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的风很冷,但鲜血却热辣滚烫,两者的差异反令彼此特征更加凸显,冷的更冷,热的更热,时时刻刻强调出今晚的不寻常。
但李忘尘的一颗心灵却不因此有任何动摇,彷佛早已脱离肉体的束缚, 不为外物所动。
今日他选定的刺杀目标是百损道人。
这大概是几人身份中最为神秘莫测者,人人都只知道他自称百损道人,使得阴寒掌力,武功神秘莫测,形容枯藁消瘦,给予人难以对话,十分不自在的感受。
但李忘尘却知道他的真正底细, 百损道人是玄冥神掌的创始人,玄冥二老的师傅,和鸠摩智、金轮法王、欧阳锋这一辈的人物不同,他可算是小三合中的老资格了。
而且是很老,很老。
——因为在这个世界的玄冥二老,也曾是张无忌的尚未崛起时的敌手,不过和前世所知的诸多纠缠不同,玄冥二老虽的确也让张无忌深陷困顿之中,但之后就被成长后的张无忌从正面轻松打败,成为其传奇一生中简简单单的几抹笔画。
而那已经是接近两百年前的事情了。
徒弟死了,杀徒的仇人成为武林之中至高无上的传说,而师傅却销声匿迹,独留到了两百年后的时代,成为他人的走狗鹰犬,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
李忘尘实在很好奇这老资格的强者是否有些屈辱,还是已被时间磨平了棱角,对此浑不在意。
但不管如何, 百损道人的武功在北边战场已展露无疑,仅在小三合圆满程度, 而非大三合宗师,这便足够。
玄冥二老死得轻巧容易,在这个世界的记载神秘莫测,没人知道他们的武功师承,也没人知道他们有个武功高强却又实在高强不到哪里去的师傅,直到两百年后,才被不知道是什么力量请动出山,并且去刺杀当世最为知名的大将军。
不过就算岳飞、乔峰、洪七公等人并不知晓他的身份,但他们的认证可令李忘尘有万分的信服,百损道人在这伙人中绝非最难缠的那个。
由黄蓉转述乔峰的看法,再有亲身体验过的段誉、郭靖、萧秋水补充,这伙迄今为止在临安府尚属玄之又玄的神秘团伙,已在李忘尘眼前揭开了面纱。
若论武功,他们中的第一应当还是那吐蕃国大雪山的大轮明王鸠摩智,而欧阳锋、金轮法王、百损道人可紧随其后,争夺四位,彼此高低只差一线。接下来的金燕神鹰是夫妻档的小三合圆满,常年相伴对敌,单个拿出来自不能与这伙江湖中传说级的人物相比,之后再是小三合得二境界但又残废的段延庆, 意气风发的完颜康。
李忘尘选定目标的时候, 直接忽略段延庆和完颜康。
以仇统此前展现的手段,能在单打独斗情况下搞定的其实也就这两人,既然消息传了出去,这两人身旁自然是严防死守,未知才是最大的恐惧来源,李忘尘绝不愿意涉险。
反过来说,仇统展现的实力根本未至小三合,这群小三合圆满的高手反而会毫不设防,就算他们是比李忘尘更强,但却可造成你明我暗的境地,令李忘尘有能力把握全局。
谁也想不到仇统本身是两个战力,更想不到他会在这段时间已完成重要突破,战力暴涨。李忘尘本来已杀死了一个杨虚彦,现在已准备好了去杀死第二个。
排除最弱两人,其余几人中,金燕神鹰是孟不离焦、焦不离孟的组合,几乎是人工形成的“人间行走”,战力上其实是最强的一个目标,令李忘尘退让三分,再次排除一位。
而其余几人之间,其实战力差距都不大,但百损道人是其中最特殊的一位。
因为他年纪最大,辈分最高,经历最多,这本该是他的优点,但在现在的情况下却又转化为缺点。
玄冥二老两百年前就都是小三合圆满境地,百损道人起码在两百年前不会弱于他的徒弟,可他两百年前是小三合圆满,现在仍是小三合圆满,并且在一群后辈中位属中流,这不仅是因为鸠摩智、欧阳锋、金轮法王等人天赋异禀,更象征着百损道人这两百年前都在原地踏步。
