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48. 因为我就是威权壬(期间限定)!(1 / 1)常异存同求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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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对于我们完全控制的人,我们不承担任何义务。”

“我的奴隶的一切都是我的,包括其反抗我的权利,那么这种我自己反抗自己的权利根本就是毫无价值的空谈。”

“奴隶制与权利是相互矛盾、互相排斥的。不管是个人对个人还是个人对全体人民,以下说法都不存在任何意义:‘我们订立一个契约,你去付出,而我来收获;我愿意我就遵守契约,而你必须遵守。’”

——卢梭

“你说这些谁懂啊.jpg”

——正在签订契约的持证魔鬼

......

迷迷糊糊之中,李迦束感觉到,

脸上的面具似乎在被什么湿乎乎的玩意儿,

舔来,

舔去。

“?”从刚才的剧痛恢复过来,睁开双眼之后,

三对颜色迥异的蛇目,

蓝瞳、绿瞳、紫瞳,

在6厘米距离,和赤瞳的李迦束‘八目’相对。

哦,原来刚才是三条蛇在舔着黄铜面具。

李迦束吓了一跳,刚想挥手把矗在自己脸前超近距离的大蛇给拨开。

然后,

右手的感觉,不太对劲。

嗯,如果某天,一个男人早上醒来,发现自己的右手变成了三条蛇,

请问,他脱口而出的第一句话是......?

“卧槽我亲爱的右手啊啊啊啊啊!”

当然了,李迦束凭借强大的心理素质,只是在心里尖叫了一句,并未真的喊出来。

‘先前我昏迷了4分52秒。’——通过某种玄妙的心灵感应,从‘蛇手’传来了这条信息。

李迦束用左手扶额,思维中消化了一下刚才被AD大公狂暴轰入的情报。

蛇、青蛙、黑山羊,在许多世界中,都是魔鬼的象征化身。

AD大公认为李迦束在上一卷还是略怂略保守,不够魔鬼,于是祂直接塞给员工一份金手指,让李迦束赶紧加速起来。

这三条颜色迥异的大蛇,并非自然意义上的真蛇,

它们是魔鬼真神赠予的一丝超凡力量。

‘蛇’的模样,只是它们的常规形态。

所以,好消息是:‘蛇手’可以变回正常的五指右手。

甚至只要李迦束愿意,便能够将右手变成一把突破天际的螺旋钻头!

咳,‘突破天际’仅是形容词,意会即可。

坏消息是:就外观来看,李迦束的反派感是越来越洗不清了。

试想下,在黑夜中,你面前站着一个身形高大的斗篷人,

随后他从斗篷中伸出右臂,

其肢体末端竟矗着三条大蛇/螺旋钻头/粗壮触手/等等奇形怪状的玩意儿,

这看起来,像不像某种颇具特色的反派?

咳咳,‘蛇手’的形态变化其实仅仅次要。

魔鬼真神赠予李迦束的力量,并不只是“变成触手怪”这种程度。

【右方·契约之毒】,AD大公为这份力量如此命名。

在各种文化作品中,“魔鬼”与“契约”常常有着紧密的模因关联。

契约的本质是什么?

这个问题过于复杂,哪怕是魔鬼大公也无法脱离时代背景,简单做出宽泛的论述。

因此,AD大公赠予李迦束的这份超凡力量,所触及到的权能,并非‘契约的本质’这种过于复杂的哲学奥秘。

契约有三个最基础的要素:签约人(复数)、权利、义务。

缺少了任意一个要素,契约的逻辑基础便无法成立。

【右方·契约之毒】便是针对这三种要素的‘模因毒素’。

蓝蛇毒,能让‘权利’在行使的过程中,放大【行使权利的风险损失】。

绿蛇毒,能让‘义务’在完成的过程中,放大【完成义务的困难阻碍】。

紫蛇毒,能让‘签约人’在契约的生效期间,放大【TA对契约的重视程度】。

简而言之,AD大公玩弄的,不是“文字游戏”那么Low的合同诈骗术。

祂玩弄的,是契约的“衍生影响”!

