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085章 反派大佬的温情(1 / 1)北湖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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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南谦也是巧了,路过的时候碰见叶璃在坡道死磕,他本来不想管,一个狡猾霸道的丫头,不管也罢。

可走了两步,又鬼使神差停住了脚步。

说到底,她也还是个女孩子。

为了挣钱挺不容易的。

于是就不受控制地过来搭了把手。

“要是能起来,就自己滚一边去。”莫南谦居高临下地看着叶璃,语气非常之不友好。

显然帮得心不甘情不愿。

叶璃这时手脚有点发软,从地慢悠悠爬起来,又慢悠悠走到了一边,莫南谦自顾拉起煤车往前头去,一直到平缓的道时,才把板车停在路边。

叶璃扶着旁边的石柱,只觉得好丢脸,看看地,看看天,就是不看莫南谦,心里纠结着要不要向他道个谢意思意思。

莫南谦看着叶璃这样,却是忍不住毒舌起来:“人贵在有自知之明,这么不自量力,以后怎么死都不知道。”

叶璃握紧双拳,气呼呼瞪他。

尼玛,你再多说一句,就看我揍不揍你?

莫南谦冷笑一声就走了,满眼都是不屑。

叶璃挥了挥拳头,“狗男人,要你多管闲事!”

每次看到他就火气大!

她其实效率算是高的了,这是今天最后一车,因为超负荷做事,对身体透支很厉害,这才出现了刚才的晕眩感,但想到明天就不用来了,叶璃就有一种解放的感觉。

可是她这会儿依旧有些心悸晕眩,就在路边找了个台阶坐了下来,喝喝水,吃个咸光饼,缓过劲来再干活。

歇息十来分钟左右,这才向下一户订了煤球的人家进发。

送到第二户人家的时候,发现莫岐山居然也在,莫岐山见到叶璃很意外,“丫头,你还在送煤啊?”

莫岐山见状,就前来搭把手,帮着把煤球运进家里来。

“今天是最后一天了,明天会有人来替我。”叶璃用手背擦了把脸的汗,笑嘻嘻地回答。

少女青涩的脸庞不由也沾了煤灰,脏兮兮的,可一双眼睛异常生动。

虽说她平日对鲁翠娥几人心狠手辣惯了,但是叶璃笑起来的时候却是清眸皓齿,纯净明朗,有着少女的天真烂漫。

莫岐山特别欣赏叶璃身那股子踏实肯干的劲头,半开玩笑道:“以后给我当孙媳妇儿咋样?”

叶璃:“……”

大爷,我还是个孩子啊!

莫岐山呵呵乐个不停。

叶璃问:“爷爷,你家住这儿?”

“不是,是我侄孙朋友任骏的家。”莫岐山解释,“你赶紧坐这儿歇会儿吧!”

“不用了,我手里头还有活没干完呢!”

叶璃看见屋里头戴着黑框眼镜的青年,看去至少三十岁的模样,穿着白衬衫黑长裤,瞧着内敛稳重,见叶璃在看他,他便礼貌地颔了一下首。

任骏的母亲正炒着菜端出厨房,叶璃闻着菜香,突然一阵恶心感涌来,赶紧捂着嘴巴往外跑,结果一个不慎被门槛绊了一下,摔了出去……

“丫头,小心!”只听莫岐山惊喊了一声。

叶璃眼看着自己要摔个狗吃屎,结果扑到了一个人的怀里,她慢慢睁开眼,然后再慢慢抬起眼,便看到莫南谦那张过分冷阴寒的脸。

叶璃:“!!!”

我怎么可以这么倒霉???

叶璃脑袋眩晕,仿佛看到莫南谦正在无情地嘲笑自己。

她赶紧撤开,丢脸!

为什么偏偏要在她最讨厌的人面前丢脸这么多次?

叶璃气匆匆跑出去,头疼胸闷的症状也紧跟着出现。

她到底是怎么了?难道是……

任母和莫岐山急匆匆赶出来,手里捧着水和药丸,莫岐山说道:“丫头,你这是中暑了,赶紧把解暑的丸子吃一吃。”

“啊?”叶璃也怀疑自己是中暑了,原来还真是。

任母喂了叶璃药丸和水,莫岐山给叶璃在后脖子抓痧。

叶璃仿佛回到了过去被外公抓痧“虐待”的场景,一时百感交集。

疼,是真踏马的疼!

屋里的任骏看向门口两个长辈照顾着的叶璃,不由瞥了一眼站在身边无动于衷、表情分外冷的莫南谦,打趣道:

“你不是有事先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难不成专门回来送解暑丸子的?”

他刚才可是看到,莫南谦用眼神示意莫岐山,把药丸送过去给叶璃。

“并不是。”莫南谦嘴角一动,把目光从叶璃身收回来,眉眼无情。

“南谦,我觉得你变了很多。”任骏说道。

“哦?”莫南谦瞥了他一眼。

“我说不来,就是变得很不一样。”任骏以前在竹溪大队插过队,最开始就是在那里认识的莫南谦。

那时候这贫苦的少年虽然沉默,却对生活充满了积极的向往,人聪明动手能力也强,很多东西一点就通。

他们年纪相差十岁,却成了无话不谈的至交好友。

后来自己因为表现突出,得到了大队里去工农兵大学读书的名额,可这么多年他们一直都保持书信往来。

这个在乡野里长大的少年如今长成了顶天立地的男人,但印象里,莫南谦不该是如今这般。

就好像这青年仿佛一夜之间变得冷肃杀,历经沧桑,尤其是眼神,太过深沉,常常让人不寒而栗……

是生活重担压得他喘不过气了么?

但是刚才看莫南谦示意莫岐山把药丸送过去给小姑娘的时候,任骏又觉得过去认识的那个乡野少年依旧有着温情。

莫南谦没言语,经历太多苦痛,日夜折磨,这世无人能倾听。

他的视线轻轻放在供桌的座钟,若有所思。

这是沪市产的“666”牌座钟,如果打开座钟后的小门,可以看到钟芯为全铜质地,钟芯左下角刻有生产日期,这样一台座钟在如今市场很热销。

任骏说:“你要是实在喜欢,等改明儿你结婚的时候我也托人帮你买一台呗!”

现在周围人结婚,除了过去必备的“三转一响”,还得必备三十六条腿,最近又渐渐兴起了这台产自沪市的高级座钟。

这台高档的座钟算是目前华国的钟表名牌,即使有钱也不好买,需要票,没有票有钱都买不来,跟有钱买不来“凤凰牌”自行车一个道理,除非有后门。

当时还是他弟弟结婚的时候,他想办法买来送弟弟作为结婚的礼物。

任骏见莫南谦似乎格外中意这台座钟,每次有空来家里,总是盯着它出神。

这在旁人看来,不是喜欢这台座钟,就是想结婚了。

莫南谦始终没有言语,嘴角只是略略勾了勾。

他当然有自己的打算。

他将走一条和前世完全不同的路。

曾经失去的,他会再挣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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