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顺认真嘱咐了刘永业一番,这才带着军队离开了辽州。
相信有他这一番操作,用不了几年辽州就会热闹起来,过了几代后,契丹人也会忘记曾经,渐渐被同化。
临走之前,萧琳送别高顺,看他的目光充满了不舍,而高顺却视而不见。
对于这个女子,高顺知道她的心思,他完全可以带走他,但他不能影响大局。
高顺终于走了,阿松也松了口气,站在萧琳身旁,轻声道:“你又何必如此,人家根本看不上你!”
萧琳闻言没有回头,看着那远去的队伍,淡淡地说道:“他是真正的男人,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如今你已经是辽州的刺史,齐国的官员,可其他部落并不认可你。”
说道这里,萧琳突然回头,盯着阿松道:“如果你想收服其他部族,最好不要招惹我,别忘了我才是阿耶的女儿!”
萧琳说完转身离开,阿松穿着一身官袍,头上的羌法却显得不伦不类,死死攥紧了拳头。
阿松看着萧琳的背影,一字一句的说道:“总有一天我会成为汗王,把你骑在胯下!”
这就是高顺没动萧琳的原因,黎部中有很多人,真正追随的其实是萧琳。
萧琳如果是个男儿身,毫无疑问会成为首领,可她偏偏是个女儿身,不得不选择了阿松。
但阿松黎部,虽然也被认可,却不敢得罪萧琳,尤其是萧琳这次立了大功,把高顺请了过来,这让她的威望更高。
草原上的女人,并不像表面上那么柔弱,如果她现在说打算嫁人,其他部落会抢破头。
可是她并不想这么做,她不想父亲的部落被吞并,所以她迟迟没有嫁人,也一直受到其他部落的觊觎。
高顺来了以后,一切都变好了,有齐国的扶持,再也没人敢打她的主意,黎部本来就是农耕部落,这一次却因祸得福,得到了壮大的契机。
她曾经也想过找高顺帮忙,但她不知如何开口,高顺对她的暗示熟视无睹,这也让他看清了高顺的为人。
少年老成,心机深沉,契丹是斗不过他的,别看他很客气。
……
从辽州一路南下,沿途的景色不错,并不是什么青山绿水,而是那成片的良田。
府兵制很成功,在朝廷的强行推行下,齐国每年都会开拓不少良田。
奴隶的解放让齐国多了许多百姓,曾经被地主奴役的他们,得到土地后格外珍惜。
铁血手腕虽然有些后遗症,但短时间的效果还是不错的,齐国的世家势力大幅度缩减,土地兼并得到遏制,齐国的实力一直在增加。
对于百姓来说,高顺和高长恭是难得的统治者,他们最难的的是,就连官员都要缴税,虽然只是象征性的。
为了不引起太大的反响,朝廷对官员的考核加了一条,表现优异者可以免税。
而在高顺的示意下,大多数官员其实都不用交税,以各种理由免掉,这样做看起来是多此一举,却可以让官员更有归属感。
缴税是义务,免税是恩赐,虽然税务不多,却代表朝廷对官员的认可。
高顺此举开创了一个先河,这当然是学后世的,但他没有做的太过,换个方式效果却大不相同。
府兵、均田、全民纳税,高顺本想启用一条鞭法,奈何此时的货币体系还不成熟,金银的使用率还很低,市面上大多数还是铜钱。
不过随着高顺的推广,齐国的货币体系也在逐渐完善,第一步推出金银,然后在推出钱庄票号,在此之前先要建立信任体系。
只有百姓认可了金银,朝廷才能建立银库,只有积累足够的金银储备,才能发型银票。
而要想做到这一点,还有一个重要的前提,那就是国家安定,没有隐患。
