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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维尔区的大街上,五彩缤纷的车流从身旁经过,川流不息。

那光芒太过耀眼,将行人的影子映得无比清晰。

阴影中,布鲁斯双手插兜,表情冷淡地走着。他的目标是香丽雅区,需要经过不夜城的边缘。

虽仍有一栋栋高大楼层在身边起伏,但终究是在离开热闹的街区,往清冷方向去。

某一刻,红灯在头顶亮起,布鲁斯停在街角。

而身旁大楼的玻璃面上,突然浮现出一张笑脸!

“你跟那个女孩说了什么?”

怪鸦盯住布鲁斯的脸,面孔有些狰狞。

“我说的,你不都听见了吗?”

等待红灯的只有自己,布鲁斯很放松地转头,与怪鸦对视。

怪鸦的嘴角裂得更开:“不,我感觉你偷偷做了些事情,是什么?”

“呵。”布鲁斯嗤笑一声,“你猜。”

怪鸦摇了摇头:“布鲁斯,无论如何,你都不应该相信一名女巫。”

它声音沙哑,但却是难得的认真。

“从上古开始,每一次动乱背后,都有女巫的影子,她们蛊惑人心,操纵国家,一直都是灾祸的象征。”

“灾祸的象征?”布鲁斯挑了挑眉,“那总比死亡的象征好,我不信她,难道还要信你?”

“死亡是万物必经之路,本来很平常,是人类可悲的恐惧,让它变得可怖。”

怪鸦大嘴裂开,阴恻恻道:“布鲁斯,总有一天你会发现,死亡的美丽。”

“有点道理。”布鲁斯深以为然地点头,“如果你‘死’了,我确实会感觉很美。”

信号灯恰好转绿。

布鲁斯不再说话,沿斑马线来到对面,继续往西边走去。

然而没走多远,耳边突然传来一声低呼。

布鲁斯即刻转头,盯向了前方的一条巷子,那里面似乎有杂乱声音传来。

他意识到什么,立刻快步而去,停在了巷口,稍微侧头探视。

只见巷子里,有个明显是街头分子的家伙,正拿着手枪,威逼一对情侣交钱。

“把值钱的东西都拿出来!快点!”他低声吼道,“不许喊,否则我立刻开枪!”

被枪指着的白人青年,缓缓点了点头,他的脸因为紧张而变得涨红,右手却牢牢把女孩拦在了身后。

而他的左手,则按照劫匪的要求,慢慢朝口袋掏去。

“等等!你在掏什么?!”劫匪紧张起来。

“没、没什么,只是钱包。”青年结结巴巴地解释道。

“不要搞小动作,我盯着你呢!”劫匪握紧手枪,再次警告道。

可就在这时,他察觉到白人青年的瞳孔收缩了一下,偏向了自己的后方!

什——

砰!

布鲁斯从背后挥拳,狠狠砸在劫匪脖子侧面,疼痛如电流渗透神经,让其痉挛着倒地。

“走。”

布鲁斯转过头,对陷入呆滞的情侣说道。

小青年这才反应过来,连忙拉着女孩跑出了巷子。

直到他们的身影消失在巷口,劫匪才懵懵地从地上爬起。

布鲁斯懒得多等,一把揪住了他的衣领,顺势往侧边一拉,将劫匪重重压在了墙面上。

额头随之撞击墙面,发出“嘭”的一声,让劫匪的大脑一片眩晕,看不清东西。

然后,他就听见了耳边的沙哑声:“小子,新来的吧?”

“你、你是谁?”

那充满恐吓意味的声线,让劫匪打了个寒颤,连忙解释道:“我刚从南边来,第一次上路,没有抢地盘的意思。”

“这跟地盘无关。”布鲁斯凑到他耳边,“提醒你,想在哥谭混,夜里就老实一点!再有下次,就不是一条胳膊那么简单了。”

“一条胳膊?什……啊啊啊啊啊!!!”

