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衣裳,看伤口!”张大娘子开口。
任宁点头,麻利地脱着衣服,露出伤痕累累的身体。
云垂向来讲究男女授受不亲。
而张大娘子没有避让。
她静静地看着眼前的小伙子,眼里掠过黯然。
当初她的丈夫也和任宁差不多大,就成了云垂斥候中的一员。
因为丈夫是军籍,老家也没了其他亲戚投靠,张大娘子干脆跟着丈夫迁到了岩陲要塞。
只不过要塞原则上不允许平民百姓居住。张大娘子这些跟着丈夫或儿子过来从军的百姓们便在附近的村子里生活。
要塞附近炎热干旱,常常风沙弥漫,还不时会有西凉人跨境侵扰,并不适合普通百姓生活,
然而张大娘子却过得很开心。
她还规划着努力为丈夫生下一儿半女。
儿子以后继续从军,建功立业;女儿长大点,就把她带回老家寻门好亲事……
只是十年前的某一天,她还没怀上孩子,反而等到了个噩耗。
她丈夫在西凉大草原上刺探情况时,和西凉人不期而遇,最后重伤而归。
当时的她赶到要塞,看到的是包括丈夫在内十几名斥候破破烂烂的身体。最终因为缺医少药以及失血过多,那些小伙子一个也没有活下来。
埋葬好丈夫,张大娘子苍老了许多。
她没再照顾田里的作物,而是赶到岩陲要塞请求当一名军医。
她想用自己的双手为其他母亲、妻子或女儿救助她们的儿子、丈夫或父亲,留给她们一份期盼。
只不过这个女性卑微的时代,她的行为极其出格,自然被直接拒绝了,甚至张大娘子连要塞的城门都没能进去。
然而她没有放弃。
在要塞外张大娘子一跪就跪了半个月,最后连守塞大将都被惊动了。
于是她被允许进要塞给其他军医当助手。十年后的今天成了名拿着军晌的正式军医。
仔细检查过任宁的身子,张大娘子给他换药。
“伤口多,暗伤重;三个月内不能大动,好好休息。”
“谢谢!”任宁点头表示明白。
到底是封建礼教下长大的女人,现在张大娘子虽然敢于直视男人的身子,但说话还是能简就简,以示避嫌。
尽管她的年纪都快可以当任宁他码了。
任宁对此心知肚明,也不意外。
看着张大娘子从徒弟手里接过的药,他皱了皱眉头。
绿值60!
前身一直觉得要塞里储备的药材,集了整个云垂大夫们的精华,绝对是治伤的好药。
现在任宁一看也不过如此,还不如追风找到的追命草。
“张大娘子,你有没有见过一种草药。普遍长得这么高,四角菱状的叶子,颜色深绿发灰;主茎上有道淡青的痕迹……”
任宁详细地描述着追命草的模样。好半晌过去他才一一说完。
“这种草药治伤止血效果惊人。腰上的新伤你见着了吧,当时深可见骨。然而那种草药刚扑上去,血几乎就止住了。两三天下来就差不多能愈合。”
张大娘子吃了一惊,连忙再详细地问了些追命草的问题。
“没有见过。”她遗憾地摇了摇头,急问道:“你带有回来吗?我拿给其他人认认。”
任宁呵呵地摊手,“都用光了。”
张大娘子愕然。
目光落在任宁木乃伊般的身上,她顿时了然。
如果真找到这样犀利的草药,与其藏着掖着,倒不如把它拿出来献给要塞。在以后的日子不知能救治多少同袍,自然是大功一件。
要塞向来奖罚分明,真找到这样的草药,足以给任宁记上一大功。
可惜他没拿出实物……
张大娘子又说了几句,劝他吃过东西好好休息,这才起身带着小徒弟匆匆离开。
不多时,又有人敲响了任宁的房门。
原来是有家人寄了些东西给他前身,这些天刚到岩陲要塞。
任宁接过来打开一看,是封家书。
前身并不是孤儿,相反任宁还有个庞大的家族背景。
帝都任家,那可是太师一族,权势涛天。
只是他是一名私生子,刚出生不久就被父亲带回了家族。
然而封建等级森严,作为私生子并不受人重视。别说家族里的嫡子,就连庶子他都比不上。
当然私生子也算是任家子弟,但至今他还不能上族谱。
理由是嫡母说他出身不清不楚。万一混淆任家血脉,九泉下的祖宗怪罪下来,没人能承担得起。
就这样,前身无名无份地活着。
好不容易活到十四岁,他背着其他族人毫不犹豫签了军籍,从此跨越万水千山到了平西郡,成为岩陲要塞的一名小斥候。
当兵十分危险,时时刻刻把脑袋栓在腰带上,身上累累的伤疤就是证明,但前身一点也不后悔。
如果他一直呆在家族里长大。成年后会曲意逢迎的话,八成会被送到某个偏远的庄子看守家族产业。
大富大贵谈不上,至少不愁吃穿平安到老。尽管如此,最后能不能埋进祖坟还是个问题。
如果脾气倔强不会看其他人眼色,成年后九成会被嫡母赶出家族,从此流落帝都街头艰难求生。
前身是后者,他不仅不会看嫡系兄弟们的眼色,甚至脾气上来还会对他们大打出手。嫡母自然容不下他。要不是有宗妇盯着,估计前身连十四岁都活不到。
他看得清楚。
作为身份不明的私生子,除非全族死光否则他也没有机会继承家族。甚至以后分家也没有他的一丝一毫。
没有家族支持又没有自己的土地,他要么在城里作点小生意打份小工,然后努力娶个小家碧玉甚至丫鬟待女,从此庸庸碌碌过一生。
要么不蒸馒头争口气,去从军出人头地。
六百年前云垂帝国以武立国,公侯佰子男这些爵位只授予战功卓著的将士。
只要当上个普通的将军,那怕是小小的子爵,他都能开庭创族。从此在那些看不起他的兄弟面前抬起头来,甚至还能让他们俯首让道。
收回混乱的心思,任宁的目光落在眼前的家书上。
内容他还没看,但眉头已经皱得能夹死蚊子。
这封家书是他同父异母的六妹任惜寄来的。
上面的字迹潦草,极其难看,书法差不多就是刚学写字的水平。甚至很多字写信人都不会写,画着各种符号来代替。
要不是任宁闲着没事,努力琢磨内容,否则他还真不知道信里到底写了什么。
没道理啊。
任宁茫然地抬起头。
任家可不是一般的家族,就算在权贵遍布的帝都,也能排到最前面去。
六妹任惜就算是个不受重视的庶女,没法像嫡女们一样口出成章或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但终归也是大家闺秀,至少识字和书法还是会下过苦功的。
哪会像现在一样写封信都字不成字,词不成词的?
莫非宗妇得了重病,没法再顾及族里那些卑微的庶子和庶女。以至让他们连最基本的教育都没办法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