否则一旦被敌人入侵,钱财被掠夺一空,朝廷一下子就得破产,百姓也跟着遭殃。
所以高顺心中有很多想法,暂时却无法实现,发展东北的同时,两淮之地也是重点。
历史上的北齐,并没有重视两淮之地,一是因为陈国的骚扰,二是朝廷官员目光短浅。
太建北伐并没有发生,可之前那场大战,让陈国心有余悸,却还有一战之力。
现在齐国强大,陈顼不敢触其锋芒,周国内乱,暂时不可能再次联合,三国各种猥琐发育。
这个时候,高顺拿下了辽州,其他国家却止步不前,再大力发展两淮之地,用不了几年,齐军就有逐鹿天下的实力。
不过高顺并不打算就这么干等,自从和突厥合作后,高顺就一直在思考如何打败敌人。
陈国的隐忍是慢性自杀,可周国的等待却是养精蓄锐。
现在周国两大势力明争暗斗,高顺还在其中和稀泥,可这种局面不会持续太久。
自古以来远交近攻,高顺已经派人出使吐谷浑,打算联合吐谷浑,共同对抗周国。
此时的吐谷浑,虽然是独立政权,首领夸吕自号可汗,可时常受突厥侵扰,周国胁迫。
夸吕西魏大统初继位,居伏俟城,也就是后世青海湖西铁卜卡古城。
梁大同六年,遣使至梁献马及方物,并求佛教经论,对东、西魏采取“远交近攻”政策。
东魏武定三年,以从妹嫁东魏孝静帝,为容华嫔,并娶东魏济南王元匡孙女广乐公主为妻。
同时,攻西魏湟河郡、西平郡,西魏废帝二年,魏丞相宇文泰勒军西巡陇山,耀兵河西,遂震惧,遣使贡献方物。
恭帝三年,遭突厥木杆可汗与西魏史宁联合进攻,失树敦、贺真二城,妻子被掳。
突厥撤军后,始返故地。
如今魏国灭亡,吐谷浑和北齐也没有联系,高顺知道夸吕野心不小,所以打算联合。
只不过要想去吐谷浑,并不是容易的事,必须借到突厥,一路上还要经过高山、沙漠。
这让高顺想起了张骞,当年他出使西域,也许同样不容易,那遥远的大月氏国,比吐谷浑还要远。
望着一望无际的麦田,高顺脸上漏出了笑容,对一旁的李诠道:“几年前我代天巡视,虽然是同样的场景,却是不一样的心情。
那时候我遇到一个农夫,辛勤的在田里耕耘,脸上却是愁苦的表情。
如今你再看,他们脸上的笑容,都是发自真心。”
高顺说完抬手让队伍停下,翻身下马,走到田边捡起一穗粟,摸起来十分饱满。
用力以搓,黄色的粟米出现,颗颗饱满圆润,散发着淡淡的香气,远处的农夫看见他们这么多人,畏缩地不敢上前。
高顺抬起头,正好看到一个农夫,不由得“咦”了一声,感觉有些面熟。
那农夫也看到了高顺,仔细辨认一番后面露喜色,竟然一路跑了过来,吓得侍卫连忙上前。
“站住!”
侍卫们就要拔刀,把那农夫吓了一跳站在原地不敢动,高顺却摆了摆手,让侍卫退下,冲那农夫摆了摆手。
“你过来,我们是不是见过?”
农夫连忙跑了过来,噗通跪在了地上,这次把高顺吓了一跳,不由得后退一步。
“小民拜见太子殿下!”
“哦?你认得我?”
那农夫抬起头,咧嘴笑道:“几年前太子殿下路过此地,我和阿父在田里耕作,殿下曾问过收成,还做了一首诗。”
“奥!”
高顺恍然:“你,你是那个老丈的儿子!”
“正是小民,自从殿下给了我们自由,我们日子就好起来了,阿父终于可以颐养天年,而我们也可以娶妻生子。”
农夫说着招呼身后的妇女和小孩,过来给高顺磕头,高顺一时间也有些感慨,心里也十分欣慰,多么淳朴的百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