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一章:渐渐地我学会了如何走路(1 / 1)比奇堡的老板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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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现实却给了他狠狠一重击,他跑了不知道多久,时间在他的认知当中好像全部模糊了。

不知疲倦、没有尽头,只有无尽的奔跑和无尽的空虚。

认知开始变得浅薄,脑子开始不喜欢思考,这可能就是作为丧尸的感觉了吧。

洪屠苏还在继续奔跑,跑了这么久,再想停下来,已经不太可能了,因为在漫长的长跑之中,只学会了跑步,其他的全部都被遗忘了。

是的,被遗忘了.....他忘了很多事情,在脑海当中依稀还记得一道身影,是男的.....呃——不对,应该是女的。

可是....到底叫什么名字呢.....

不记得了,搞忘记咯。

跑.....继续跑,不知疲倦地跑。

在长跑中,他感知到,这个世界其实是有四季的,有风、有雨、有雪。

他跑过了不知道多少个四季,忘瘦了不知道多少个春秋。

他不知道的是,在奔跑期间,他变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有忙完回来的小僵尸会停下脚步,惬意地靠在树后欣赏着这道一直沿着固定路线奔跑的身影。

有情侣小僵尸在树下翩翩起舞,倾诉感情:

“呕~呕!(这个人好丑啊)”

“呕!(真的诶)”

“呕*呕^呕¥(不过听说这个人跑死了我的太爷爷,我的爷爷,我的老爸,他们都被可恶的戴夫杀死了,可这个人却还在奔跑着)”

“呕%呕*呕#(好像真的是这样子的诶,我太奶奶好像也被他跑死了,说来这个人也真奇怪,一直沿着固定路线奔跑,每次都差点踏入戴夫那个可恶的家伙的庭院之中呢,可惜了,就差那么一点点呢。)”

似乎是看腻了,两个情侣小僵尸蹦蹦跳跳地跑走了,应该是去做一些羞羞的事情去了。

小僵尸“呕!(o(*////▽////*)q)”

......

......

这些洪屠苏都不知道,他虽然一直都在跑步,可却忘记了变向,他甚至都绕着这个世界跑了不知道多少圈了,可还是忘记了变向。

明明只要稍微变向一下,便能抵达戴夫的屋子,完成任务,可现实就是这么的喜欢和人开玩笑。

即使洪屠苏现在是丧尸,命运也当然地愚弄着洪屠苏。

在这个世界,丧尸居然不会感觉到累,并且身体的各个部分机能,都似乎跟永恒不变一般,无论跑出多少路,都没有任何的损耗。

唯一的缺点就是比较费灵魂。

身体自由放荡地奔跑着,可心灵却在沉寂当中慢慢腐朽了。

或许是心累了,洪屠苏跑步的频率似乎变得不规律了起来。

亘古不变的跑步姿势忽然改变,两脚紧紧地绞在了一起,猛地摔了个跟头。

而这个跟头之后,他猛然发现,自己居然能看清外面的世界了!

原本枯竭的心灵仿佛打开了新世界,不断从眼睛当中灌水,浇灌他那颗枯竭的心灵,为其注入一丝生气。

视野完全打开之后,洪屠苏发现自己倒在一块草坪之上。

周围居然有很多的小僵尸正在围观,并且都是Q版的,但奇怪的是,和他的身体比例一样,都是等身高的。

他平静地扫视一圈,发现有正在溪水里钓鱼的‘铁桶僵尸’,他的鱼都被他塞到了铁桶里面。

还有正在冲浪的冲浪僵尸,也不知道这风平浪静的小溪里,他到底是通过什么样的动力滑动起来的。

有时候惊扰到了铁桶僵尸钓鱼,两人便会停下来互掐起来。

看起来铁桶先生和冲浪先生并不是非常友好呢,他们的纠纷问题就是谁能够使用这条小河。

还有正在卿卿我我的普通小僵尸,判断是否为女僵尸的依据,根据洪屠苏猜测,应该是头上佩戴的小红花。

就算是洪屠苏那颗沉寂已久的心灵,都忍不住想要生出一种将他们拆散的冲动。

“凑,现在连僵尸都流行虐狗了!”洪尘忿忿不平的挪开视线。

还有橄榄球僵尸、撑杆跳僵尸、还有一些其他奇形怪状的僵尸.....

他挣扎地起身,脚下却忍不住又动了起来,不知疲倦,不知时间的奔跑已经让他忘记了如何停下。

他赶紧向前一扑,身体狠狠撞向地面,撞出一个深坑。

周围的僵尸都用看狠尸的眼神看着他,居然对自己这么狠,看那个坑的深度,啧啧啧。

然而洪屠苏却不这么认为,反正都是丧尸的身子,不会感觉到疼痛,不会感觉到疲惫,他也不在乎了,只要能让双腿不要再跑动起来就好了。

他伏在地上,双手抱住两条腿,努力地压制着双腿。

可一旦他松开双手,又会不由自主地抖动起来。

洪屠苏也无所谓,现在好不容易眼睛能看清了,心中也提起了一点兴趣。

他可不想让自己再继续跑下去了,那种无聊的感觉。

他都快疯掉了,不对,是已经没有任何知觉了。

他感觉,这是世界上最大的酷刑了,心智上的磨灭,让他对任何东西都提不起劲来。

若是有人能看到他的那双眼睛,肯定会掉进去,无法爬出。

那种深邃中的平静,宛如汪洋大海又好像一口静潭。

花了一个春秋,洪屠苏勉强压制住了腿部的挪动。

此时,他正像一位婴儿一般,从学习如何走路开始。

周围围观的僵尸越来越多。

有老面孔,也有新面孔。

虽然他们就只有几种形态,但洪屠苏还是将他们全部认清楚,并记在了心里,仿佛记尸便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外人分辨不出的,他一眼便能看出。

例如张三是一只普通僵尸,李四也是一只普通僵尸。

但张三头顶只有三根毛,而李四头顶有八根毛,这些毛他研究过,好像永远也不会掉一样。

他心里一直有一个蠢蠢欲动的想法,等他学会了走路,一定要去薅一薅他们头顶的那几根毛,看看到底是不是真的不会掉下来。

还有小红,小花,小绿,小黄都是未知的僵尸,身上披着阿发达的独有蓝条纹身。

他们的区别就在于他们的身上都有一个非常细微的小点,每个的颜色都不相同,他能一眼辨认出来。

一个春夏秋冬过去,老王和小白已经消失很久了,想来应该是死在‘朝圣’的路上了。

“真好啊.....”

“没有尔虞我诈,没有世俗纷扰,所有尸都非常淳朴和蔼,都为了同一个目标而奋斗终生。”

“渐渐地我认识了许多平易近人的僵尸们。”

“渐渐地我学会了如何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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