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别。
总是伤感的。
就算是昨晚被带回来的那只粉红色的小猪仔,也在今天这悲伤的气氛中,少吃了一顿野菜。
赢冲还是走了。
没有被挽留下来。
这座连名字都没有的小山村终究是困不住赢冲这只蛟龙。
唯有那长安城。
两百年帝都。
才是赢冲可以戏耍的地方。
许多村民都来给赢冲送行,土鸡蛋、烙饼还有咸菜,给赢冲带了一大堆,生怕赢冲在路给饿坏了。
“小冲子,这匹犟驴也就只有小冲子你能降服。”
一个五十多岁的老朽牵着一只灰白色的驴走来,“如果小冲子你走了,这头犟驴不听话怎么办,还是给你当个脚力吧。”
那老头儿,是村里很照顾人的一个老者。
学过一些经文,懂得道理。
赢冲更需要这匹“脚力。”
可。
赢冲麾下,还有一万兵马。
之前选择复活的时候,赢冲都是看着骑兵才给出的鼠符咒,人手一匹高大的骏马,都很精锐。
赢冲作为首领,不可能骑一头犟驴吧?
他笑道:“这犟驴要是不听话的话,那就杀了吧,给大家吃肉也行,我就不带走了。”
说到这里。
那只原本还不乐意来的犟驴,顿时一个打滑。
四脚朝天,倒在地,十分滑稽。
看起来,是被赢冲给吓坏了。
这一幕,引得村民们开怀大笑,都被逗乐了,稍微冲淡了一些悲伤的气氛。
大家都知道,挽留不住赢冲,最后只有秦妈和秦爹两个人走来,搭搭衣领子,整理一下赢冲的衣角。
慈善的很,说道:“此去一行,如果觉得混不下去了,尽可以回到这座小山村来,你秦妈在这里等着你。”
秦爹开口,秦妈则在一边抹眼泪。
两人身后,秦梅这个小妮子也是纠结的要死。
在之前。
她的小伙伴,婶子都在让秦梅把握机会,要不然此生很可能就见到赢冲了。
秦梅很纠结,那种事情还是太羞人。
可。
“赢哥哥马就要走了啊。”
秦梅心里在纠结。
她的小伙伴,婶子们也在着急。
眼看赢冲就要离开,秦梅终于鼓起勇气,朝着赢冲喊道:“冲哥哥!”
赢冲回头。
对秦梅那双像是星辰般的眼睛,还有些留恋。
他不可能带秦梅,这太危险。
让她留在村里才是最合适的。
村里人看着。
也在等秦梅开口,很期待,眼里都是慈祥。
赢冲和秦梅,在大家眼里就是一对金童玉女,现在分别,总要有人打破这层隔阂才对啊。
现在看来,是大三岁的秦梅忍不住了。
“冲哥哥。”
“你……你。”
秦梅扭捏着,很羞涩。
白白的脸蛋也浮现大片的粉红,像是一颗即将熟透的苹果。
众人皆是露出善意的笑容,没打扰她。
秦梅捏着自己的手,最后问出一个白问的问题,“冲哥哥,你什么时候回来我们村里啊,大家都很想冲哥哥留下来。”
大家?
村里人想了想,也觉得对。
大家都想,但现在说话的可是你秦梅啊。
无论男女老少,都露出一副姨母笑。
赢冲走前,身的锅碗瓢盆在响,他伸出手,在秦梅羞涩的目光中摸了她的头,笑道:“只要我在外闯出一番事业,我就会来接你好不好?”
赢冲许下诺言。
他不是玩弄少女心的坏蛋,既然是喜欢那就去追嘛。
以他目前的手段和实力,想要拿下一块地盘还是绰绰有余的,到时候把秦梅,把村里人都给接出去。
秦梅闻言,脸蛋更红了。
她低着头,十分害羞,身边的村里人可都是笑嘻嘻的看着这对金童玉女。
“好啦好啦,大家也别围着了,该种地种地,该打猎的去打猎,离开了赢冲我们还要继续生活的嘛。”
老村长发话了。
大家给赢冲做最后的道别,随之看着赢冲渐行渐远,消失在山林之中的走道,再也不见了踪迹。
赢冲离开了村子。
直奔始皇陵位置,去和自己的兵马汇合。
半日时间。
赢冲就翻过群山,在一处约定好的河谷之中,找到了正在修整的一万兵马。
为首的十个副手,正在严格的按照赢冲的指示进行作业,搬运的金银珠宝已经堆成一座小山。
看样子,足可以供应一万人的兵马活个半年一年。
“什么人?”
赢冲突然出现,被站岗巡逻的兵马发现,连忙前来询问。
“别慌,是我。”
赢冲示意哨兵不用紧张。
见到来人,哨兵自然放松警惕,收起长戈,敬礼问安,道:“公子恕罪!”
“无妨,让十大将军来见我。”
赢冲一个吩咐,自然有人去做。
很快。
十大将军纷纷到齐,他们单膝跪地见礼,十分遵从赢冲的身份。
大秦始皇帝陛下的十四世孙,身份惊人。
也是他们值得追随之人。
赢冲也想着,自己之后可不能自称“我”了,很丢人,思考之后,讲道:“本公子今后要出山拼搏一番基业,重建大秦,尔等可愿意追随本公子征战?重塑大秦威风?”
几句话。
让十个将军就能肝脑涂地。
各自发誓,愿意追随赢冲重建大秦基业。
赢冲很高兴,他们的忠诚度不容置疑,说道:“既然如此,你们派遣出十队人马,分别去不同位置刺探情报,再来一队人马随本公子出山。”
“其余人潜藏于此,等待本公子的命令。”
很快。
赢冲的命令就下达下去。
他骑乘一匹高大的黑色战马,带十几个强壮的锐士循着小道朝着城郭的地方去,寻找人烟。
可刚出山。
赢冲就遇到了一队胡人,居然在劫掠自家汉族的车马!
是可忍孰不可忍!
……
我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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