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日当空,秋风渐起。
迪剌策马于草原之上,身后千余胡骑紧随,甚是春风得意。
“首领,咱们这么做是不是有些不妥?大单于虽然不阻止我们进攻李氏部落,但一直告诫我们不可将其灭掉,若是我们真的将其灭了,大单于怪罪下来怎么办?”跶肋忍不住道。
“无妨。汉人此次竟胆敢出塞主动进攻我鲜卑,大单于大怒,正在整军迎战,根本无暇顾及李氏部落,而且刚巧李征死了,这可是难得下手的好机会。”迪剌一脸兴奋道。他早就对李氏部落垂涎已久了,不过慑于李征的武艺和大单于的警告,一直没敢动手。
“李氏部落和李征虽被大单于看重,但却不识抬举,根本不愿归顺,大单于对此心中也是有所不满的。而且李征已死,我们将李氏部落灭了,大单于也不会说什么,大不了将他的儿女活捉了送给大单于就是。况且,我们背后有弥加大人撑腰,就是大单于真的发怒,也不会如何惩处我们。”
“首领真是英明,是我多想了。”跶肋闻言,点了点头道。
迪剌洋洋得意道:“李氏部落可是块大肥肉,虽然一直藏着掖着,但瞒不过咱们,这几年草原上的很多好酒都是从他那里出来的,而且还有不少汉人商人和他们交易,定然是富得流油。若不是慑于大单于之命,周围的几个部落早就下手了。我们这一次抢先下手,只要将李氏部落拿下,接下来几年都不用愁了。”
拿着大刀一脸横肉的萨卡嘴角忍不住流下几滴晶莹:“李氏部落的酒可是好东西,等打完了首领你可要给我几坛。”
“只要拿下李氏部落,我赏你五十坛。”迪剌笑着道。
“你们也都给我打起精神,表现好的老子一样重重有赏。李氏部落可也没那么简单,虽然李征死了,但他身边的那个李德可还活着,这厮的武艺当初不下于你俩。等到开战之时,你们二人一定要尽快把他杀了,以免他带着李氏的那个小儿逃走。一定要生擒那个小子,不然大单于那边不好交代。”迪剌沉声道。
“首领放心,区区一个李德。当年若不是他运气好,早已被我砍死,这次我一定活劈了他。”跶肋一副信心满满的样子。
“很好,此次若顺利,李氏部落之中的女人我赏你们一人两个,外加牛羊百匹。”
“谢首领。”二人兴奋道。
......
一行四百余骑行驶在草原之上,行军速度虽不快但却极为整齐,马蹄声声如击鼓一般近乎踏在同一个点上。阳光照射之下,通体黝黑的铠甲熠熠生辉,给人一种肃杀之感。
一身戎装的李兴策马行于大军的最前方,手持落日弓不断地拨弄着,目露深思之色。
不知不觉,自穿越至今已经十二载了。
当了解到当代汉帝名为刘宏、得知自己穿越到东汉末年之后,他的第一反应并不是欣喜,而是惶恐和担忧。
汉末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更是个无比黑暗的时代。不过数十年间,人口十去八九,足见其残酷。
穿越前的李兴虽然极为向往这个英雄荟萃的时代,但真的身处其中才感受到其恐怖。
即使了解三国历史,也有着很多远超这个世界的见识。但面对这个时代的诸多雄主英才,他也自认为没有多少成事之可能,在这乱世之中能否自保恐怕都成问题。
尤其是在弄清自己尴尬的身份和所处环境之后,李兴更是郁闷了。一个身在草原的纯正汉人,一个遭人唾弃的“汉奸”后代,既不容于汉人又不容于胡人。
非但祖上声名狼藉,自身就连汉人的身份都没有,想靠着先知先觉在大汉发展势力都不行,除了被逼无奈,谁会愿意来草原这么苦寒的地方加入一个戴罪之人的部落。而且周边危机四伏,随时都有倾覆之危。
不过这个世界虽与汉末相仿,历史和诸多人物基本一致,但在很多方面却也有所不同,比如人的力量。
通过锻体术搬运气血,这个世界的人能不断地淬炼体魄,真正的达到力能举鼎的地步。
