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一份诏令从南京府开始流传开去,内容自然就是邵长飞之前说的那些,只是邵长飞手下的谋士在其中添加了很多地方的天灾,都归结于皇帝的德行有失,以至于天降灾祸,这种说法在古代,连皇帝自己都信,更别说是百姓了,于是看到诏令的百姓们结合自己的生活状况一看,的确是苦不堪言,可以说是一年过的不如一年,在谋士的巧言令色之下,百姓们真的觉得,朱佑樘不该做这个皇帝。
诏令的后面书写的是如果朱祐棆做了皇帝之后,将会如何如何对百姓好,当然这些都是骗人的话,可是架不住就有那些活不下去的人愿意相信,于是,一时间,朱祐樘的名声可以说是跌到了低谷,本来登基后就还没有做出什么利国利民的事,声望可以说几乎没有,再被邵长飞一顿污蔑,可以说,九成的百姓都不怎么看好这位皇帝了。
至于为何邵长飞发的诏令用的是朱祐棆的名字,这点很简单,挟天子以令诸侯,这是所有篡位者一直以来用的手段,只有兄弟之间的夺位,才可以名正言顺,而且,这样一来也可以挡住很多文官的口。
邵长飞没有给予朱祐樘反驳的机会,诏令一出,他就挥师大军出发,前往北平,各地得知消息后,都不同的反应,大多数人都按兵不动,静静的观望,有一些人则是想要取巧,立刻带着自己的手下进京勤王,哪怕自己只有几百人的亲卫,申懿王府就是这样的取巧者,申懿王的封号是当今的皇帝赐下的,可以说,所有的荣誉是当今陛下给予的,如果换个皇帝上位的话,那么他们申懿王府还能不能站住脚,就有待商榷了,因此,作为在同一根绳子上的蚂蚱,姜广献立刻带着所有家丁奴仆打算北上勤王,里里外外带齐了也只有五百多人。
本来明朝开国的时候,每个王府都可以有三卫私兵,后来因为各种削藩,然后导致王府的私兵往往不敢超过两千,一旦超过这个数,就会被言官弹劾,说是有造反的心。而申懿王府因为才被册封没多久,所以还没有招募到多少人,其实,最主要的还是因为经费的问题,没有钱,就算你是王爷,也没有人跟着你干,开玩笑,饿着肚子谁愿意给你卖命。
私兵的招募吃穿住行全部都要王府自己供养,朝廷给的那些俸禄,养养府上的丫鬟杂役就耗得差不多了,哪来多余的闲钱养私兵。所以,一般养得起私兵的人,多少都有些自己的产业,但是皇亲国戚做产业又是不允许的,说是与民争利,所以就有了富商养大官的行事出现了。
而供养申懿王府的,正是杭州府的一干富商,其实申懿王府这五百多私兵,陆振飞的城南剧院孝敬的钱算是占了不小的比例,本来光是养的话,根本不用花这么多银子,但是刚开始招募,买装备,武器,马匹,都是大投入,所以,到现在才拉起这么点人,不过这里面当然还有其他原因,比如孝敬上来的钱被姜广献拿去喝花酒买奢侈品了。
由于从杭州府去北平的官道要经过南京府,而南京府现在又被邵长飞占领了,所以,不得已,姜广献带着人必须绕远路,因为人少,一共只有五百来人,所以相比三万人的大军行进速度可要快多了,最后在大军行至济南的时候,申懿王府的人也追上来了,不过面对大军,姜广献可不会傻呆呆的直接撞上去,而是绕过了大军,先一步进了济南府的城内。
邵长飞这一路行进都没有遇到什么抵抗,朝廷就像是完全放弃了一样,对他的大军不管不顾,反倒是有一些小势力来投靠他的,倒是遇到了几股,有的是绿林盗匪,有的是地方大家,除去三万的正规大军,邵长飞又拉起了一个万人左右的杂牌军队伍,对此,邵长飞是很高兴的,不管这群人有没有战力,至少在声势上又壮大了不少。
大军行至济南城外,邵长飞并没有贸然的鸣人攻城,而是把探子都派了出去,查探济南城的情况。济南城作为仅次于南京城一类的大城,驻守的军士也是不少,况且这一路上都没有遇到兵卒,在邵长飞想来,应该不是散开了就是退守了济南城。
