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温汤宫。
扶苏泡在温泉中,一手拿着奏疏,一手拿着剥好的橘子。
大冬天的泡温泉,真是太爽了!当皇帝真好……扶苏把橘子叼在嘴里,接过蘸好了墨汁的毛笔,在上面工工整整的写了一个‘可’字。
“陛下,陇西战报!”
韩让从殿外急趋而入,将一卷帛布递到扶苏手中。
扶苏看了一眼上面的日期,发现这是两天前从羌境传来的。
他大致估算了一下距离,从那里到咸阳,直线距离应该在700多公里,鸽子只用了两天时间,就把情报送到了咸阳。
难怪直到无线电技术发明之前,人类的快速通讯手段,都是飞鸽传书!
这可比骑马送信快多了。
扶苏打开,发现这是用多张帛布拼接而成。
‘斩首七千又二,虏男丁三万四千又三十一,牧奴一万五千四百二十,妇孺六万八千余,牛、马、羊无算。
另,发现匈奴异动,已送急递至九原城蒙恬处。’
扶苏合上帛书,呆呆望着房梁出神。
他在思索,该如何回复李信。
此战大捷,仅赏田至少要需百万亩,当然,里面会有不少的功劳用来抵消欠债或罪行。
不过这不是扶苏所担忧的,虽然临近水源,地势平坦的田地早就有主了,但是坡地,林地还多,再有这样的数次大捷,也一样有土地可用于赏赐。
扶苏所想的是,能不能换一种赏田的方法,将这些有功的士兵,安置到新开辟的土地上,用湟中的良田,置换他们家乡的授田。
嗯,加倍换!
扶苏在翻看《秦记》的时候,曾注意到,延续自商鞅变法时的授田制,直到始皇帝统一六国之后的第五年,就不再实行了。
取而代之的,是颁布了一道,‘使黔首自实田’的法令。
既,让授田不足百亩的平民,自己去按照国家制度规定的数额,自己设法占有定额的土地,国家不再保证按规定授田。
可是想法是好的,但实施起来却千难万难。
扶苏回顾自己在上郡做监军时,曾经带着戍卒们屯田。
如果是平地草原还好,冬天的时候一把火烧掉枯草,春天的时候多耕几遍,把草根从土里翻出来,之后再用心调理几年,荒田就变成了良田。
这样的田,一人一牛,一年的时间随随便便就可以搞定十几亩甚至几十亩。
可如果是山坡地,提别是那些远离水源、且以碎石为主的山地,四五个人一起上,一年的时间能搞出几亩薄田,已经是很了不起了!
所以尽管朝廷鼓励平民拓荒,但大多数的平民还是只耕种自己仅能糊口的一点点田,然后为那些田多的大户,庸耕(佃农)为生。
与其让他们做佃农,不如把他们迁到新开辟的疆土去。
如果扶苏没有记错的话,湟水谷地地形相对平坦,流域面积1.6万平方公里,约合2400万市亩,折合秦亩在7000万亩之上!
而且大多是临近水源的水浇田!
再加上扶苏命人打造的铁质铧式犁,以及从羌人那缴获的牛、马辅助耕田,要不了两年的时间,那里就会是一处新的粮仓。
扶苏略一伸手,等候在一旁的韩让立刻递上了一卷竹简,以及一根吸饱了墨汁的毛笔。
作为在一群阉人中脱颖而出的宦者令,这样的眼力劲还是有的。
扶苏将自己收缴戍卒田土,在新拓之地予以置换,并且免租税,发房舍、免费使用驽马、农具等意见写了上去。
“送到左丞相府,让他们议一议。”
扶苏将竹简递出后,继续闭目凝神。
屯田的事情就这样了,只要他们原意用家乡的田置换,可以多给一些。
不仅可以让戍卒屯田,还可以在中原各郡迁移一些人过去。
毕竟秦灭六国摧枯拉朽,所以并没有造成太多的动荡,人口数量经过了这些年修养,后世里晋、冀、鲁、豫、皖五省的范围内,几乎聚集了秦国一半以上的人口。
土狭而民众。
为此,始皇帝的做法是大兴土木,用徭役来消耗掉过多的人口。
于是,留给扶苏的就是一个一点就着的火药桶……
扶苏晃了晃头,将耳边隐约传来的狐鸣之声驱散,下定决心要把中原的人口迁往湟中。
不过要以张榜的方式,明示天下,告知他们在拓荒时会遇到的困难,以及朝廷的优惠政策。
这样就避免了别有用心的人,去歪曲他的意思。
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啊呸!
《徭律》上写的很清楚,御中征发,乏弗行,貲[zī]二甲(罚两幅铠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誶(当众骂);六日到旬,貲一盾;过旬,貲一甲。
并且还有备注,如果是因为客观原因,导致路上耽搁,只要说明情况,就不会处罚!
最重要的是,即便是要处死,也是几个领头的军吏领罪,没有一下子处死几百戍卒这么变态!
即便是那个鱼唇的欧豆豆瞎搞,在这个交通基本靠走的年代里,什么样的传播速度和效率,才能在短短的几个月内,让陈胜吴广这样的人也了解新法啊!
所以普法之路,任重而道远!
不过他早就预料到会有这么一天了,所以在筹备造纸作坊的时候,就已经让将作少府雕刻用于印刷秦律的模板了。
之所以没有使用活字印刷,而是采用雕版印刷。
一是因为这时候的墨水附着性能不佳,二来则是雕版可以长期保存,便于大规模印刷。
毕竟在他的计划中,就像是后世里朱元璋推广《大诰》一样,要让每家每户都有一本。
成本价出售,拥有者可以免除一次较轻的处罚,比如耐刑(强制刮掉胡须)。
都说秦法严苛,动辄得咎,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秦法过于细致,而大多数都是文盲的六国平民,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犯了法。
推广秦律之后,一则可提高识字率,二来也可以让民众知道什么事可以做,什么是法律禁止的。
这就避免了不教而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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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1:“使黔首自实田”的解法,来自于《从云梦秦简看秦的国有制经济》。作者,杨师群。
ps2:有关‘失期当斩’这一条,到底是徭律还是军律,我个人觉得应该再等等,万一扶苏埋的秦简被挖出来了呢?(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