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章 猎人狩猎(1 / 1)S道友不S贫道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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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异常存迷雾之中,窥伺众生。

意识深度融合,他对许多事情有了直觉,他知道,出了迷雾森林,意味着一定程度上的安全。

长时间驾驶与精神紧绷,他已流了一身汗,汗液与血渍接触,融合成一莫名的生物粘合剂,衣服全黏在身上,令人极度难受。

“要以这样的状态出山吗?”他凝神思索,既在寻找穿越回去的途径,亦在揣度于这个世界存活下去的方法。

然而,两者皆无所得。

穿越说来,毫无由头,唯一的疑点便是那只太岁,以及可能将他咔死的骨头,可他总不能将自己开膛破肚,找寻异常。

腹中的饥饿在催促,他没有过分纠结,将车留在原地,徒步下山。

诡异是世界的帷幕,从迷雾走出的复苏者,是污染与不洁之物,守夜人们日夜坚守,切割混乱与黑暗,缔造秩序的永恒之墙。

他必须小心谨慎,避开所有值夜者,方能回到文明世界。

好在此刻是白天,值守迷雾森林的是光明卫士,掌握净化力量,对诡异的感知力并不强,但他亦不敢造次,远远避开边境堡垒,从一处山坳滑下,跃入河流之中。

顺河飘荡,流水冲刷血迹,涤荡出一条舞动的红沙,贪腥的鱼儿被吸引,尾随而至。

他们不知,血腥与厮杀,向来具有两面性。

撑着手臂被咬破,他抓到三条长了满口利齿的怪鱼,剖开内脏,直接生食。

有了食物补充,气力缓缓恢复,他一改之前躺尸姿态,潜入水底,悄然蹚过河流两岸的边境堡垒,找了个地方上岸。

身上的血迹被河流冲刷,血腥味不再浓郁,衣服却依然呈暗红色,他悄悄路过小镇,从农院外墙挑走一件厚厚的玛尔丁大衣,以及一件无领亚麻里衣。

将身上血衣脱掉,换上新衣,硕大的外套将整个人都罩在其中,只露出脚上的手工皮鞋。

随意整理了头发,让表情柔和,让思绪平静,而后跃上主路,等在电车站的椅上。

迷雾森林外侧,白水河岸,当值的光明卫士吃过午饭,返回堡垒,却见堡垒正中的棱形水晶竟已炸裂。

“敌袭!敌袭!”他拉响警报,将醉倒在地的队友踢醒,怒骂一番后,让其守在原地,等候支援,他则将堡垒下的汽车重新发动,赶往小镇。

这样的事,他曾经历过一次,那一次,无数人被异化为未知诡异,超凡者被污染堕落,大片的土地被迷雾侵蚀,那一次,暮月城损失了近一半的力量。

“这次,又出来了个大家伙。”光明卫士想着,他不敢猜度,亦不敢深度探查,他不知道从迷雾森林中钻出的究竟是何等不可知之物。

曾有前辈,只往迷雾深处看了一眼,便浑身长满脓包,净化之力被亵渎成某种邪恶的力量,他被关在森堡监狱,而后凭空消失,有人看见,他在绯红之月长满长毛,跃入迷雾之中。

守卫思索,他宁愿死,也不想步那样的后尘。

眼睛透过车窗,整条防线纷纷有了响应,有光明卫士钻出小屋,朝白水河畔聚集,某一处堡垒,走出黑袍兜帽者,悬浮空中,竟是守夜人!

