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按秦红玉的话,要让他搬出去住,他也看得出来,不过是气话。
于是他稳如老狗,就是这样一直住着,也不见有人来赶他,心中本还得意洋洋,却遭到迎头痛击,秦红玉不准他去偏堂吃饭了。
伙食上却大不相同,以前去偏堂用饭,不说山珍海味,但顿顿有肉,几样小炒总是有的。
现在一顿两个生硬的冷馒头,再无别的,昨天吃了两顿,还能忍今天再吃就受不了!
“三郎,今早只有这些吃的。”吴妈将几块冷馒头放在他的桌上,见萧华一声不吭地吃起来,于心不忍。
萧华不太在意,二表姐不赶他走,已经是不错了,再多求,怕是要惹恼她。
“三郎,你若愿与二姑娘认个错,厨下还有些小炒……”
萧华听这话听太多遍,也是听腻了,摆了摆手:“吴婶,你去忙吧,有这个就行了。”
前院偏堂内,一对姐妹正在用饭。
“姐姐吃完了?”秦碧玉夹了一块酥黄的茄条,见姐姐起身。
“嗯,我去消消食儿。你慢些吃。”
秦红玉现在也算家有小财,但生活上从不铺张,很是节俭,菜式不会太多,份量也不会太大,不然等不到下顿就会变味腐败。
见秦红玉走远了,她悄悄把还剩下的几样菜拨到一个盛汤的大碗里,再将自己的那份米饭端着。
偷偷跑进他的厢房,见他边喝着茶水,边啃着冷馒头,心有不忍,轻轻将碗放在小圆桌上。
“小表妹大恩,我萧三定不敢忘!”
说完,他也没客气,抄起白米饭,吃个快活。
“慢些吃,姐姐在前院,我让阿秀去放风了。”小表妹吃吃一笑,轻轻拂下他嘴角上的饭粒。
待他吃完,小表妹收了碗筷,匆匆地端回了自己屋里。
阿秀随她身后回到偏堂。
“三姑娘,你怎的都与表少爷吃了?总得给自己留一些,哪有自己饿肚子去周济别人的道理。”
阿秀扫了扫空空如也的碟盘。
“我已经饱了。”秦碧玉小眼神四处乱看。
阿秀素来知道她的性子,看了看她的神情,只得长叹一口气:“哎,罢了,待我去厨里偷些过来。”
临出门的时候,阿秀又回头叹了一口气,不知是为秦碧玉叹的,还是为自己。
阿秀是吴妈和吴伯的女儿,以往每回萧华被秦红玉罚他吃几天冷馒头,因此去厨里偷食的事,她没少做过,就算被吴妈捉住,也不会真打她,顶多轻声打骂她两句,做个样子与秦红玉看看。
今天看来很安全,她娘不在厨里,等她弄了吃的回到偏堂,却不知她娘正陪着秦红玉说话,两人一直见她跟做贼似的东张西望,就是看到点子上,急的吴妈一身汗。
“这孩子越来越没规矩了!待让她爹把她吊在树上抽一顿……”
吴妈生怕二姑娘发脾气,赶紧抢先道,见秦红玉笑而不语,只往偏堂走,只得硬着头皮跟上去,心里为女儿叹着气。
此时秦碧玉正在吃菜,见她回来,吓了一跳,赶忙乖巧地卖了个萌萌的笑脸:“姐姐要不再吃一点?”
阿秀赶紧替二姑娘拉开椅子。
“不了。”秦红玉随意说了句,在阿秀的脸上、肩头、腰腹,腿脚来回地打量着,然后朝着阿秀莫明其妙地说了句,“可愿意以后跟着你家姑娘?”
阿秀本是个机灵的,却没听懂,难道自己不是一直跟着二姑娘吗?