同为武者,李忘尘能肯定这是不寻常的表现,三五十年原地踏步还行,但两百年毫无进步却可算是扯澹了,这大概率是某种心灵上的破绽。正如元十三限对诸葛正我屡战屡败,最后须得制造一张有一切记忆却又没有实际感受的白纸般的自己,才能完成杀敌。
百损道人做不到这点,所以他停了下来,顿在原地。
当一个老资格和一群“年轻人”混在一起是,本就象征着这老资格的无能。
李忘尘就是要找这无能之辈的麻烦,并且坚信这心灵上的破绽与张无忌、张三丰这对爷孙相关。没人会对杀徒之仇毫不在意,只可惜这仇过了两百年都没有得报的机会,百损道人纵然是江湖中无数人仰望的小三合高手,可任何一个手无寸铁的人如何仰望他,他也将如何仰望张无忌与张三丰。
越是心高气傲,越是无法忽视耻辱,这事情或许已成了百损道人心中的一个结。
这心结既令百损道人武功寸步未进,也令他今日招来了个杀神到来。
……
百损道人孤身一人坐在院子里,正对月眯眼,手里有个小杯子,杯子里是清澈透亮的酒水,酒是好酒,可映着天上的月亮。
他是个矮小消瘦,气质阴鸷的老人,其实小三合的高手都可令自己变得容颜不老,但时光的力量削弱不了他们的外在,却可削弱他们的内在。当一个人七老八十,同辈一个一个死去的时候,一切恩怨情仇都了去后,极少有人还有心情拿出一张少年面孔。
不过真正的老者也极少,大部分都还是中年人居多,以壮硕、威严、强势、冷硬的势态面对众人。
而像是百损道人这样老态龙钟的,反而极为少见。
这或许是因为他真的太老太老了吧。
在小三合的范畴里,他或许是最老的那一批人了。
老人总是喜欢并愿意回忆过去的,这种回忆就好似是生命中必须的食粮,他们的生命已给某些东西填满,每天总会拿出固定时间,去反反复复的审视那充盈于“自己”这个个体的东西,像是在吃东西,日日夜夜不断的吃,不断的消化,并且不断的满足。
百损道人现在正回忆着过去,和李忘尘所猜想的还是有些偏差,他并不是个无人知晓的人物,反而大名鼎鼎。
在两百年前,他与明教教主阳顶天、崆峒派掌门木灵子齐名,是张三丰之下仅有的高手,当时的张三丰也才刚刚达到大三合境地。他的玄冥神掌,阳顶天的乾坤大挪移,木灵子的七伤拳,都是当世绝无仅有的绝技,三个人都有挑战张三丰,成为北方第一人的意向。
从这个角度,他就一向认为张三丰只是先自己一步而已,自己迟早有追上去的可能,但事实证明这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
随着踏入大三合境地,张三丰简直像是条鱼融入了水中,竟然比此前在小三合、在后天里还要自在,几乎不等他们这伙人追上,便接连突破好几个层次。
修行的定律,武学的规则,在别人眼中可神圣无比,到了这邋遢道人眼中,却彷佛可当作桌子上的肮脏抹布,随随便便就能扯了下来,踩了两脚。
在这无可争议令人绝望的差距面前,木灵子是首先认输服软的一个,他放弃了追赶张三丰,安安心心经营崆峒派,安享晚年,成为被历史铭记的武学大家。
他不争气。百损道人说。
他没出息。阳顶天说。
百损道人和阳顶天是不愿认输的两个,但越是这样头铁的人,往往越会遭受到的打击,他们几次三番的挑战张三丰,每一次都有巨大自信,但每一次都败得比上一次更加容易。
在百损道人最后一次见到阳顶天的记忆之中,阳顶天似乎已有了走火入魔的征兆,不久之后听说了他骤然失踪的消息,偌大的明教也给四分五裂,一切就来得这样快,也这样猝不及防。
本来三人追赶一人的道路,眨眼间就只剩下了一人。
只剩下一个百损道人。
他举目望去,前方没有人,后方没有人,左边没有人,右边没有人,一时间想要说什么,但张了张嘴,无话可说。
张邋遢呢?