布鲁斯右手在劫匪臂膀上一扭,竟似分经错骨,“咔”地扭断,整条耷拉下来。

剧烈的疼痛,让劫匪癫狂地吼叫着,再被布鲁斯摔在旁边,便蜷缩成了一团,像一条无法翻身的可悲虫子。

“记住这个教训。”

布鲁斯抛下一句,便转身出了小巷。

风从巷口刮过,跟着他向前走去,扯起了莫名的思绪。

那对情侣早就跑没影了,布鲁斯也不在意,他更好奇另一件事:仅仅减少行动半年,人们就忘了告死鸟的恐怖?

“桀桀桀,你在担心什么?”怪鸦的笑容在阴影中浮现。

“我在想,要不要再来一次全城狩猎?”布鲁斯低声自语,“这种层次的恐惧,可不足以让我在战斗中具有优势。”

“桀桀桀,因为你把害怕的人都杀光啦!”怪鸦沙哑笑道,“那时候,你可是一直醉心于死气啊。”

布鲁斯瞥它一眼:“以后不会了,你没有机会的。”

“桀桀桀,那就拭目以待吧。”怪鸦语调奇特道,“看你能在……坚持多久?”

话语似有缺憾,却无人去理会。

沙哑声音飘在风中,很快被都市淹没。

……

“呜呜呜……”

巷子里,蜷缩的劫匪还在那抽搐。

他的手枪落在身边,却无法给予他任何勇气。

刺骨的疼痛盘踞在左臂,心中缺乏清晰的想法,唯有恐惧和悔恨留存。

该死!我为什么要听他们的话,跑来哥谭?乖乖留在南边不好吗?

就算找不到工作,也能啃甘蔗饱腹,我的手也不会断。

偏偏、偏偏我来了哥谭,这里狗屎一样的地方,到处都藏着帮派,连一个过路人都如此强大。

这里真是太可怕了,我想回家,呜呜呜……

就在他不停埋怨的时候。

呼——

突然间,一阵冷风从黑暗里袭来,吹开了他的格子衣,也吹散了他的头发。

明明还是夏日,一股寒冷却钻进了断骨,让劫匪微微颤抖。

什么情况?

他停下抽搐,迷茫地抬头,望向了巷子深处。

嗒、嗒、嗒。

轻微的脚步声传来。

并非间断,而是一连串的脚步,仿佛绒布擦过碎石。

阴影如潮水涌动,带来冰冷的恶臭味道,穿插进劫匪的鼻孔,让他双眼都瞪了起来!

是、是什么?

还未等他紧张,半人高的身影就踏入了光线。

那是……一头灰色的狼。

是的,狼。

在联邦第二大都市的繁华地带里,居然有一头狼?

狗屎!!

劫匪愣了一下,接着全身的寒毛都竖了起来。

他半直起身体,目光死死盯住灰狼的眼睛。

那是一双恐怖的绿瞳,在黑暗里闪着幽光,仿佛死神的提灯,下一刻就要勾走他的魂。

混蛋!我的枪呢?!

劫匪想起什么,本能地探出左手,猛然抓紧地上的手枪。

还算完好的手臂挥出残影。

他就这么半趴身体,瞄准了狼首!

这是他从未有过的速度,快得仿佛南部传说中的狂野枪手,随时都能出手,都能打烂敌人的额头。

黑洞洞的枪口,指向了对面的猛兽。

灰狼察觉危险,亦是停下脚步。

覆盖灰毛的四肢变得有些僵硬,幽绿的瞳子与劫匪平静对视,看不清其中内涵。

一狼一人,就在光暗间对峙。

劫匪的额头划下一滴冷汗,他的食指慢慢贴紧扳机,随时可以摁下。

但他没有。

因为他曾在老家的酒馆里听说过:野兽的反应力,要比人类强大得多,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不要在中距离开枪。

