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呢?”
女孩眯了眯眼睛,眼睫毛扇动着,眼眸变得狭长,有着少女特有的青涩妩媚。
“小李子,前两天答应的钱该交上来了吧!”
青年神色复杂,正想回答,一个公鸭脖子似的嗓音突兀地出现在一旁。
走来的是三个看起来不满二十的男孩子,打扮地流里流气,当头一个竖起了头发,挂着银色金属链子,牛仔裤挖了好几个窟窿,一张脸有些消瘦,嘴里还叼着根烟。
“稍等。”
青年对女孩说了一声,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堆干巴巴的钞票,从中数出两百后,又将其余的钞票一把装回了口袋。
来到三个混混面前,青年将钱递了上去:“峰哥,给。”
“算你小子识相。”
拿过钱,为首的峰哥显得很满意,咧开嘴拍拍青年的肩膀,又冲青年道:“你小子还蛮有本事的嘛,这样极品的学生妹也能泡到,有前途。”
峰哥眼神贪婪的看了看坐在不远处的女孩,伸出大姆指,接着道:“春宵一刻值千金,哥们就不打扰你了。”
说完,带着两个跟班,大摇大摆地去祸害其他的小摊贩去了。
“峰哥,那个小妮真是极品,不如兄弟们让她来陪峰哥喝一杯?”
一个小弟目光恋恋不舍的看了女孩一眼,对峰哥拍着马屁:“这样极品的小妞,也只有峰哥这样的青年才俊配得上。他李子风不过就是个小摊贩,如何能与峰哥相比?”
峰哥很是得意,转身看了女孩一眼,内心虽然有些心动,却并没有答应小弟的提议,反而语重心长的告诫道:“我们出来混,最重要的就是将信用,俗话说得好,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我们既然收了李子风的钱,自然就要罩着他,又怎么能去抢他的妞了。”
远处的李子风摇头失笑,看不出来,这年头,就连小混混都那么有品德了。
回到座位,李子风对女孩笑了笑,接着刚才的话题道:“接下来就简单了,他出生在了大华,一个让他感到无比熟悉,又无比陌生的国家,过着混吃等死的生活,在网吧打游戏的时候,遇到了一个菜鸟,被她用钱砸倒,带着打了一个下午的游戏,后面就多出了一个小尾巴。”
“咯咯咯……”
女孩儿忍不住笑了起来,前俯后仰的,嘴里的啤酒都差点喷了出来,急急忙忙从小包里拿出纸巾擦拭了一下后,女孩儿才捂着肚子笑得直喘气,“大叔,感情你还将自己给当成故事里的主人公了?历经无尽轮回而不死?会武功,会修真,还会各种各样的科技?你知道么,这叫YY!”
在女孩儿放肆的嘲笑中,李子风仰头喝下被子中的啤酒,半公升装的杯中倾泻下一道酒泉,缓缓注入口中,他喝酒的姿势很奇怪,看似温和,却带着狂野,眉头也不皱的喝下一瓶,竟让女孩儿的眼中多了一丝莫名味道,但仍未放弃继续打击他的心思,从小包里掏出化妆用的小镜子,放到他眼前,咯咯笑道:“大叔,YY之前,先看看你自己长得是一副什么尊容!”
一杯酒下肚,李子风没有丝毫变化,眼神清明深邃,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满不在乎的笑了笑,是的,自己很糟塌,头发几个月都没理了,比摇滚歌手的头发还要长,更要凌乱,下巴上胡子拉渣的,背色的背心上到处是油渍与乌黑,不到三十岁的人可以看做将近四十,也难怪眼前这个十八九岁的丫头片子,会一口一个大叔了。
女孩儿收回了镜子,其实,眼前这个大叔虽然有些落魄,但这份颓废的打扮,以及眼中不经意间透露出来的沧桑,似乎有些吸引自己,花季少女总是经不住胡思乱想的,古灵精怪的眼中便多了几分特属她这个年龄的清纯媚意,咳嗽了几声,女孩端正身子,板着脸道:“还未正式介绍,本小姐姓柳,名飘飘,看在你带我上了几个大段位的份上,你可以称呼我的小名,飘飘!”
看着柳飘飘一本正经的模样,李子风念叨了句“人小鬼大”,也学她一样坐得笔直,一本正经的道:“还未正式介绍,本人姓李,名子风,看在你陪我打游戏的份上,你可以叫我李大叔或风大叔!”
“风大叔!”
柳飘飘甜甜了叫了声,忍不住扑哧一笑,仰着脸道:“大叔学我呢!”
伸出水葱似的手指儿在俏脸上刮了刮,嚷道:“羞,羞,羞!”
“小丫头片子!”
李子风在她的脑袋上敲了下子,抓住了最后一瓶酒,有些苍白的手在夜色中有些刺眼,拇指随手搭在瓶盖上,轻轻一用力,“波”的一声轻响,瓶盖就被他随手弹飞,冒出了白色的酒沫。
柳飘飘双目一亮,发出一声兴奋的欢呼,赞道:“大叔,你可真厉害,我认识的人里没一个能这样的!”
边说着,边递过了酒杯。
李子风理也不理她,径直将酒倒入自己的杯中,对着面前嘟起嘴表示不满的女孩儿道:“女孩子少喝酒,吃点饭吧,想吃什么,大叔给你做,大叔的手艺可是一绝,就算是五星级酒店的大厨也比不过!”
“我减肥,不吃饭!”
女孩儿厥嘴,翻着白眼,没好气的道:“我是出来放松的,你怎么管得比我妈还严?”
李子风没有回话,自顾自的喝完了杯中的酒后,说道:“小丫头,走吧,我送你回家,快12点了,回去晚了,你爸妈会担心的!”
“我爸?我都没爸的!我妈忙着工作不理我,就算我死了也没人担心的!”
女孩儿用手肘支着桌面,垂着眼帘,明媚的脸上满是黯然。
“你至少还有妈,我连父母都没有!”
李子风脸色有些复杂,这一世他的父母很早就去世了,讽刺的是,他当时并没有多伤心,反而有种解脱了的庆幸。
对他这样的人来说,难忘的记忆和人,那是越少越好。
他还记得,几年前在某点上看过一本网络小说,里面的主角穿越后,不老不死,一直活了两千多年,历经世事沉浮,人间疾苦,王朝更替。
一个个和自己有关的亲人和朋友死去,只剩下她孤独一人,默默的承受着。
作为一个另类的长生者,李子风对她可谓是感同身受,在同情她之余,又有些羡慕。
同情是因为,有的时候,长生不但不美好,反而是一种痛苦。
羡慕是她每年都有机会去亲人和或者朋友的坟前拜祭,倾诉自己的心事,怎么说也算是一种情感的寄托。
而他就连这唯一的情感寄托,都被该死的贼老天给剥夺了。
要不然,也不会无聊到和这个才认识不到一天的小丫头片子倾诉心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