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长看了看沈逢仁,他身上也一样乱糟糟脏兮兮的,而沈逢良全身则是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看来她没有说谎;这事儿就是小男孩儿之间闹别扭打架,都是常有的事,不是什么大事儿。
“小孩子打闹着玩儿,大家看过就过了。散了吧散了吧。”亭长和民安队的人驱散了人群,百花镇才陆续恢复了秩序。
沈逢良帮沈逢仁拍着身上的泥土:“你的衣服都脏了,还被撕了一个口子,待会儿我给你买一身新衣服吧。”
这是沈逢仁第一次听到自己的姐姐要给自己买东西,有点激动:“谢谢二姐。”
“傻孩子,谢什么,你是我弟弟,给你买衣服应该的。”
“阿仁,你肚子饿不饿。我们去吃午饭吧。”
沈逢仁摸了摸肚子:“有一点。”
“今儿中午姐姐带你去吃酒楼,好不好。”
“吃酒楼?!”沈逢仁这辈子还没自己下过酒楼。
这个二姐以前一直在欺负自己,说自己是个软蛋,被别人欺负不敢还手;没想她今天不光为自己出头,还要请自己吃酒楼?!沈逢仁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还是以前只知道到处打架然后回家欺负自己的二姐么?!
“阿仁,你怎么了?吃酒楼你不开心么?”
“啊,不是不是。二姐,你真的肯请我吃酒楼么?”
“二姐说话算话;不会骗你的。”
沈逢仁突然抱住她:“太好了,二姐,你肯请我吃酒楼了。我好开心.......”
傻孩子。沈逢良心里默默说了一句。
姐弟俩刚转身想走,被一个声音叫住了:“你们两个等等我。”
回头一看,是季长钰。
今天的他一身劲装,腰间挂了一把佩刀,这是民安队长的标志。
季长钰长得好,绣眉大眼,高鼻薄唇,再加上一身劲装打扮,整个人看起来帅气又精神,十六岁的少年英华满面,在人群中十分打眼。
眼看着这样一个帅哥奔向自己,沈逢良的心情突然就好了,那一声“长钰”也喊得又懒又娇。
季长钰向来脸皮薄,被当街这么一叫,有些不好意思的红了耳根,不好意思答应,走近了才问:
“你没事吧。”
“没事啊。你看我好好的,能有什么事儿。”沈逢良看着他一脸风尘:“你不是今天有事要办么,怎么突然回来了?”
“今天我们去迎崔夫子来百花镇落脚教书,人已经到了。刚回来就听说这里出事了,你没事就好。”
“崔夫子?!哪个崔夫子?”
“是清河崔氏的那位,听说曾经任太子太傅,但年纪大了,返老还乡;被镇上的柳夫子请来在百花镇开坛讲学。”
果然是他。
这位崔夫子学识超群,曾教过三位太子,可每位太子都不得善终。一位太子因身体原因早夭;一位因为北境告急,被逼无奈被送去当质子,换取和平;最后一位竟然在打猎的时候被一头鹿给顶死了。
最近东宫又有了新主,这位原太傅大人再也不敢出任其老师之职,借着年纪大的由头告老还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