否则子弹被避开,猎人就将失去最强的武器,极易被猎物抓住反扑机会,一下撕开喉咙。

所以狩猎之时,要么在几百米外狙击,要么就护住要害,等野兽扑上来的瞬间开枪。

劫匪不清楚这是不是真的,因为说这话的老头看上去就像个普通酒鬼。

但危急关头,他也只能这么做,并祈祷对方是深藏不露的老猎人,说的话都是真的。

他试着用右手护住胸口,然而想法刚刚出现,身体就反馈出了一股刺痛。

啊对了,我的右手被扭断了……

劫匪顿时脑子一懵,差点忘了自己该干什么。

反应过来后,却又更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了,他没办法捂住喉咙啊啊啊!!!

正在他慌张之时。

耳边,却突然传来一道空灵的声音。

“路易斯……路易斯·杜波伊斯……”

谁?是谁在叫我?

劫匪瞳孔微缩,他居然听见了自己的名字,自己的真名。

他来这的路上,可从没告诉过谁,自己的真名!!

“路易斯·杜波伊斯,看我,看着我……”

声音还在述说,轻缓如同幽灵,引导着劫匪的视线,向上,向下,向左,向右。

最后,落在了那头平静的灰狼身上。

不、不会吧?

劫匪瞪大了眼睛,就见灰狼点了点头,居然开口“说”道:“我是来自荒野的魂灵,意外发现了你。”

“你会说话?你……发现了我?”劫匪不可置信地呢喃。

他感觉今天真是太过疯狂,自己的脑子快要转不过来了。

“是的……我发现了你……我发现你很合适,真的很合适……”

灰狼一边“说”着,一边慢慢走近,眼中的幽绿如一潭湖水,安抚了劫匪内心的燥动。

他呆呆地举着手枪,任由灰狼靠近,然后脸庞一皱,疑惑道:“我到底哪里合适?合适什么?”

“合适……非常合适……”

灰狼重复着这句话,走到了劫匪身前。

它仰着头,将整个身躯都暴露在劫匪眼中,一簇簇灰毛几乎可以触摸,就连口中利齿上的残渣,都变得清晰可见。

劫匪皱着眉头,他感觉哪里不对:“到底、到底合适什么?”

“合适……嗷!!!”

答案未出,灰狼却猛然跃起,轻松咬住了他的脖子!

劫匪惊愕凸眼,这才反应过来,要扣动扳机,左手却被一只毛茸茸的爪子摁住,动弹不得。

手枪“咔哒”落地,劫匪在拼命挣扎,却怎么也掀不开脖子边的狼首。

灰狼咬得很紧,却没有马上将他脖子撕裂,而是把他压在地上,从牙齿处灌注什么!

那是一团黑色的液体!

从牙齿处渗出,狠狠注入了血管,仿佛一堆扭曲的黑虫,努力往劫匪的身体里钻!

渗入的瞬间,劫匪身体一顿。

接着,就开始了疯狂的抽动!

僵硬的身躯,像在被充气的橡皮娃娃,所有肌肉都在不受控制地绞扭跳弹,诡异如同诈尸。

巷子外,车流依然不息。

色彩斑斓的光,从闪亮的广告牌上投来,最近的那一块上,此刻恰好定格于一幕流星雨。

蓝与绿的光芒不停闪烁,像雨夜的疾雷,穿射入无声的巷内。

狼与人形,正在一闪一闪之中,上演着“亡者苏生”的戏码。

不知过了多久……

劫匪的抽动骤然停止,瘫在那里,仿佛终于死去。

灰狼松开了牙齿,上下轻嗅着这具破烂的身躯,然后咬住脚腕,就往阴影里拖去。

只留下一把手枪,孤零零地躺在光影边沿。

巷外,广告牌恰好翻页,变作一片金黄。

上面写着:“欢迎来到哥谭,每个人都有灿烂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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