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梓站在桥,他笑了,一瞬间觉得自己很可笑,他眼尾末梢泛了微红,很平静很平静,直到她消失在桥的那头。
世界一下子就被按下了静音键,连着他的脑海一下子安静下来。
明明他都做好了原谅沈雁书的准备,明明来之前他还说,如果沈雁书想和他重新来过,那么他们就重新来过,不管往后还有几年。
但这一切都是他想多了,沈雁书不会。
他早该想到的,他一个短命鬼,还妄想跟一个人过一生,小时候这样的谎话听得太多,还以为遇到一个沈雁书是例外。他就是太好骗太心软了。
——“她要是有胆子,她可以肆无忌惮的骗我,我没意见,骗完我之后能躲得了我一辈子算她狠。”
年少的他没有任何惧怕的东西,因为他那时什么都有,但越长大,失去的东西就越多,到现在只剩下自己。
他双臂搭在石桥,俯望着桥下平静的江水,发丝被这阵烈风吹起,指尖还夹着那支被灭掉的烟。
他垂着眉眼,嘴角那抹嘲讽的笑意慢慢变得苦涩,漆黑的眸子像是淬了星光,这副清冷温雅的神造骨尚年轻,但他的这副躯体已然颓颓不堪,他年年祈祷着自己能够活久一点,就为了与沈雁书再见一面。
—“你可以像朋友一样帮助她,可你别把你自己的一切都掏给她,你也说她生性凉薄,我们看不出她心里的想法,也不知道她是不是在利用你,万一你赌到最后,你一无所有了……也不对,虽然你还有我们兄弟几个,可你不觉得你这样愚蠢吗?”
—“她挺可怜的不是吗,……她确实挺可怜的。”
现在,他除了这副淬毒的骨,他什么都没有了。
他捏紧自己刺痛的指骨,香烟从他指尖滑走,落入了河中,不知会随着流水飘往何方。
“沈雁书。”他喃喃着,仰起头看了眼盛夏里那黑岑岑的天,这天又要下大雨,他动了动唇,声音低到都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你学着深情一点会要了你的命吗?”
他喃喃絮语着:“学着深情一点儿是会要了你的命是吗?”
……
六月盛夏,作者雁归在社交平台宣布自己封笔:我用浅显的文字编了一个圈,囚禁了一个我已经放掉了的少年,至此不见不念不团圆。
署名沈雁书。
两天后,沈雁书肺癌晚期,不治去世了,沈醉在整理遗物时才发现她十年来养成了抽烟的坏习惯,不知道是她的写作习惯还是其他原因,《眷我》结尾还有这样一句话,北方的芦苇丛里有一只被冻死的大雁,她爱了一只百灵鸟。
她名下百分之五十的财产捐给福利机构,百分之二十给沈醉,剩下的就剩下吧,无名无分,没有资格。
沈雁书去世后的第二个星期,江梓于家中自杀,炎炎夏日里,他周身裹了一层冰霜,冷冽又温柔,俊美的容颜似一件工艺品,这是沈雁书心心念念的永生。
北方的芦苇丛里有一只被冻死的大雁,他爱了一只百灵鸟。
一时之间分不清谁是大雁,谁是百灵鸟。
梁鹤发现之后报了警,在录口供的时候说:“boss心里一直有一个忘不掉的女生,这个女生外貌不是很惊艳,放在人群里是那种不会看第二眼的长相。他不是一个悲观的人,我在他手底下做事有三年了,他并不消极,经常会告诉我生命之重,让我无论如何都不要轻视自己。我从来没有想过他会这样。
我发现他的时候,他坐在冰柜里,像一座冰雕……
哦,boss这辈子唯一的牵挂就是她。”
—“江梓,你要是能永生就好了,因为好看啊……”
—“……我不想。”
…
又一年盛夏,潋滟的江犹如一面镜子,照出了垂柳的窈窕,柳树挂着数不清的红色风车,热烈的随着风转动着。
道人来人往,乘着单车的少年簌簌而过穿过光影。
少年抬手拨动手边慢悠悠转着的风车,使它急促促的转动起来,他慢步走在柳荫下,稀碎的疏影下突然出现一个身影。
他笑,她先开了口:“吃冰激凌吗?我吃脆筒的那种。”
“好。”他接过她递过来的冰激凌,咬了一口,甜腻的奶味儿弥漫在整个口腔。
沈雁书说:“我来找你了,你还原谅我吗?”
他侧头,舔掉嘴边的冰激凌思索着:“看你表现。”
“我洗衣做饭,我还能赚钱养家,你负责貌美如花。”沈雁书跨到他面前,背着手望着地板认真的想了想说,“知道吗,我把神欠我的都给要了回来,我觉得要是不要回来,我太亏了。”
江梓无奈一笑,垂眸盯着她:“那你要了什么?”
“你。”她拉着他的手,咬了一口冰激凌,踮起脚就凑了去,他猝不及防的往后退了半步。
沈雁书轻轻的亲了一下他的唇角,薄唇冰冰凉凉的,但心很炽热。
一阵风过,风车忙不迭。
两人并肩行走在江边,柳树的红风车印在了地,不紧不慢的跟着岁月而转动着,这抹光把他们的影子拉的好长,浅浅的映在细碎的疏影间。
过往的行人匆匆,焦灼的蝉鸣依旧。
与其说两人再次重逢,倒不如说他们都梦了一场,醒在了乍亮天光的清晨,在别人的世界里,他们充其量是两个路过的配角,无关紧要,但他们也真正为自己活过,轰烈无比。
沈雁书发布的新书结尾是这样写的:我还不能够死去,我要贪婪的抓住光,然后以烈火浇身,我渴求的生与死,我抓住的光与火,都会是我与他的得与舍,我既然走出了地狱,就不会甘愿折返。
他的微笑唇很甜,
把我永久留在了人间。
〔生命至,热爱为先,此书献给每一位小读者,愿你们的生命中都有光。〕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