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九十二章 民谣有三,听者有三(1 / 1)云梦羽泽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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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买到了?我找了30个人,都没有抢到!”

“是啊,这票也太难抢了!”

“谁说不是呢?演唱会就那几万个座位。但是想要这票的人却有上千万人,想抢这票的人至少上亿。”

“虽然听起来很夸张,但事实还真是如此。一个人拉几十,上百人,几百万人就能拉上亿人了。”

“这就像那个横空出世的拼多多一样。一传十,十传百。堪称恐怖!”

“是啊,还有很多人是想要凑个运气,看能不能抢到一张票,现在外面已经炒到八千了,甚至现在还在持续性上涨。一张几百块钱的票,翻几十倍!”

“究竟是什么让他这么火爆?”

“有上一次演唱会爆火的原因,三十多首歌,比得上其他天王巨星开几场演唱会了,气氛特别火爆。在结束之后,很多人都非常后悔没有抢票。”

“有上一次演唱会的原因,不过我感觉应该也有这次功夫的助力。”

这里的人都在分析夜辰为什么爆火,并且这么持久,还有这次的演唱会为什么可以这么火爆。

分析了半天之后,他们得到了一个,所有人都认同了结论,那就是夜辰的爆火不可复制。

无论是那些传世经典的歌曲,还是功夫的票房都不是资本能够决定的。

一切的根本还是需要艺术,有质量打底。

……

另一家娱乐公司同样在一个大的会议室里面。

“夜辰这件事情你们分析出了什么?”

主位置上,一个中年男子看着下方的众人说道。

“资本的力量没有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才华可以战胜一切。”

“虽然有些不可思议,但事实正是如此。”

“只要才华有,质量过硬。哪怕不需要资本的推动也能火爆。”

“夜辰就是如此,昨天晚上我看了关于他的所有事情,从第一次登上从零开始的时候。他就凭借着逆天的颜值,还有夫妻,收租大佬的身份。迅速出圈,进而引起了小范围内的火爆。”

“没错,最开始的时候,他背后并没有资本的大手,哪怕是现在,也是如此。唯一变了的是多了一个支持者,中影娱乐总裁,汤晓情。”

“不看其他,夜辰身上有中影的标志,这一波不仅夜辰火爆全网,中影也凭借着夜辰甩开了我们,如今娱乐圈的局面就是一超多强。”

“一个顶流就能有这么大的影响,简直令人难以想象,现在看来,夜辰一个人就可以顶一个公司。”

“我想反驳,但找不到理由,我提议现在应该找一个真正有才华的艺人了,不然长久以如此。我们注定会被淘汰。”

这句话说出口后,屋内的众人都沉默了。

现在娱乐圈的很多公司,走的就是流量包装的路线。

这样带来的好处就是成本低。见效快。基本不会亏本,唯一的缺点就是影响不太好。

发展了这么长的时间,他们已经发现这个模式的缺点了,如今国内的观众们,不再是以前那么傻。

很多人已经逐渐发现了如今的娱乐圈变化太大,喜欢国产电影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

这就带来了一个后果,流量一直在下滑,收益也一直在减少,韭菜同样也是如此。

在这无尽深渊之中,夜辰带着他那三十多首经典音乐,还有功夫横空出世,自然是佛挡杀佛,神挡杀神,没有任何人,任何公司,任何资本可以阻挡他成神的脚步。

此刻的夜辰已经无敌,只要自己不作死,就没人能把他拉下来。

自己有钱,还非常多,后面还有中影娱乐为他出谋划策,同样,好像还有官方的影子。

这样的人,他们都没有办法,既然没有办法阻止,那就只能提升自己了。

事实证明,在夜辰重生之后,流量时代已经呈现出一种颓势,随时都可能凋零。

“我同意,流量时代已经过去。必须趁着这一波风潮拿出我们的实力,不然很有可能。吃大亏。”

“看了关于夜辰到事情,我们公司现在必须立刻转型,培养出几个头部。然后发挥流量明星最后一波余热。”

