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您用餐愉快。”
陈煦送完最后一单,看了一眼时间,已经过了十二点,脱掉背心,骑上那辆二手电动车回去了。
回到租屋,他先洗了个澡,然后吃了一桶泡面,吃饭喝足后,坐在椅子前等待了起来。
时间来到凌晨一点整,他脑海中那个光门最后一格能量也随之充满,轰的一下,意识不断攀升,直到彻底变成了黑暗。
视野恢复的时候,四周一片漆黑,惟有一根金灿灿的东西非常显眼。
这是,那根金手指?
陈煦发现自己缩在那个猪肉摊底下,还是停留在穿越回现实时的场景。
也就是说,他穿越回现实后,这个世界的时间也是静止的。
这意味着,他的时间比别人多了一倍。
他深吸了一口气,压制下翻腾的内心。
这里刚刚死了人,不宜久留
陈煦用衣角包起地上那根金手指,紧紧攥在手里,从桌子底下爬出来,快速离开了现场。
他走后不久,一群穿着黑色制服的人赶了过来,为首之人一挥手,手下人就散开,四下搜查了起来。
很快,有人在猪肉摊底下找到了些痕迹,报告道,“队长,有发现。”
为首的男子嗤的一笑,不嘲讽地说道,“还六扇门呢,连旁边躲着一个人都不知道。”
旁边的手下一个个低着头,不敢接这个话头。
男子下令道,“把这个人找出来。”
“是。”
手下们开始仔细观察起四周的痕迹,不一会,就有了结果。
“躲在底下的人,应该是男姓,穿二十八码的鞋,是市面上最常见的布鞋,身高在一米七五到一米八之间,体重七十公斤上下。在这里躲藏的时间很短,在我们到达之前离开的。”
为首的男子挥挥手,示意他们做事。
那些手下沿着那人留下的浅浅的脚印,追寻了过去。
……
陈煦打消了去吃东西的想法,忍着饥饿,绕了个圈,走那种漆黑的巷子,快到家时,天上突然下起了雨。
他回到租屋的时候,衣服都淋湿了。
关上门,拉上窗帘,屋里顿时变得伸手不见五指。他拿出那根金手指,发出金灿灿的光芒,一看就不是凡物。
他盯着这件超凡物品,神情凝重。
这根金手指,可以让他拥有超凡的力量。
而且,这种超凡的能力,应该是能够带回到现实中的。
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梦寐以求的。
可是,这件东西也有着可怕的副作用,它的前任主人,就是这样一步步走向了不归路,最终死在他的前面。
陈煦心中纠结,一时难以选择。
“汪汪——”
就在这时,窗外传来两声狗叫,然后立马就没声了。
陈煦反而警觉起来,这条街上都是商铺,有人养狗看店,这不奇怪。怪的是怎么叫了两声又突然不叫了?
他心里有些不安,走到窗前,拉开窗帘的一角往外面看去。
外面那条街上,有几盏路灯,借着灯光,他看见雨幕中,有几道人影正沿着街道,朝这个方向而来。
陈煦心中一惊。
他有一种强烈的直觉,这些人是追踪自己过来的。
怎么办?
他的脑筋快速转动起来。
跑?
不行,这些人能追到这里来,显然有着特殊的追踪手段,不管是从门口逃,还是跳窗,都不太可能逃脱。
最后,陈煦看向了桌上那根金灿灿的金手指,把心一横,伸手抓了过去。
其实,这些人未必会对他怎么样。
可是,他不敢赌。况且,他也不甘心将这件超凡物品就这样让出去。
这种东西,可遇而不可求,这次丢了,以后想要再得到类似的东西,也许要付出十倍百倍的代价。
陈煦的手指触碰到那根金手指的一瞬间,脑袋轰的一下,意识触及到一个冰冷混乱的“东西”,理智瞬间被冲得七零八落,即将陷入无尽的疯狂之中。
就在这时,一股清凉的力量出现,将他从失控的边缘拉了回来,再度恢复了一些理智。
“这就是获得力量需要付出的代价?”
陈煦出了一身白毛汗,刚才,他差点就堕落成了毫无理智的疯子。
突然,他“听”到了楼梯那边的脚步声。
那些人找上来了!
他顾不得后怕,将窗户一把推开,然后,一线微光从他手中的金手指上亮起,他整个人凭空消失不见。
这是他接触到那个冰冷混乱的“东西”的收获,解锁了这根金手指的其中一个能力——“隐匿”。
砰!
门被撞开了,几束光照了进来,是手电筒的光。
“人呢?”
当先进门的人见屋里没人,有些惊诧。
这个房间可以说是一览无余,几乎没有可以藏人的地方。
接着,他们看见飘扬起来的窗帘,喝道,“窗户!快,你们两个去屋顶,你们去那边。”
这几人很默契,分头行动,还有两人留在房间里,仔细搜查了一遍,不太可能藏人的衣柜和床底都看了一遍,没有发现,才离开这个房间。
十几秒后,脚步声远去后。陈煦的身形才再次出现,他靠坐在墙边,捂着脑袋,头痛得几乎要裂开了。
使用“隐匿”的能力,非常消耗精神,短短几分钟,他就坚持不住了。
要是那两个人再晚走一会,他就要暴露了。
陈煦虽然头痛欲裂,心中却油然生出一丝喜悦。
这个隐匿的能力,给了他一个极大的惊喜。
他就站在墙边,那几个人愣是没有发现他,就像是隐形了一样。
说起来,这根金手指的前任主人,刚得到它的时候,似乎没有这么厉害的能力,一直到好几年后,才解锁这个功能……
难道是因为我跟它特别契合?
陈煦看着手里的金手指,很快就否定了这个想法,自己这样正直善良的人,怎么会跟代表盗贼的超凡物品契合呢?
这时,他的头痛终于有所缓解,心想那些人应该已经离开这栋楼了,赶紧走人。
到了楼下,他很快消失在雨幕中。
大雨将他留下的一切痕迹都冲走了,对他而言,是最好的掩护。
……
城西,比起繁华的市中心,要破落许多,这里是穷人的聚居地。
其中,有一个黑石里,陈煦便住在这里。
他凭着记忆,在黑暗的巷子里拐来拐去,终于,来到了一间屋子前,拍起了门。
“哪个XXX,大半夜的拍什么门?”屋里传来一个骂骂咧咧的声音。
陈煦说,“我。”
“陈煦?”
很快,门吱吖一声开了,一个男人举着一盏煤油灯出来,见他浑身湿透的样子,一下子警醒过来,往外面打量了两眼,一把将他拽进屋里。
他沉声道,“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这人就是黑石里的帮派的头目,丧虎,长得人高马大的,脸上却是一副病恹恹的样子,这才得了这样一个外号。
“惹上了一点小麻烦。”
陈煦擦了一把脸上的雨水,说道,“那里不能再住了,我专门回来跟你说一声。”
丧虎盯着他,问道,“需要帮忙吗?”
“不用。”
陈煦知道他也就是说说而已,说起了正事,“你之前不是说,想买我的房子吗?还作不作数?”
“你上次不是说,那是秦爷留给你的——”
“你买不买?”
“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