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七章 勾栏女子很甲(1 / 1)犁火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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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石场,东区,有勾栏。

南郡采石场开采多年,分为东西南北四个区,每个区又有无数个甬道,每个甬道又有很多搬运工以及工匠。

李牧所在的是西区三号甬道,人数最少,甬道最小。

而今,采石场早已发展成了一座小镇,比一般小镇搭配更加齐全,勾栏,酒楼,茶舍,商贾,一应俱全。

全都集中在了东区。

他们今天要去的便是东区,直上勾栏。

提及勾栏,五个肌肉猛男脸上瞬间就乐开了花。

隔壁正翻箱找柜,洗头换衣服,嘴里还哼着不成曲的调。

李牧就在想,其实男人有时候真的很简单,只提女人两个字就能乐呵半天,似乎这两个字就能编出一部开心麻花来。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

听着隔壁洗头的声音,李牧脑海里不禁冒出了前世背诵过的一首诗,接着拿出了压床底的衣服。

这是他赶往京城,押入大牢前的衣服。

换上衣服,整理一番,虽然没有镜子,但李牧能感受到,此时此刻,一个玉树临风的翩翩公子正托着下巴,沉思自己为什么那么帅。

“李兄弟,你好了没有?”

钱乐乐哈哈开口,有些迫不及待。

“你不是刚在洗头吗?怎么快?”

李牧收回托着下巴的手,攥着那纹钱,他发誓他真的只是抱着对这世界的深入了解以及学习的态度,才答应跟他们一起上勾栏。

毕竟,一纹钱蹭蹭也不够格呀。

拉开草帘,走出来才发现何止钱乐迫不及待,其他人也都整理好了。

看着兴奋难以抑制的五个肌肉猛男,李牧忍不住问了一句:“你们都喜欢黑色?”

五个肌肉猛男统一着装,穿着黑色的衣服,黑色的裤子,黑色的皂靴,给李牧的感觉就是:你们确定是去勾栏,不是去抢劫良家少妇?

几人看着李牧,一袭白衣,风度翩翩,在看看自己,瞬间就觉得没了逼格,好在五个肌肉猛男统一,看上去有点像东、南、海保镖。

气势也还不错。

不过单独一看,那黑色的紧身衣被爆棚的肌肉撑的东一块西一块就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了。

“嘿嘿,这事怪我,我觉得黑色冷酷。”

李煜摸摸头,憨憨笑道。

“怕不是觉得黑色冷酷,而是喜欢黑色吧!”

李牧不动神色的盯着李煜,甚至有些怀疑,勾栏女子有这么一套迷人的服装。

“好了,既然大家都整理好了,我们就赶紧过去吧,这儿离东区可是有十几里路呢?”

钱乐打断纠结衣服的几人,率先在前带路。

李牧紧随其后。

李煜排在第三,后面分别是胆小周刚,沉默王勋,瞌睡虫杨凌。

远远看去,统一的黑色劲装,统一的肌肉猛男,以及一个白衣飘飘,风度翩翩的公子哥,像极了一群保镖带着大公子出门的模样。

走在前面钱乐边走边道:“李兄弟,当哥的今天就跟你说个实话,醉香楼不是个好地方,本不应是带你去,不过想了想,带你去见识见识也好。”

“但我在这儿得提醒你一句,等会儿我请你喝酒,你尽管喝酒吃糕点,看看就行了,千万不能点女人。”

钱乐郑重其事,严肃提醒道。

“呵,请我喝酒吃糕点,我就看看不能点女人?”

“酒能值几个钱,糕点能值几个钱,我好歹也救了他们一命,难道还连点个女人的钱都不值,他们也太不够意思了吧。”

李牧心里一阵吐槽,不过手里就一纹钱,有人请喝酒吃糕点,优哉游哉听听曲也不错。

何况第一次去那种地方,心里紧张,就算真办点事,恐怕也就三分钟热度。

当然,如果有人请客的话,其实三分钟热度也总比看看要强!