实际情况也确实是如邵长飞的猜测,在邵长飞大军出动之前,朱祐樘就已经下令让沿途的关卡撤去,所有兵力全部收拢,退守济南城,邵长飞可以倾尽全力打一场,赢了,天下就是他的,输了也就满盘皆输,而朱祐樘不可能这样做,大明朝的四周边疆都需要精兵镇守,沿海,沿河也都需要官兵把守,稍有疏忽,就会被匪盗肆意,百姓民不聊生啊。
所以,能够利用城墙的守势,减少兵力的损失,这是必须要考虑的。此时,在济南城内,有五路兵马集结,锦衣卫,东厂,河防营,军屯,守城军,其中守城军是济南城原有的部队,有一所人,锦衣卫原有的千户所,加上附近赶来支援的共有七个千户所,东厂来了四个千户所,河防营来了两卫士兵,军屯更是调集了十卫人。
当然,这里河防营和军屯的人是存在水分的,河防营的还好,军屯的水分是十分之大的,说是十卫人,实际估计只有六卫左右,人数有很多都是用民夫零时顶替的,这就是大明目前的状况,也是后来,大战一起就兵败如山倒的主要原因,因为兵力十不存一,上战场的都是没有操练过的民夫。
这这里要科普一下,卫所的知识点:
卫所制度又称卫所制为明朝的最主要军事制度,为明太祖所创立,其构想来自于隋唐时代的府兵制。
明代在与元朝及元末群雄争战期间,军队的来源,有诸将原有之兵,即所谓从征,有元兵及群雄兵归附的,有获罪而谪发的,而最主要的来源则是籍选,亦即垛集军,是由户籍中抽丁而来。除此之外尚有简拔、投充及收集等方式。此外,明朝中期以後又有强使民为军的方式,不过都属於少数,卫所制仍然是最主要的军制。
明代自京师达于郡县,皆设立卫、所,外统于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也就是说,卫、所分属于各省的都指挥使司,各省的都指挥使司又由中央的五军都督府划片管辖(云南都指挥使司隶属于中央右军都督府)。都指挥使司下辖若干个卫,卫下辖一定数量的千户所和百户所。
元朝户部尚书张昶最早提出卫所。洪武十七年(1384年),在全国的各军事要地,设立军卫。一卫有军队五千六百人,其下依序有千户所、百户所、总旗及小旗等单位,各卫所都隶属于五军都督府,亦隶属于兵部,有事调发从征,无事则还归卫所。此法的实行,须有一套能保障军队数目的户籍制度配合,来维持卫所制的运行。
军队组织有卫、所两级。一府设所,几府设卫。卫设指挥使。卫下有千户所(一千士兵),千户所下设百户所(一百士兵)。各府县卫所归各指挥使司都指挥使管辖,各都指挥使又归中央五军都督府管辖。
明代的卫所兵制,实乃吸取中国历史屯田经验,是一种寓兵于农,守屯结合的建军制度。朱元璋说:“吾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
军户即户籍种类属军籍之户,初期的来源有二,一是元代原本的军户,二是现役军人之户,这在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黄册编造之後更加以确立。军户为世袭,且管理颇严格,除籍十分困难,大致上除非丁尽户绝、家中有人成为高官或是皇帝敕免,是无法除军籍的。尽管如此,日久军户仍日渐减少,庞尚鹏主张:“清查隐占,均平粮额,开垦抛荒最为目前急务”,因此後来有使因犯罪而充军者入军籍之方法,被称作恩军或长生军。
军户的主要的义务,便是出一丁男赴卫所当兵,称作正军,其他的子弟称作馀丁或军馀,正军赴卫所,至少要有一名馀丁随行,以助其生活,由于军户负担沉重,故多给有田地,且正军免全部差役,而在营馀丁及原籍下的一丁亦可免差役,以保障其生活并供给正军之生活。如影响所有民间秘密宗教的罗教创始人罗思孚,本是一名戍军,後来找人顶替之後,才离开军伍。
军丁的分发地点,多以距离原籍地遥远且分散的方式,以防止逃兵,但长途的跋涉加上水土不服,给役卒带来不少痛苦。正军服役于卫所,必须带妻同行,以安定生活并生儿育女,每一军人有房屋、田地,每月有固定的月粮,但实际情形则常分配不足,行军时则发给口粮,衣装则须自备,武器则由国家以工匠生产。军士在营,分成守备和屯田二部分,比例不定,按时轮流,屯田固定上交粮食,以供给守备军及官吏,其目标在养兵而不耗国家财力,但明宣宗以後,卫所官侵占军屯田地、私役军士耕种之事,已经常发生,这个目标渐难以达到。
