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四章 十字坡上孙二娘(1 / 1)洪荒一阵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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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冲交代完,没拿自己的标志性武器丈八蛇矛,那东西太长,带着进城多有不便,只把一柄五十贯买的宝刀挂在腰间。

这刀也是吹毛可断,剁铜不卷,只是不知道比起杨志的刀来,哪个更强。

身具血刀神功,又有宝刀在手,还有轻功兜底,林冲毫不担心自己的安危。

挑了匹腰臀肥硕的好马,一路出山直往东去。

咴嘘律,过的刚,过的刚…

如今天气渐热,林冲又不着急,走了半日,早早休息,第二天早趁着凉快启程。

日三竿,只见远远地土坡下约有数间草房,傍着溪边柳树挑着个酒帘儿。

“咦,这么荒郊野外的竟然有酒店?”

林冲一拨马头朝那行去。

早饭还没吃,怀里带着干粮味道又差得很,若有新鲜酒肉,喝几口,吃两斤,再走不迟。

到了跟前,只见房前一株好粗的大树,四五个人都抱不过来,面满是枯藤缠绕。

拐过树干,酒店就在眼前。

门前窗槛边坐着一个妖娆妇人,露出绿纱衫儿来,头黄烘烘的插着一头钗环,鬓边插着些野花,颇有些村野之色。

见林冲停马门前,那妇人连忙起身迎接。

看她下面系一条鲜红生绢裙,搽了一脸胭脂铅粉,胸膛敞开,露出桃红纱主腰,面一色金纽。

林冲下打量一番,心中纳闷,这荒郊野外的,难道还有特殊服务?

妇人迎来道:“客官,歇脚吗。本店有好酒好肉,还有好的大白馒头!”

林冲听了此言忍不住在她身前瞅了两眼,白不白的不知道,大倒确实大。

下了马进到里面,正中间摆着一副柏木桌椅。

林冲把刀解下来丢在桌,又把装了金银的包袱放在一边。

只见那妇人笑容可掬的问道:“客官,打多少酒?”

“不要问多少,只管拿来。肉切个三五斤,馒头拿五六个,一并算钱。”

林冲这次出来带了不少银钱,出手阔绰,又想着距离那郓城县还有两天路程,多买些酒肉路吃。

那妇人嘻嘻地笑着进里面托出一大桶酒来,放下只大碗,又切出两盘肉,一连筛了四五巡酒,还去灶取一笼馒头来放在桌子。

现在的酒里都是渣子,喝起来牙碜得很,林冲现在没空,等有时间定要弄个酒厂,造些二锅头出来。

取一个馒头,掰开来,里面满是肉馅。

这时候还没有包子这个称呼,所谓的馒头里面都包着肉馅,其实就是后世的肉包子。

看着肉馅,林冲一愣。

淦,怎么还有卷曲的黑毛?

想到一事,赶紧丢了馒头,把手往身擦擦,恶心的想吐。

“酒家,这馒头是人肉馅,还是狗肉馅?”他冷声问道。

那妇人嘻嘻笑道:“客官,休要取笑。清平世界,荡荡乾坤,那里有人肉的馒头,狗肉的滋味。我家馒头是黄牛肉做的。”

林冲嘿的冷笑一声,又问道:“敢问这处是何地?”

“这里名为十字坡。”

十字坡,那就对了。

林冲目中放出寒光,全身放松,随口问道:“娘子,你家丈夫怎地不见?”

那妇人道:“我的丈夫出外做客未回。”

哦,菜园子张青不在,只剩母夜叉,那就好办了。

林冲看着妇人呵呵冷笑。

那妇人寻思道:“这贼小子真是作死!敢嘲笑老娘,正是飞蛾扑火,惹焰烧身,今日遇到我母夜叉孙二娘合该你倒霉!”

孙二娘笑道:“客官,休要取笑;再喝几碗酒,去后面树下乘凉。要休息,我家里也有床。”

说罢还抛了个媚眼。

林冲听了这话,寻思道:“虽然施大爷的书,说这妇人不怀好意,开黑店,杀客商,售买人肉叉烧包,不过我自有底线,不能平白无故杀人,定要她显露形迹才可。”

他不愿吃肉包,也不敢吃那不知什么东西做的肉,端起酒来抿了一口。

我去,真个是麻嗖嗖,里面怕是放了不少蒙汉药。

感谢高衙内的临终馈赠,林冲迷药精通,自然能分辩出酒中真味。

他不动声色又吐回碗里,抬头说道:“馒头不吃了,你去给我弄些蒸饼来。”

这时候的蒸饼反而是没馅的。

趁着妇人转身入内,林冲暗自把酒泼在暗处,等她回转,仰头做饮酒状,喉头咕噜咕噜蠕动。

装了一番,放下碗砸吧砸吧嘴,“好酒!你这酒还算不错!”

那妇人咯咯奸笑,拍手叫道:“倒也!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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