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22章 明书的使命(1 / 1)五谷良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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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要做的事情,就是找个隐蔽的地方,让明书服用瞒天丹了。

当然,明书是不能从时间沙漏里面出来的,所以要服用瞒天丹,我需要进入时间沙漏。

而当我的真身进入时间沙漏的时候,是会有一些危险的。起码要是被人发现了时间沙漏,把时间沙漏捡走了,那我可就麻烦了。

离开五教城、天门城,我的下一站就是瓮城。

瓮城这个名字非常不吉祥。有个成语叫瓮中捉鳖,说得应该就是这个城市。

许天锁有个徒弟就在瓮城,恭迎天下试炼者,他要代替他的师傅和天下修士战斗。我需要了解一些许天锁的信息,而且许天锁一直把我作为必杀的对象。

那么,许天锁闭关了,我先杀了他的徒弟,收点利息,这个事情不算过分吧?

在五教城和瓮城之间,也有几百里地的相隔。我也没有车马,冥界也没有飞机火车一类的交通工具,都是徒步行走。

我是没有什么感觉的,毕竟我有凌波微步。这时候我才想到阴天子说的需要至少行走十个城池的试炼规定。这要是没有点手段,一年之内想要走十个城市还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行走之中,我在四处寻找着名山大岳。我已经习惯了在大山中找一个山洞,然后用阵法封印住,在山洞中修炼或做其他的事情。

这种做法是经过很多次的考验的,安全性非常高。当年周颖的肉身就是用这种方法保存的。

终于,在去瓮城的途中,我发现了一个好地方。这个地方跟人界的长江水域有点像。一天非常宽阔的大河,河岸紧连着一座大山。山势巍峨、陡峭。

我顺水而上,在山顶发现了一个比较隐蔽的小山洞。

我这次是想给明书服用瞒天丹,一切都在时间沙漏中进行,所以现在不需要太大的空间。我先在山洞周围布下一些阵法和障眼法,让别人看不到这个山洞。然后在内部布置了一些比较强的杀阵。

以前我很少使用杀伤力很大的阵法,大部分都是使用的困字阵,很少用到斗阵。我发现我现在改变了很多,我更习惯使用斗阵了。

因为,困字阵至少不会伤到别人的性命,属于比较安全的阵法。而我现在发现,如果一心只想着别人的安全,那么最后危险的是自己。

特别是在修士的世界立足,很多修士都在挖空心思杀人夺宝,那些心境平和与世无争的人,要么籍籍无名,要么已经化作一抔黄土。

善良是修士世界的墓志铭。变强才是修士世界的通行证。

我进入了这个比以前安全无数倍的避风港,开始准备给明书服用瞒天丹。

至于瞒天丹服用后的效果,我也没有见识过。巫族对我还算不错的,从夏侯地师开始,我们就建立了身后的友谊。

现在巫族面临着几乎灭族的危险,我当然想让巫族继续发扬下去,成为一个比较大的妖族种类。这样我们也考验互相扶持,走向更大的辉煌。

我进入时间沙漏,先把十殿的代言人老曾丢到一个隐蔽的角落,然后找出明书。

我虽然给明书留了很多吃喝的东西,在时间沙漏里也有一些果树和水流,不过时间沙漏里的环境确实比较差。黄沙遍地,白天烈阳高照气温非常热,晚上又好像进入冬天一般寒冷。

不过明书不在乎,他的眼神很坚毅。他对我说:“张哥,其实我挺喜欢这里的。我一直就把在时间沙漏里的生活当作是对我的一种锻炼。我在时间沙漏中潜心研究卜算的技巧,力求把卜算做到丝毫不差。族长留给我的所有的技能我已经全部研究透彻了。而且我也给自己算过了,我将来一定会重铸巫族的辉煌的!”

听了明书的话,我很高兴。这个小子虽然十四五岁的年纪,不过他经历了太多的苦难,肩负着太多的责任。整个巫族的振兴的重任全部落在他稚嫩的肩膀上。

我拿出瞒天丹的瓷瓶,说道:“我已经找到了考验改善你的体质的丹药。不过我也不知道吃完瞒天丹会是个什么情况。你愿意冒险一试吗?”

明书认真第说:“为了巫族的振兴,我愿意!”

很好,我又问他:“以后你能在各界穿行,你是准备自己去奋斗呢还算跟着我一起打拼?”

明书道:“张哥,我已经算过了。巫族要想振兴,必须得到您的帮助。所以,我希望你以后能带着我,给我增加一些历练,增长一些见识。您放心,我绝不会拖你的后退。我们巫族又本族的修炼方式,虽然不能帮你战斗,但是自保是绝对够了。请相信我。”

有个能掐会算的小子跟在身边,我也是很满意的。至于他说的能够自保,我是不相信的。毕竟我面对的危险,还都是系数比较高的危险。

不过这都不算什么大事。我觉得我完全能够保护他,及时我在遇到难以处理的危险的时候,我也可以把他放进时间沙漏里面不是。

于是我答应了明书的要求,他以后可以跟着我。而且如果他愿意,可以随时离开我,去做他作为巫族一员应该做的事情。

我最后问他:“明书,你准备怎么振兴巫族呢?毕竟你们巫族就剩下你自己了。夏侯家虽然流着巫族的血脉,但是那也是你们族长说过的,他们已经不属于巫族了。只有巫族完全没有了,他们夏侯家才能作为后备力量,建立一个不算巫族的巫族”

明书说道:“我已经计算好了。我出去以后,就随着你在各界增长见识。十岁以后,就结婚生子。我要娶一百个老婆,生几千个孩子!我自己就要创造一个种族,任重而道远啊!”

好小子,有出息!小子就开始计算结婚生孩子的事情了,这才多大啊!不过我喜欢他这种性格。这是骨子里自带的好色啊!

而且这明书也真够幸运的,他的实名就是拼命找老婆生孩子。人家是必须好色,别人还无法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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