一般正军身死,即以户中壮丁补充,但由于军人生活困苦,逃兵甚多,洪武初年即有逃兵,至洪武三年十一月,逃亡者计47986人,因此有“根补”、“勾补”等方法。根补即抓回逃军,勾补则由其户中以丁补,但此举既扰民又扰官,亦有军官藉此贪污,迫害人民,使乡里间痛苦不堪。而且逃兵有增无减。
正统三年(1438年),逃亡官军竟达1633664人,这时开始有募兵之举。
正德十四年吏部尚书王琼上疏:“天下都司卫所每岁差去勾军官旗不下一万六七千名,计所勾之军,百无一二到卫。有自洪武、永乐年间差出,到今三十余年,在外娶妻生子,住成家业,通同军户,窝藏不回。”
嘉靖八年,桂萼公布天下兵籍,仅有兵士九十七万。军士的逃亡,除生活上的因素外,与其社会位的低落亦有关,明初因需要武力,故较重视军人,其後承平日久,武力不再重要,军人地位就大为降低,加上以罪犯充军,使的军人的形象更为低下。嘉靖年间,有些卫所逃亡军士达到在籍军士70%左右。至16世纪初,一些卫所的逃亡军士已达其总数的80%,许多边地驻军只剩下一半。
嘉靖时期,边患严重,急需兵力,朝廷改采募兵制。募兵不同于卫所军,不世袭,来去相对自由。但由于募兵制破坏了早期卫守制“兵帅分离”的构想,内阁必须将兵权下放于将领,明朝无法完全掌控兵权,尤以戚继光的“戚家军”更为有名,中央集权逐渐转变成为个别军官所拥有的势力。
明代的卫所极其庞大复杂,分为直属皇帝的亲军京卫和五军都督府下辖的卫所。其中又有屯垦卫,驻守卫、戍军卫和护卫。全国的卫军人数多达二百余万,在明中后期都超过了二百六十万。亲军上直二十六卫,分别是:金吾前卫、金吾后卫、羽林左卫、羽林右卫、府军卫、府军左卫、府军右卫、府军前卫、府军后卫、虎贲左卫、锦衣卫、旗手卫(以上旧为上十二卫)、金吾右卫、羽林前卫、燕山左卫、燕山右卫、燕山前卫、腾骧左卫、腾骧右卫、武骧左卫、武骧右卫、武功中卫、武功左卫、武功右卫(此三卫为军匠,隶属工部管辖)、永清左卫、永清右卫,已上俱不属五军都督府管辖。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既有在京的也有在外各省的,其中左军都督府在京管辖:留守左卫、镇南卫、骁骑右卫、龙虎卫、沈阳左卫、沈阳右卫六卫。在外下辖浙江十六卫、三十八个千户所;辽东二十五卫、十八个千户所;山东十九卫、十六个千户所、三个仪卫司、三个群牧所。右军都督府在京管辖留守右卫、虎贲右卫、武德卫三卫。在外下辖直隶一卫,陕西二十八卫、十六个千户所、三个仪卫司、三个群牧所。陕西十二卫、三个千户所。四川十一卫、十个千户所,二个仪卫司、一个群牧所。广西十卫、二十三个千户所、一个仪卫司。云南二十卫、二十个千户所。贵州十七卫、十二个千户所。中军都督府在京下辖四卫,在外下辖直隶二十六卫、十六个千户所中都(凤阳)七卫、一个千户所。河南十二卫、六个千户所、七个仪卫司、四个群牧所。前军都督府在京下辖三卫。在外下辖直隶一卫,湖广二十七卫、三十三个千户所、四个仪卫司、三个群牧所。湖广七卫、九个千户所、三个仪卫司。福建十六卫、二十个千户所。江西四卫、十一个千户所、三个仪卫司、二个群牧所。广东十五卫、五十一个千户所。后军都督府在京下辖二十卫。在外知直隶三十四卫、十二个千户所。河北二十三卫、八个千户所。山西九卫、九个千户所、三个仪卫司、三个群牧所。山西行都司十三卫、三个千户所。另外都司一奴儿干都司下辖三百八十四个卫所,实际皆为少数民族的土官卫,同样在云南、四川、贵州和甘肃也有为数众多的土官卫所,但并不属于明代的正规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