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六一章、后计不止于子辈(1 / 1)光阴默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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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邺城的冬天,来得有点早。

不过才十月末,就已经有彤云在天空上盘旋,也许过几天就会有零星的雪花飘落人间。

魏公曹孟德,这位天下最有权势的人,站在高高的铜雀台之上,迎着微凉的寒风俯瞰天地,神态一片穆然。

他入眼里的,是天下万物心里思索的,也是天下万机。

远在荆州的陈恒,上个月来信,请求授予魏国官职。他当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所以就驳回了。

虽然他心里对狡狐的识趣,还挺开心的。

然而,才罢免了陈恒荆州牧的职位,马上又降职入魏国交兵权,怕是影响不好。

所以他在驳回的时候,还特地给狡狐加了一句,“汝随孤二十多载,又是姻亲,乃股肱之臣也!何自疑邪?”

话里话外,都是安慰之意。心里却是在说:未到时候。

是啊,未到时候。

他觉得以狡狐之智,肯定是明白的。但是为何,上书来请求呢?

这个疑问,在方才得到了答案。狡狐的书信又来了,回曰:“回禀主公,恒非自疑。乃欲以魏国之职,取巴中之地耳!”

因而,他便走了出来,迎着寒风独自思虑。

狡狐的一句“欲以魏国之职”,涵盖的信息量,有点多。

在前几日,董昭才私下来找过他,说了一堆歌颂他的功劳,然后才提议说该将爵位从公,变为王了。

当时他还思虑着,担心着成为异姓王,是否太快了。会不会导致天下士人的反弹,失去麾下的人心。

然后呢,狡狐要为魏国增添威望的请求,就来了。

难道孤的心思,已经天下皆知了吗!

难道孤在天下人的眼里,已经变成了王莽、董卓之流了吗!

曹操将心思扔进了寒风中,品尝着一个人的孤独。

他不高的身材,遮不住背后数步远的许褚。这位忠心耿耿的亲卫头子,手里还拿着一袭裘衣披风。

看样子,是打算给曹操披上的,却被拒绝了。

不过,也对。

若是没有抵御风雪的体魄,和熊熊燃烧的野心,怎么会有今日,能站在比许昌皇宫更高的高台上。

就是有一点不尽人意。

他头上的几根银发,经不起寒风的挑逗,在肆意的叙说着岁月的不饶人。也让他放下了无意义的情绪,转而去思虑,狡狐表达的更深层意思。

陈恒被授予魏国官职了,该让谁去荆州,接收狡狐让出来的一部分权利呢?

然后,等狡狐攻下巴中之地,功劳足以征调回许昌或者邺城任职,又该让谁去接替狡狐的威望呢?

是的,深谙权谋的曹老大,一眼就看懂了陈恒此番回禀的意思。

巴中之地,既是增添魏国的威望也是他放下兵权,回朝廷任职的契机,或者说是借口。

自古君臣相知,不仅仅是对彼此性格、才能的相知还要懂如何相处。就如寒冬里相互靠近取暖的刺猬。

既不被彼此的锋芒刺伤,又能彼此受利。

狡狐这次上书,就是深谙此道。

曹操在称公的那一刻开始,就注定了要受到心存大汉的诘难,被当初乱臣贼子,被惦记如何去推翻。为了保证自己的权威,为了让基业长青,曹操也必须牢牢的将权力抓在手中。

尤其是兵权。

抓住了兵权,就能抵御非议的声音更能将反对的声音扼杀在萌芽中。

陈恒若是回朝廷任职了,位置就让出来了。对曹操的好处,就是就能派宗室大将去荆州,播种曹氏的威望了。

如此一来,陈恒也会迎来曹操的报答。

或者说,是妥协。

他会对这个识趣的外姓将领,赐下恩及子孙的隆眷。无论是为了给其他人一个千金买马骨的例子,还是为了麾下的安稳。

看起来,这种点到为止、心照不宣的各得所需,是两全其美。

然而,也就是这样,曹操心中也变得担忧。

这个世之狡狐,已经名望在世人眼里赫赫,又深谙权利之路的蛰伏自保。他的子孙,将来能驾驭吗?

若是仓舒还在,以他的聪颖,就不会有这方面的担忧。就算是曹昂在,也能用恩义笼络,让狡狐一辈子都俯首听命,誓死效忠。

至于曹丕?

亦或者是曹植?

曹操突然觉得在铜雀台的风,有些冷了。

挥了挥手,让许褚将裘衣给他披上,感受着动物皮草的柔顺与温暖,便有了中想将胸腹暖暖的心情。

“仲康,让人温些酒来。嗯,汝陪孤喝几盏吧。”

“诺。”

用和魁梧身躯完全不符的轻柔,许褚点头应诺,脚步却没有动。反而迟疑了下,又轻轻谓之,“魏公,此处风大。若是魏公想与人同饮,褚建议移步到丁夫人的屋内。”

嗯?

丁夫人?

曹老大顿时诧异的扬起眉毛。

许褚跟了他二十多年,一直以谨慎奉法,质重少言的性格示人。如今,却是主动开口提议,让他去丁夫人屋里,实属神奇。

“丁夫人今早让人来传言说要设宴,请魏公若是无事便去饮宴。”

“夫人设宴?!”

顿时,曹老大惊诧得失声问了出来。

好吧,因为丁夫人设宴,是个稀罕的事情。

曹老大因为连年征战,国库空虚,便下令天下崇尚清简。他自己就以身作则,衣服没有花里胡哨,鞋子不曾雕花绣彩,帷帐屏风落满了补丁。

丁夫人也是如此,都当魏公夫人了,一直都在自己织布缝制衣服。如今竟然破天荒的设宴,曹操不稀奇了才怪。

“然。乃家宴,只邀了未及弱冠的子辈参与。”

许褚点了点头,又面色有些古怪的加了一句,“嗯,褚还听闻,好似是为补陈修之生辰宴。”

曹操恍然。

然后微微眯了下眼睛,片刻就嘴角微翘,“走,随孤同去。”

狡狐的嫡长子陈修,虽然名义上是在五官中郎将府上曹睿当伴读,实际上却是一直被丁夫人当成孙子,留在铜雀台里居住。

这小子仗着宠爱,打小就顽劣不堪。前些日子,竟然戏耍将丁夫人的织机给弄坏了,被罚禁足了两个多月。时间久了,丁夫人倒是变成了心生愧疚的一方。便借着补个生辰宴,变个法子让那小子开心下。

也让曹老大想起了个事情。

狡狐之子陈修,顽劣。而曹睿聪颖,虽然不及仓舒,却更胜于曹丕,亦不亚于曹植。

也就是说,他担心曹丕、曹植驾驭不了狡狐的心思,就可以放一放了。

反正,在未来,曹睿驾驭陈修,是游刃有余。

而且,无论是曹丕还是曹植,年纪都要比陈恒要小。

所以呢,他如今只需要安排好一件事便好:若是选了曹植当世子,该如何让狡狐陈恒,不为了曹丕而起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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