“没错,我同意。”

会议室里面大多数人都表示同意这个做法。他们已经到了这个层次,自然知道娱乐圈的发展趋势。

流量明星本身就在国民的大力打击之下越来越少。先前的那种,随便找几个颜值比较高的,会跳舞的明星,然后拍一个视频包装一下,就可以引起一大波的颜值粉。

但是现在嫌我通了。同样会有人看这些视频,但是他们只把这些明星当成是一种网红,仅仅是欣赏,不会为他们付出任何的金钱。

这就是一种发展趋势,很多娱乐圈的高层都发现了。发现了途径,就是钱少了。

同样的事情,没有以前赚的多。直接就是腰斩,自然就说明这个生态已经不适合如此发展了,必须要重塑,改变,不然就等死。

“好,现在把手里面所有的流量明星全部榨取干净,之后通知各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搜寻各种有才艺的人。可以是民间艺人。可以是街头举行,总之,只要有才能全都要。速度要快!”

“没问题!”

“早就该这样了。”

下面的做人都没有反驳,如果是几个月前,夜辰还没有出现的时候,这样做肯定会有人反驳,因为哪怕流量越来越少,但还是有钱赚。

不过现在不同了,夜辰的出现,打破了所有人的布局。如果现在他们不这样做,其他的娱乐公司比他们反应更快,那他们注定会被淘汰。

吃的就是先机!

找那些有才能的艺人,最后经过资本的大力包装,一定不会让他们亏了,只是成本更高,可能赚的不是特别多,但胜在安稳。

像他们这个公司如此选择的并不在少数。很多顶级娱乐公司都反应过来了。

只是有的人是想等到夜辰这一次演唱会开完之后再做决定。

……

外面那些娱乐公司的决定,家里面的几人自然不清楚,他们的那些决定也不会影响到汤晓情的公司。

因为中影娱乐走的一直就是实力偶像派,她的公司里面,都是有实力的人,基本上没有那些流量明星,没有小鲜肉,也没有小仙女。

在国内,中影娱乐的口碑是最好的。

一天的时间匆匆过去,夜辰几人在剧组里正常拍摄,汤晓情一直在忙着演唱会的场景问题。

“你到歌曲都想好了吗?还有伴奏服装。”

晚上吃饭的时候,汤晓情看着夜辰问道。

“一切都没问题。”

空闲的时候,夜辰已经把伴奏都拷贝到电脑上了,至于服装,民谣要什么服装?

“到时候别出现什么大的问题就行。”

“不会,不会,你放心。”

夜辰拍着胸脯保证道,作为一个文抄公如果一场小小的演唱会都搞不定的话,真的是丢脸。

……

第二天晚上七点半,此刻的演唱会现场已经挤了很多人。

夜辰几人到的时候,都被现场的人群给震惊到了。

密密麻麻的,到处都是人。

此刻夜辰总算是理解到什么叫人潮汹涌了。

“老公,你看!”

林清雅拉着夜辰的胳膊略显激动地说道。

“怎么了?”

夜辰说着就转头看向林清雅指的方向。

看清楚之后。他眼中也有一点震惊,远处的写字楼上灯光明亮,可以依稀看到很多的人影。

每个楼层都亮着灯,灯前都有一个或者几个的人影。

他们都是通过在高处俯瞰来观看演唱会。

这是夜辰所没有想到的,在他的印象之中,好像只有国外的某些大型运动会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比如说足球。

所以这一刻不只是夜辰震惊了,旁边的汤晓情还有江婉儿都感觉有些惊讶,这样的情况真的是头一次见。

不仅仅是他们,还有一些人把。这里的一些情况都拍成视频发给朋友或者发到网上了。

“这也太夸张了吧!赶紧走,不能让他们看见你,不然今晚指定是进不去了。”

林清雅拉着夜辰的胳膊说道。

……

几个人悄悄咪咪的从备用通道进去了。

当然不可能没有人发现,不过发现的时候已经迟了,夜辰几人已经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之中。