“李兄弟,钱乐说的没错,那醉香楼的确不是个好地方,那里的女子又凶又甲,就你那小身板要是被折腾一番,恐怕不死也得脱成皮。”

“至于酒水糕点什么的,你尽管放开了吃,有哥哥们呢?”

李煜见李牧默默不说话,怕他心里有疙瘩,便解说道。

“又凶又甲?”

“不凶不甲,我还不喜欢呢?”

“我这小身板怎么了,被折腾一番就不死也得脱成皮了?”

“我还不信她们练了吸金大法不成。”

听着李煜说那里的女子又凶又甲,李牧顿时就来了兴趣,可一想到他们不愿意请客,自己手里就一纹钱,整个人顿时就不好了起来。

是头牛,好歹给草,我呢,草呢?

李牧郁闷的想哭,这与太监上青楼有何区别,不对,太监上青楼,是没有作案工具,有心无力。

他呢?

万事俱备,就差那么点钱。

真是一纹钱难倒英雄汉啊。

“几位哥哥的心意我心领了,我绝不会去点女人。”

李牧咬着牙根,硬生生把最后那句,“我一定会把你们吃破产不可”,给咽了回去。

“李兄弟,其实吧,醉香楼的女子也不咋样,说句实话,要是今天那白大人是女人,她未嫁,我未娶,我一定会娶她,绝不会去醉香楼瞎逛。”

“啊???”

钱乐正想着等会儿选择哪个姑娘,听着李煜这话,顿时仿佛做了一场噩梦,瞬间就停下了脚步,连忙转过了头。

后面三人也快速的跑了上去。

李牧也面皮一抖,目光盯着李煜,半响才开口问道:“李大哥,你刚才是不是说,如果白大人是女人,你非她不娶,娶了她后,连醉香楼都不去了?”

“你确定见着那粗糙的眉毛,麻雀的斑点,还有那浓密的胡扎子,任然还有这想法?”

李牧惊呆了。

周刚,杨凌,王勋全都惊呆了。

“那粗眉,那雀斑,那满嘴胡扎子,李煜,你真确定他是女人的话,你要娶她?”

钱乐瞪大了双眼,一脸吃惊。

“哈哈,我可以站在她背后嘛。”

李煜憨憨的摸了摸脑袋。

“……”

接近黄昏,几人来到了东区。

距离甬道很远很远的地方,形成了一个富饶的小镇,高楼耸立,鳞次栉比,才接近黄昏已是灯火通明。

很难想象,原本的无人问津的小村庄,因采石场缘故,成了一等一富饶小镇。

接近小镇。

五个肌肉猛男不在说话,脸上再无半点嬉戏之色,无比严肃,本就高大魁梧的身躯挺的笔直,走起路来,高视阔步。

俨然一副冷酷铁血的模样。

几人一进小镇,瞬间就引起了不少人围观。

想象一下,五个肌肉猛男穿着黑色劲装,一脸冷酷铁血,中间还有个白衣公子哥,这一行人出没,要是不引起人注意。

除非那些人全部是瞎子。

“这谁家的公子,怕是连吴公子也没这么大排场吧!”

人群中有人小声嘀咕道。

就在此时,不知谁高呼了一声:“你们快看,前面那不是吴公子吗?”

“吴公子带着四个仆人,那位公子带了五个保镖,你们说他们相遇会不会碰撞出点什么?”

“哈哈,那还用说嘛,这吴公子啊,最见不得别人比他强,今日两公子相遇,想不擦出点火花都难啊。”

“哎,可惜那公子了?”

“你是说那白衣公子会被吴公子欺负?”

“你可看清楚了,白衣公子带了五个保镖,个个肌肉发达,一看就知道是练家子,他会被吴公子欺负?”

“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嘛,也好,等会儿捡个尸,让我家孙女养着,也算对得起那身好皮囊。”

“捡尸?”

“她家孙女养着?”

“耶,刚才说话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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