说到底,

契约合同,

一张纸罢了。

纸张之外的事物,才是契约的真正精华。

格局要打开。

‘契约本身’不存在任何物质层面的意义。

契约,只是驱使凡人去“改造物质世界”的一种,多方【共同认同的幻觉】。

换言之,‘契约’首先是一种思维层面的幻觉。

只有当人们对这一幻觉产生了共同认同,并进而主动地“改造了物质世界”,‘契约’才能是【有用的契约】。

【右方·契约之毒】的力量,举一则简化案例作解释:

若有买家A与磨坊老板B,两人签订了一份契约。

买家A的权利,是在一周后,从磨坊老板B的仓库内取走十袋小麦粉。

买家A的义务,是预先支付10%的款项,并在一周后提货时,支付其余的90%款项。

磨坊老板B的权利,是预先收取10%的款项,并在一周后交货时,收取其余的90%款项。

磨坊老板B的义务,是在一周时间内,生产十袋小麦粉。

违约条款略过不计,仅假设确实存在某种违约条款。

如果李迦束在场,于契约的签订过程中,为这份契约注入‘模因毒素’——便能按照魔鬼的意愿,定向性的发生‘模因污染’。

譬如,买家A中了【权利】毒素,那么他在取货的时候,很可能会由于某些莫名其妙的奇葩意外,亲手损失两袋小麦粉(像是不小心把开口的袋子掉进牛粪堆,导致两袋小麦粉完全污染无法食用)。

即,被放大了“行使权利过程中因风险意外导致的收益损耗”。

如果,买家A中了【义务】毒素,那么他在取货的时间点之前,很可能会由于某些乱七八糟的不幸意外,提前“花费掉”45%的应付款项。于是他不得不绞尽脑汁,想办法在取货之前把这45%的款项资金“赚回来”,否则他就违约了。

即,被放大了“完成义务过程中的困难阻碍产生的违约风险”。

类比可知,若是磨坊老板B中了【权利】之毒素,

那么,磨坊老板B在收取90%的应得款项时,很可能会“一不小心,自己把腿摔断了”,于是他刚刚获得的90%款项,其中便有70%的金额需要用于找医生疗伤——刚入手的收益,直接缩水了大半——当然了,他也可以不打算治这条断腿,钱更重要吧?

若是磨坊老板B中了【义务】之毒素,很好理解,

在交货的时间点之前,很可能会“艰难险阻重重”,十袋小麦粉的生产活动不断出纰漏,磨坊老板B的违约风险大幅上升。

至于紫蛇之毒(放大【TA对契约的重视程度】),则是能让中毒的对象,在契约生效期间,心理层面不自觉地把契约事项的“优先级”,一路拔高。

有些人,赚钱是为了生活;

有些人,生活是为了赚钱;

这【契约人】毒素,大体上,便是在心理层面,让中毒者变成“生活是为了赚钱”的思维倾向。

AD大公塞给李迦束的这份超凡力量,可以说是很弱:

既不能开山辟海,也无法破碎虚空,更做不到手搓五火球。

但是,

凡俗之人,

农夫、商贩、佣兵、贵胄、王侯、教士,

总有需要签订协议、合同、契约的那一日。

魔鬼不一定很能打,

魔鬼也没必要善战,

来签份契约,一切都好说。

李迦束想了想,

该加速一下了!

有【右方·契约之毒】作为兜底的超凡力量,魔鬼就能放心大胆地,让初阳去点出两条决议:

“奴隶国有化!”

啊呸,划去这条。

应该是:

“领主大人与民间团体协商,城堡‘收购’固斯城民间现存的,所有奴隶!”

“从今往后,禁止民间团体(与岛外商人)买卖奴隶!”

既然有了超凡力量作为兜底,

那就,

该威权就威权!

由初阳和魔鬼来使用奴隶!

禁止民间私人买卖奴隶!

哦,民间团体需要廉价劳动力是吧?

城堡可以把奴隶租借给你,价格从优。

但是,

需要和城堡,

签一份契约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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