在后台。把歌曲的伴奏还有服装什么的都准备好,然后安排了一下一切准备完毕,夜辰就独自一人上台了。

毕竟这次的主题歌曲是民谣,只需要坐着就能把歌唱完,并不需要什么伴舞。

林清雅也是乐的清闲,就与江婉儿还有汤晓情几人在小屋里面坐着看台上的夜辰了。

外面众人看到夜辰拿着吉他上台之后顿时就爆发了。

过了好一会儿,夜辰才把这些激动的人们安抚下来。

“前天的时候我已经在网上说清楚了,今天的演唱会主要分为两个类型,民谣与摇滚。”

“支持大佬,虽然没有我喜欢的古风,但只要是大佬的歌我都喜欢!”

“没错!只要是大佬唱的,甭管是民谣还是古风哪怕是rap都行。”

“我平时就喜欢听民谣,希望大佬的歌能给我带来一些惊喜。”

“超爱民谣,民谣永远的神!”

过了一会儿之后,夜辰抬手下压众人,这才慢慢平静下来,看着夜辰。

“民谣有三:远方,爱情,理想。听者有三:无助,孤独,彷徨。”

在夜辰开口之后做人都安静下来,静静听着。

“你爱听民谣,你说民谣有三:远方的姑娘,手里的吉他,南北方,听者有三:手里的香烟,心里的孤独,杯中酒。”

“姑娘是爱情,吉他是梦想,南北方是远方,香烟是记忆,孤独是经历,酒是满满的回忆。回忆是,经历过的事,看过的书,爱过的人。”

整个演唱会现场只有夜辰的声音。

所有人都在静静的听着,包括远方高楼上的人也是如此。

“接下来第一首歌,成都。”

“卧槽,成都是我的家乡!”

“老乡啊!我也是成都的。”

“大佬为什么会用成都来命名呢?大佬以前去过成都?”

“管那么多干啥?听就完了!”

“咳咳…”

夜辰清了一下嗓子,然后转身对后台的人说道。

“开始吧。”

话音刚落,一个明显平和的伴奏就响起来了。

同时夜辰的声音也响了起来。

“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昨夜的酒,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

“余路还要走多久,你攥着我的手,让我感到为难的,是挣扎的自由…”

“超级好听啊!”

观众席上有人小声的对旁边的人说道。

“嗯嗯,安静点。”

副歌部分来临,众人的精神更加集中了。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走到玉林路的尽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

一首歌唱完,众人都还沉浸在刚刚的音乐之中。

“这首成都,送给大家。”

夜辰的声音把大家从沉浸之中惊醒。

“再来一首!这也太短了吧,短小无力,再来!”

“我也要!”

“还有我!”

很多人在被夜辰惊醒之后,就叽叽嚷嚷得非常热闹。

夜辰自然不会再唱一遍成都,调整了一下姿势直接说道。

“我再唱下一首歌吧?”

“好,没问题!”

“一直唱!”

“接下来这首斑马斑马送给大家。”

楚河的声音刚刚落下,全场的观众就安静下来了。

“可以开始了。”

“斑马斑马你不要睡着啦,再给我看看你受伤的尾巴,我不想去触碰你伤口的疤,我只想掀起你的头发…

“斑马斑马你回到了你的家,可我浪费着我寒冷的年华,你的城市没有一扇门,为我打开啊,我终究还要回到路上…”

“这首歌有点意思啊。”

“想找一个渣男,然后和我分手,我就突然不相信爱情,努力工作,走上人生巅峰。”

“斑马斑马你来自,南方的红色啊,是否也是个动人的故事啊,你隔壁的戏子如果不能留下,谁会和你睡到天亮,斑马斑马你还记得我吗,我是只会歌唱的傻瓜…”

“我最初喜欢民谣,并不是因为什么文艺情怀,纯粹是因为民谣歌手的声音,浅浅淡淡的,带着点嘶哑,唱着简单的歌,却像在诉说着某个遗落在时光尘埃里的久远故事。”

ps:人该死,歌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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