嘿,这家伙看也不看自己一眼。
其实那时候的他,几乎可称得上是神州北方的第二人——可这样的第二人真有意义吗?
阳顶天并非他的熟人,两个人仅有点头之交,或可称得上同类而已。可是当得知他消失的那一刻而产生的孤独,到现在仍被他深深记在心里,前方是张三丰,后方是木灵子,唯一的同伴掉队了,自己还该走下去吗?
还该走下去吗?
这是个迄今为止连百损道人自己也不知道算是怎样回答的问题,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选择,因为世事不容他选择。
他一开始想过妥协,也认认真真去做过事情,他学习木灵子经营门派,意图留名青史,但是两个天赋异禀的弟子刚刚有些成就,就得罪了张三丰的徒孙。
好啊,张三丰,又是张三丰,我就逃不过这名字了!?
这好像是命运给予他的启示,他说不清是喜是怒,是期待还是畏惧,他准备好迎接张三丰的太极拳,并安抚两位弟子,但十年来张三丰从未亲自找上门来,令他怀疑这老邋遢是否真成了个绝情绝性的仙人。
最后还是有人找上门来了,不是张三丰,而是张无忌。
在十多年间就成功练成九阳神功的张无忌以一敌三,轻松杀败了玄冥二老,百损道人却侥幸逃生。
然后,然后就是两百年过去。
时光荏冉,百损道人则亲眼见到了自己从武林的记载中销声匿迹,原来他根本经不起时间的冲刷,他以为自己是张三丰之下的一人,神州北方的第二高手,实际上他仅是武林历史上千千万万毫无名姓的“武林前辈”中的一员。
相比之下,张三丰却是有名有姓的神话与传说,张无忌或可也算是其中的一位,连他的弟子玄冥二老,也沾染了张无忌的光辉,成为其精彩一生中可提得上名号的两个名字。
这本是百损道人不可接受的痛苦事实,可现在他却庆幸这样的销声匿迹。
因为他怕死。
在经历了那一战后,百损道人害怕,恐惧,惊慌失措,他到此时才发现自己是如此怕死,而张无忌这么个小辈给予自己的打击竟又是如此巨大,击碎了他的一切骄傲。
曾经心高气傲的武学大家就这么不知名姓的潜伏了两百年,他夙夜担心张三丰与张无忌发现不对劲而追杀自己,简直连一点声息都不敢显露。直到最近方从某人的口中得知真相:张无忌并非因倏忽留下自己的性命,而是从未想过杀死自己,他就是个如此优柔寡断的人。
这小子如此看不起自己!?
百损道人听完了后愣了许久,接着他笑了三声,又哭了足足三个时辰,他哀嚎,他疯狂,他捶胸顿足,他涕泗横流,任何人看到他的形貌,绝想不到他是个两百岁的武学大家,而是个披着老头皮囊的婴儿。
等到他哭完之后,对方问他:想要对张三丰报仇吗?
在第一时间百损道人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因为他打从心底认为自己和张三丰没有仇,说得悲惨一点,张三丰或许根本未将他放在眼中,从头到尾不过是他对张三丰一厢情愿罢了。
但他还是点了点头。
没有仇,不代表没有恨,没有怨,没有嫉妒,没有迁怒。
——或许我真的就是个不配被世界记住的人,但若能伤害到那些被世界记住的人,岂非也算是被世界记住的方式?
百损道人,就这样重出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