古之项羽便是如此,轻易便可举起千斤巨鼎。
数百年来,炼体境界也已形成了基本的等级划分,由低至高分为炼血、炼肉、炼皮、炼骨、炼脏。
炼体有成者,虽说没有开山裂海那么恐怖,但体魄数倍于常人,配合上高超的武艺,甚至足以以一敌百、阵冲千人。
令李兴欣慰的是,虽然周边危机四伏,至少他的身份还算尊贵,多少也算是武勋世家之后,还挂着个少族长的身份,有着家学传承。
尤其是在看过其他部落汉人奴隶的悲惨情况之后,李兴愤怒无力之余心中更是庆幸,起码不是地狱开局。
而且,更让他极为欣喜的是,他并非赤裸而来。穿越前见识浅短,比不上一些知识丰富的穿越前辈能够搞出各种发明,眼高手低的他这十几年也仅仅通过蒸馏技术捣鼓出了高度酒和香水。
但是幸运的是他穿越携带了金手指,一个能培育出大量灵植、类似于种植空间的珠子。
分心二用,一部分意识集中于识海,忽的进入到识海之中一个灰色的圆球之中,他将之命名为元珠。天旋地转之后,意识进入了另一片天地,落在了一块平整的土地之上。
整块土地呈圆形,大不知何许,周围被灰蒙蒙的雾气所笼罩。土地正中有一条灰色的线,将整块土地一分为二。一半为白色的土地,而另一半却是黑色的土地,另有一眼泉水位于整块土地正中。
左侧白色的土地之中种植着大量珍贵草药,还有柘树、铁桦木、苜蓿等植被。其中,尤以人参、灵芝和雪莲居多,密密麻麻而且年份极久。如此一幕,若是让寻常药材商看见怕是要吓死。
而右侧黑色的土地之下却不知埋藏着些什么,只见其上堆满了各种物资。大量的武器、箭矢、酒水、种子等,种类颇多。而其中占地最多的,要数粮食和肉食,堆积如山、足足万余石,够五千青壮食用一月的了。
这便是他的金手指,一个农场兼仓库,其中还有诸多秘密他依然没有研究透。左侧的土地可用于种植植物,不仅生长速度逾百倍,而且似乎是因被灵气所滋润,品种都被优化,不似凡种。
而右侧的土地却不知有何功用,他曾多次尝试将各种物品埋于地下,却全都消散一空,且无任何变化。因此,他只能暂时将之搁置,当做仓库之用。这片土地之上一切时间似乎被静止,无论存放何物都不见腐坏。
两片土地正中的泉眼每天都会产生一定量的灵水,可用于催化植物生长和改善种子。
意识微微一动,左侧土地之中,一只千年人参瞬间消失不见,随后,一颗人参种子出现在原地并以近乎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着。随后,李兴淡然的解开右小臂近手腕处内侧铠甲之上特制的甲袖,从口袋中拿出那支消失不见的千年人参。
仿佛吃萝卜一般,李兴将千年人参直接放在嘴边,几口啃掉。庞大的药力很快的爆发了出来,李兴凝神定气,不停地运转着祖传的锻体术,消化着恐怖的药力。
内力催动之下,血液崩腾如大江一般,发出阵阵轰鸣之声,将药力传递到身体的每一个角落。很快,一支千年人参的药力便被消化小半。
李兴也不知自己的身体是个什么情况,似乎也是穿越带来的福利,像千年人参这种大补之物,寻常人最少也要花费半月时间才能消化其药力。
而他的身体却是如饕餮一般,不消半日便可将之完全消化完毕。这数年下来,他所食用的人参简直不计其数。
不过付出定有所得,吞了如此多的宝药,李兴气血之澎湃、根基之深厚简直骇人听闻。不过炼皮境后期,体内气血已沉如汞、奔如江,皮膜坚韧如铁,肌肉壮如虎豹,一身力量恐怖无比,堪比寻常练髓境武将。
感受着力量微不可查的提高,李兴微叹了口气。底子太厚不可避免的缺点,修炼进度之慢简直令人难以忍受,若是没有大量宝药辅助,怕是此生也就只能止步于此。
“果然,炼骨境不是这么好突破的,照现在的速度,没个两年水磨工夫怕是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