牧云等了一会,才觉自己天真,记忆只告诉他每天正午十二点,会有电车进城,他却没有表具,不知道此刻时辰。

天空没有太阳,灰蒙蒙一片,薄雾将小镇笼住,雪还在下,无法猜度具体时间。

他莫名心悸,总感觉有事要发生。

或许是迷雾森林中,那看不见的怪物追了出来;或许,是杀他的人还在外面安排了人手等着给他致命一击。

他不能等了。

阴冷的天气彻底将头发凝成痞气造型,雪花也在上面安家,怪异中有种阴冷的美感。

好在玛尔丁大衣还算保暖,提着僵硬的脚步,他朝镇外走去。

“滴……滴滴……”笛声响起,他刚刚走出镇外,一辆满载货物的皮卡车在道路上缓慢行驶,司机是个长着络腮胡的金发老头。

暮月城地处德克鲁国境最南端,以帝国本土的雅克安人居多,皮肤白皙,身材高大;也有一小部分亚叙亚汉、欧布里及尼格洛克人,大多是月食日后被困居于此,肤色表现分别为黄、白、黑。

得悉情况,他遂稍微侧开身子,待车子来到跟前,方提出想搭便车入城的想法。

“普利斯小镇的天气太过阴冷,浓雾似从迷雾之森中溢出来的一般,无论穿多厚的衣服都不会暖,连开电车的老佩恩也不太愿意往这边通行,每天只有一趟还拒不载物,每次补货都得我自己来。”

大胡子皱眉抱怨,从操作杆边拿起鹿皮水壶,仰头喝了一口,刺鼻的气息刹时弥漫开。

“是酒。”牧云心想,难怪车子开得歪歪扭扭。

“小伙子,幸好遇到了我,不然你今天只能走着前往暮月城,你去暮月城干什么?”

大胡子随手擦了壶口,将水袋递给牧云。

牧云接过,略略思索,仰头喝了一口,被河水冻湿的身体刹时有了热量,肤色慢慢变得红润,他似重新活了过来,对五纳尔的怨念才渐渐消散。

“我去暮月城,东城区,荆玫瑰街的45号投奔亲戚,我姑妈在那。”

将鹿皮袋子递还大胡子,牧云靠着车窗假寐。

他太困了,一日一夜的不眠不休,加上至少三天以上的死亡与伤口修复,他的能量几已耗尽,身体孱弱得像纸一样,诡语、呢喃、惹人精神错乱的隐诱低鸣,以及各种不可见、不可知、不可描述的怪物,他的精神饱受折磨。

他太想睡一觉了,不知不觉,便起了轻微鼾声。

窗外的风景在往后退,大片原野被积雪覆盖,光秃秃的树枝上,几只寒鸦聒噪,稚嫩的庄稼突破雪层,正缓慢生长,几只灰野兔蹦蹦跳跳,可可爱爱,嘴唇微张,剥夺了庄稼继续生长的希望。

皮卡车拉了太多货物,行驶在窄路正中,如一头行将就木的老牛,后面有装甲越野车在狂飙。

喇叭似是按下便没有松开,刺耳的长鸣叫将松鼠吓了个激灵,路边的蜈蚣、飞鸟、几只晃荡的野猪全部落荒而逃。

“圣父在上,原谅这个焦急而冒失的人吧。”大胡子条件反射般地祈祷,而后才向右打方向盘,嘴里还嘀咕着,愿你冲进德格里克河之中,让食人鱼与冰浪冷静你的头脑。

可一切都太慢了,来不及了。

装甲越野并未减速,擦着车窗撞了过去,转眼消失在弯道之外。

大胡子破口大骂,他的后视镜没了,一起没了的,还有左边的大灯和保险杆。

牧云在巨大的震动中苏醒,迷茫地抬起头,在大胡子的唾骂中明白事情的原委,遂下车帮忙将卡在路边的车轮抬了出来。

车子继续行驶,只是多了滋呀滋呀的声音。

“车不用修一下吗?”牧云感觉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可路还远。

“没时间的,小伙子,咱们不赶快点,或许就要被关在城外了。”大胡子边说边咒骂,一脚踩下油门,速度又快了一截:“你看到……哦,老天,你刚刚睡着了,这装甲车上的标记属于教会,这是值夜人的车,迷雾森林又有变故了,咱们得快一点。”