她下意识地点了点头,吴妈心知肚明,若是姑娘出阁后,这丫鬟待女若要嫁人,便不会再跟着,若是继续跟随,那是当新主母的通房丫头。
“三姑娘素来心善,能跟着三姑娘,这是你修来的福气!还不快谢谢二姑娘?”吴妈扯着她行礼。
秦红玉受了这礼,见两个丫头还有些发愣,摆了摆手,回了厢房。
萧华收拾停当,刚好出门,遇到秦红玉,本想打招呼,对方却是没理他,尴尬的他只好挠了挠头,走出门去。
秦红玉回望着他的背影,把吴伯召了过来,吩咐了两句,于是吴伯便带了个门子出了门。
萧华并没有去最远的白鹤书院,只因那地方不仅束脩贵,还只收童生及以上。
像他这样还刚启蒙未学经的,一般是不收的,除非有贵人引荐,否则别想能进去。
再者离家读书,不仅得负担束脩,还得自负吃住开销,满打满算,加上前日向秦红玉借来的二十两银子,以及小表妹私下给的十余两碎银子,他身上不过三十两银子。
要撑到明年二月县试,四月府试,肯定是读不起书院的。
附近私塾不少,大多不收外人,且真正有名气的只有两家学馆,一个在马家镇,一个便在龙浦镇。
龙浦镇的学馆最近,是个年过半百的老秀才周存阳,而他教书十余载,口碑平平,据说差强人意。
仅口碑而言,马家镇的吴秀才开馆六载,出过秀才十余人,举人一人,因此名声最显。
他出了院子,先去龙浦镇上,寻到一家茶铺,这本是秦红玉的两处铺面之一,由掌柜铁老六打理。
铁老六今年四十左右,黑瘦的很,个子不高,脑子极为活络,这生意打理的极好,更重要的是他的账上从没出过猫腻,素来最得信任。
此时天时尚早,铁老六站在柜台后左手打着珠算,啪啪做响,点了点刚进的新茶单子,右手持毛笔将账一一记下来。
“三郎来了,可曾吃了?我让厨里给你下碗汤面?”
见萧华进来,铁老六热情地笑起来,放下笔,走出柜台,请他进屋里坐下。
“六叔,不必麻烦,我是用过了早饭来的。六叔,别泡茶了,早上喝了一肚子的茶水,我一会去马家镇拜师,昨日跟六叔说的事,不知六叔?”
萧华摆手制止铁老六去泡茶,直奔主题。
“早给你备好了,我喊小枣过来。”
小枣是铁老六的次子,也是个黑瘦的小子,不到二十,萧华昨日跟与关系一向不错的铁老六交代一声,采买束脩六礼,今日还得小枣陪他一起去马家镇。
等了会,他和小枣收拾停当,从后院牵了一头骡子,又从隔壁的铺子里借了一头。
小枣将六礼的提盒绑好,再扶他骑上骡,然后一个翻身坐上另一头骡背,身手极为熟练,两人往马家镇赶去。
马家镇有些小远,徒步要半个时辰,骑骡子也快不了多少,但却很省脚力。
束脩六礼,不过是个样子货,真正的束脩之仪乃是酬金,俗称银子。
这处吴秀才办的私学学馆,束脩是按月给的,通常每月一两银子,逢年过节还要再送些节礼。
一年下来,除了过年正月里休学一月外,能上十一个月,一共下来,少说得十几两银子才能打发。
江南地区一头刚成年的耕牛,均价不过六七两,这耕牛对于农户来说可是最重要的生产力,由此可见这酬金并不便宜。
吴秀才,本名吴明义,早过而立之年,有一妻一儿一女。
早年家境殷实,是个小康之家的少爷,平时浪荡惯了,一直科考不第,自从他父亲过世后,他不善经营,家道中落。
只得办了个学馆维系生计,许是这人生一起一伏,让他番然悔悟,改过自新,勤学不缀,期望一朝能中举。
只可惜今年乡试又未中,但意外之喜是他的一位弟子,在他这里读书考中秀才,又读了两年白鹤书院,今年得中举人。
那家人是镇上的大富之家,家有余财,儿子中举,便来感激他这位老师,送了许多礼,以及银两。
“三郎,吴相公的学馆到了。”铁枣指了指不远处的一处青砖院墙中间的红木大门。
两人下了骡子,向守在大门的仆人说明来意,仆人将萧华领进前院的大堂,铁枣随仆人到偏房歇息。
他在堂上等候不多会,从大堂后的屏风外走进一位青衫男子,头戴网巾,脸上白净,蓄了上下胡须,普通人相貌。
“小子萧华拜见老师!”萧华行了一礼,然后从怀中取出一个布袋,里面是一两银子,轻轻放在桌上。
“免了,免了。坐吧。”
吴明义挥手示意,自己坐在主位上,吩咐仆人泡了茶,“今天倒是对不住这位哥儿了。我过些日子要去白鹤书院求学,还未和门子交代。让你白跑一趟。”
说罢,吴明义将这钱袋子又还给萧华。
吴明义的那位弟子得中举人,因此不仅给他送了钱财,还与他引荐了一位白鹤书院的老师。
这些日子,家中得了些钱财,妻子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颇有些眼光,见他勤学不缀,也劝他读上几年,三年后若是能中,那自然最好,若不能中,再回来教学馆不迟。
况且他又不善经营农商,除了读书之外,身无长处,不如趁此机会搏一搏前程。
萧华接过钱袋,愣了一下,这么巧的吗?
不会是秦红玉干的吧?
但转念一想,这不大可能。
吴明义有仁厚之心,颇受左近敬重,平时对这些爱上进的年轻后生,也是极为热心!
马家镇里的外姓人,能得这份敬重,也是不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