩了。
文森特的确自信,可惜这份自信用错了地方。
只要他当初多注意程迦蓝的小动作,不会看不出程迦蓝的真实用意,程迦蓝根本就没有想过在北部长久生存,如此,又岂会与文森特搭建长期合作?
但没有如果,哪怕文森特身有着其母基因,可是其父卿赫然的基因同样强大。
所以,作为自大者的后代,让文森特时常自省,是无稽之谈。
这么看来,程迦蓝当初在北部敢有那般狂肆的作为,根本就是拿捏住了文森特的性格弊端。
强势惯了,再去自谦,中间的过渡期会很痛苦。
索性,文森特狂傲,那程迦蓝就让他陷阱狂傲中无法自拔,最后变得与他父亲一般刚愎自用。
与捧杀不同,小打小闹捧臭脚的招数,文森特一眼就可辩出,所以程迦蓝的手段更加高明些。
她巧妙地利用了虚假同感偏差,因为她很清楚,只要她的目的不败露,文森特几乎百分百会认为她一定不会在短时间内离开北部。
事实也证明,程迦蓝猜对了。
文森特身毕竟流着卿赫然的血,多少会染些许“卿味”,会形成一种错误共识效应,再正常不过。
况且,身处于北部核心的主人公,文森特在北部根本不需要自谦,抬手就会无数人追捧,何必自找不痛快?
说到底,性格问题造就所料结局差异,加之辈子的程迦蓝多次对文森特输出自我观念,告诉文森特手快则胜,手慢必败,导致后来的文森特行事开始求速而非求稳。
动作越快,留给思考的时间就越少,而越不思考,曾经潜在的危险会越来越大,最后待到发现身边处处险境之际,早已无力回天。
就如同辈子的文森特直到程迦蓝不想再装才回过神,原来自己只是程迦蓝脚下的一块跳板。
可是觉察之后就能实现力挽狂澜?
不会,文森特仍然只能被动接受这个让他似一败如水的结果。
错不在任何人,他想得太多了。
仅此而已。
简言之,文森特想得太多,而程迦蓝想得太少。首/发/更/新手机版
长期的思维模式一旦被固定,就会形成框架,而打破这个框架,甚至需要付出血的代价。
亦如山崖边被废掉右手的文森特,他为自己想得太多,付出了一只手的代价。
那时的文森特已陷入疯狂,以他的性格,势必会要质问程迦蓝。
未料,那个让程迦蓝失态的男人出现了,对方以一颗子弹断了他的右手,而过往合作者程迦蓝无动于衷。
整个过程文森特付出的不仅是精力与期待,更有尊严。
因为程迦蓝的特别,所以让文森特动了与她长久合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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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头,但此话文森特没办法明说。
他以为,凭自己与程迦蓝合作期间的默契,程迦蓝必能意会他的目的,而且在北部混,程迦蓝的最优选唯他一人。
不曾想,结局与文森特所念截然相反。
从合作者的角度来看,即文森特的角度,程迦蓝这么做是完全利己,不完全利他。
试问,双方合作,其中一方今后要单飞,在离开前岂会不告知另一方自己未来的打算?
而站在临时结盟的角度来看,程迦蓝此举没有任何可攻点,从始至终程迦蓝没有给过文森特所谓的承诺,一次都没有。
那么,何有程迦蓝理亏的道理?
两人从程迦蓝蓄意接近文森特那刻开始就错了,认知差异,导致结局相悖。
文森特与程迦蓝互下杀招,是必然。
然而这点程迦蓝料到了,同时也做足了准备,只是文森特直到真相揭开的那一秒才得知,文森特注定输得极惨。
如果程迦蓝只是单纯利己还好说,但程迦蓝在北部可是借着文森特之手达到了诸多目的,甚至遵照自己的意愿改变了文森特的行事风格,这点是最狠的。
罪恶的温床,滋生着种种暴虐,狼奔豕突的险境下,若要生存,只能比他人更狠。
作为北部公认的天之骄子,文森特身自然不可能没有北部人的特征。
北部人崇尚暴力,这点文森特身也有,不过若只有这一个特征,不足以令文森特在众多血腥暴徒中脱颖而出。
唯有反差可保文森特独占鳌头。
什么反差?
当然是一群暴徒中最善攻心之辈身的反差感,幸运的是,文森特辈子还未在程迦蓝手中吃亏之前,身兼备攻身攻心两种手段。
也就是说,北部人有的特性,属文森特最出类拔萃,而北部人没有的特性,文森特亦有。
玩得了狠招,也用得了智计,这是超9成北部人没有的特征,而剩下那不足一成的人,则是文森特亲手培养出来的手下。
具体例子可见亚瑟。
等于当年未遇见程迦蓝的文森特,完美得无懈可击。
一群暴徒中最善攻心之辈,自会引万千双眼驻留,这也是文森特在北部名望显赫的根源所在。
然而被程迦蓝这么一折腾,文森特逐步被北部人同化,最具竞争力的特征磨平,等同于直接砍掉了文森特最粗壮的一条臂膀。
纵然程迦蓝所说的求速不求稳能够于短期内得到巨量好处,可是以全局性视野分析,此举无异于自杀。
因为拼手狠,卿赫然在年龄要比文森特更有优势。
毕竟这么多年不是白混的。
只是文森特沉浸在程迦蓝亲手编织的幻境中,程迦蓝同为手段狠辣的暴徒,他们就是同类人。
而这份来源于程迦蓝身的认同感,居然成为了让文森特甘愿锯掉自身优势的理由。
过程完美地演绎了,什么叫做水消失在水中。
从神坛到地狱,消失得悄无声息,细思极恐。
辈子的文森特活了三十多年,钱权不缺,除去父爱母爱,唯有程迦蓝他没抓住,更不要提得到。
他不清楚自己对程迦蓝是何感情,他只明白,这个女人,必须得到。
屋内静得骇人,忆及往事,文森特呼吸微乱。无/错/更/新p
桀骜前半生,他算是彻底栽在蓝听迟手中了,种种经历衬得他像个只能被玩弄的傻子。
脑海中始终有条线理不清楚,文森特头痛欲裂。
那位秦队,据说与国际刑警队关系匪浅,曾经出任务的时候好像在联邦云溪城逗留了许久。
蓝听迟的警惕性比他有过之而不无及,他目前只明白蓝听迟也带着辈子的记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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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才能敲定蓝听迟这辈子必会再接触他父亲。
现在就看与北部的合作进程如何了,这次卿言之出手意外助他脱险,几年内他父亲不会再轻易对他动手,那么
与北部的合作,他绝不会放手。
蓝听迟的身份他迟早会查清,当然,在查她的身份之前,那位秦队他同样不会放过,他的右手断在对方枪下,他要让那个男人用一双手来还。首/发/更/新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