一路,牧云都在担惊受怕,既怕车子速度太快冲出道路,又怕车子突然解体,大胡子的手一直在抖,他的心情不似表面那么平静,牧云也是。

好在,安全抵达暮月城,望着以灰白色石头打造的城墙、穿着老式盔甲、拿着长柄武器的士兵们,牧云脑中又有一些记忆碎片闪烁而过。

他先陪大胡子去了他的店铺,帮着卸下货物,然后才说自己忘记带钱,让大胡子和他一起去取。

大胡子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他是个很好的小伙子,以工代劳,不用给钱了,还说,牧云要是在城里不好安定,可以来找他,他的夜莺与猫需要招个伙计。

牧云谢过他的好意,转身前往北城,穿过几个街巷,错乱感越来越强。

满街建筑,混乱无比,高大的五层小楼旁,偶尔会坐落些形似巫师塔的尖顶建筑,街道大多用柏油铺成,两侧的护栏却是木制的复古产物。

城市南北两端,各耸立着一个巨大建筑。

南方的建筑像个巨大钉子,下方圆形构造,越靠近地面越细小,顶部是一面巨大的平台,外形虽然奇怪,好歹由钢筋水泥制成,可以理解。

北方那个却太过奇怪,空中似有无形力场,将一个大木箱聚合起来,托在半空,形成一个个独立的、不停转动的房间。

凭空虚浮的、毫无连接点的短木隐隐构成台阶模样,由地面盘旋升向高空,链接每一个房间,建筑最顶部,有一个深蓝色的、不规则圆形的、带着闪电的漩涡缓缓转动,一切宛若神话世界一般。

街上拥挤,亦不和谐,车辆交错纵横,少量是牧云熟悉的、以发动机驱动的、四个轮子的、钢铁构造的现代汽车;绝大多数是木质的、或金属打造的、花纹繁杂或简约的、两轮三轮或四轮的马车以及人力车。

行人的穿着还算正常,有人穿着兜帽长袍,有人穿着毛呢大衣,西装革履,但也并非没有丁点异常,他看到一个巡逻队路过,头领盔甲与士兵不同,钢铁构建的模组叠加,让他的身形比队员高了许多,链接组件的线路和颜色鲜明的电容管透过透明材料隐隐可见,科技感满满。

后背一只巨大的炮筒,以及双肩上的无数枪管,无不彰显其是一个科技侧的正义伸张者,可屋顶上骑着扫把、戴着尖顶长帽的老妪又是怎么回事,走错片场了?

整个城市像被强行拼凑而成一般,极度诡异而不和谐,可记忆碎片中并未给出解释,他只能强压令人眩晕的分离感,低头钻进一片尖顶建筑中。

建筑群门口,写了格莱恩灵学院几个字,看模样是所学校,因为周末沐修,学校空无一人,按着记忆中的路径,牧云来到宿舍。

那是一个不足五平米的单间,但好歹是个单间,母亲在五个绯红之月前感染异变,沦为未知的怪物,父亲被上层垃圾砸中,死于非命.

这是拾荒者独有的惨。

哥哥继承了父亲的职业,勉强养家糊口,倾尽全力也无法安家立业,只在拾荒场旁租了房子。

三十平方米的房子被隔成三间,一间是客厅和厨房,一间妹妹住,一间他和哥哥住,中间只隔了一块布帘。

哥哥的呼噜声很大,生平仅见,所以在测出有灵的天赋,学校分配了宿舍后,他便很少回家。

“灵的天赋”牧云默念。

可能是他的推理,也可能是记忆碎片的暗示,他总觉得这可能是个关键点。

坐到床上,他在回忆,回忆那晚的经历。

“电话。”他突然想起。

手机是上层世界的遗留物,无法复刻,转盘式拨号电话却是今年年初的炼金术作品。

他在上次灵能测试中取得优异成绩,教员送了他一个,出事的那天晚上,他便是先接了一个电话。

目光游动,在单间最里面,靠窗的桌子上,果然摆着一个电话,电话下面,还压着一张破旧的纸:

“当月华升起,纱雾萦绕山林,猎人开始狩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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