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二章谈恋爱吗(1 / 1)曲朝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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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费思把手机抢过来,看见祝野给美女发了一个滚,而且眼睁睁看着那个滚字变成已读消息。

她错愕道,

“你干嘛呀。”

祝野把手机拿回来,按灭屏幕反扣在桌上,

“不好看。”

“别看了。”

丁费思咕哝道,

“这还不好看,你高度近视吗?”

祝野忽然捏住丁费思的下巴,目光从她的眼睛移到鼻梁,到嘴唇,毫不犹豫道,

“她和你没有可比性。”

丁费思撇撇嘴。

那个美女还不是一般的美女,还是那种在美女中都算亮眼的明艳类型,祝野这么说好像是在否定她的审美似的。

可她听见祝野这么说,又忍不住嘴角上扬,却故意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别过脸去,

“哦。”

明明很得意,却装在不在意的样子。

祝野看着她得意的样子,忍不住轻嗤一声。

冷峻的面容却柔和不少。

而站在门口的服务员一脸姨母笑,忍不住拍下来。

『顶不住了,超级甜,费大来我工作的餐厅吃饭了,还有她男朋友,两个人真的颜值高得离谱,我一定要去看《恶魔祝少》原著了,这也太甜了,就冲男主这颜值就值得入股啊。』

照片里,暖黄色的灯光下,穿着宽大白色卫衣的娇小女孩子靠在男人身上,男人的肩膀宽阔,衬衫解开几粒扣子,男性的荷尔蒙扑面而来,专注地看着靠在他身上的女孩子。

男人的长相俊逸出众,冷峻烟白,俊美到极致,甚至类吸血鬼,仿佛是人类女孩子与貌美吸血鬼的恋爱,故事感与暧昧感浓重。

让人不由自主羡慕那个被爱的女孩子。

丁费思靠在祝野肩膀上,懒得仿佛没有骨头,试图对祝野指手画脚,

“我要吃那个。”

祝野转桌子,把虾饺拿到面前,夹起来喂给她,难得的没怼她。

祝野低头看着她,

“好吃吗?”

丁费思皱了皱眉,

“还…行…”

“我想吃那个虾卷。”

祝野把盘子转过来,给她夹了一个,丁费思咬了一口,坦诚地评价道,

“这个味道比刚刚那个好多了。”

祝野咬了一口她吃剩下那半个,丁费思有点错愕。

看着祝野咬虾卷的那个动作。

无端觉得好性感。

丁费思不自觉地咽了一口唾沫,她靠在祝野温热的怀里,看着他利落流畅的下颌线,突然觉得无论从哪个角度看祝野,祝野都帅到找不出bug来。

丁费思情不自禁道,

“哥哥。”

“你真的好帅哦。”

祝野喝了一口茶,垂下眸看她。

丁费思的花瓣眸直直地盯着他看,只是定定地瞧着他,跟着他的动作,视线也跟着移动,又乖又呆。

祝野淡淡道,

“喝不喝艇仔粥?”

妈的,对她不屑一顾的欠揍样子更帅了。

丁费思看着他,顺从地点点头。

但祝野把粥放她面前,丁费思喝了一口,就皱起了脸,

“感觉和艇仔粥没什么关系。鱼没腌过,鱿鱼丝也没味道。”

对于家乡的特色小吃,丁费思格外挑剔。

她仰着脸道,

“我带你回羊城芳村那边喝老字号艇仔粥,又浓又鲜,特别好喝,而且虾饺也做得超级好,吃一口要鲜掉舌头。”

祝野挑眉道,

“带我回老家,见大家长?”

丁费思的脸一红。

她低着头嫌弃道,

“我又没说带你去见大家长。”

丁费思的脸一直红到吃完饭。

祝野和丁费思走到楼下的时候,丁费思对着收银台的店员道,

“这个黑衣服的给钱。”

她拔腿就跑,在人行街对面蹦蹦跳跳地朝祝野用力地招手,

“拜拜。”

祝野无奈地笑了一声,埋单之后跟上去。

小磨人精,跑这么快干嘛。

丁费思倒着走路,笑嘻嘻地道,

“追不上我吧!”

丁费思转过身去,背着手蹦蹦跳跳地走路。

祝野腿长,不一会儿就追上了她,牵住她的手。

丁费思张开双手,耍无赖道,

“背我。”

“不想走路了。”

祝野面容冷峻,却真的半蹲下来背她。

丁费思靠在祝野宽阔坚实的背上,碎碎念道,

“有一天,孟婆把自己煮的孟婆汤全喝了,你知道为什么吗?”

祝野顺着她,淡淡道,

“为什么?”

丁费思凑在他耳边笑道,

“因为孟婆想尝尝咸淡,喝一口,满意地笑了。”

祝野还没反应过来是什么原因。

丁费思就又重复道,

”然后想尝尝咸淡,喝一口,满意地笑了。”

“想尝尝咸淡,喝一口,满意地笑了。”

祝野没忍住轻嗤一声笑了。

丁费思絮絮叨叨地道,

“要我是孟婆,才不管好不好喝呢,反正那些魑魅魍魉喝了也记不住,我能苟一天是一天,多好。”

祝野故意道,

“可你是费大,这样不对读者负责你良心过得去?”

丁费思把头靠在祝野的肩膀上,搂住他的脖子,

“我才不想管那么多呢,我现在已经不想当费大了。”

祝野好奇道,

“那你现在想干嘛?”

丁费思笑嘻嘻地凑在他耳边道,

“和哥哥谈恋爱。”

祝野心弦被清凌凌地一震,只是开口的语气却淡漠,

“那你打算什么时候答应和我谈恋爱?”

丁费思像是微醺一样趴在他背上,笑着咕哝道,

“我们现在不是已经在谈了吗?”

霓虹闪烁的街道,车水马龙,人影交错,月光皎洁。

祝野在这一刻,忽然觉得很幸福。

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很满足,脚下的路很软,风也温和,背上的人咕哝着说话的声音可爱极了。

耶稣以救赎之名降临人世,十字架下开满鲜红的玫瑰。

救世主诞生的那天,世界开始有公元纪年,玫瑰的短暂生命终于有了准确的幸福日期,盛放于野,无边无际。

这一刻,祝野莫名地觉得,他就是救世主,拥有无边的幸福。

祝野的声音前所未有的温柔,

“思思,你知道我妈妈为什么给我取名叫耶稣吗?”

丁费思把下巴抵在他肩膀上,

“为什么呀。”

祝野难得地敞开心扉,去提起往事,

“因为妈妈说,我就是她的救世主,我诞生的那天是她的重生日,拥有我,她很幸福。”

丁费思轻笑着,忽然在他耳边轻声细语,

“偷偷告诉你一个秘密。”

风轻轻地吹拂过他的耳边,

“Jesus,我也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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