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惜,早啊。”
见到她下来了,在厨房里忙活的李妈妈转头朝她温柔一笑,空出一只手指了指饭桌上已经摆好的早餐,微笑说:“快吃,你不是说你上午有课么?别迟到了。”
个子矮小戴着副方形眼睛的李爸爸已经坐在那里边看报纸边悠闲地喝着茶了,见到乐惜,也温和地一笑,“乐惜,今天早上怎么下来得这么晚?”
面对这样两个陌生人,即使是两个一看就知道很好相处的陌生人,乐惜还是有点局促,还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不安。
他们口中的“乐惜”,已经不在了,他们知道吗?
含糊地应了几声,乐惜坐下埋头吃起早餐。
早餐是很传统的华国早餐,鸡汤小馄饨,蒸小馒头和手打的豆浆。
而且,做得很好吃呢,乐惜尝了一口,有点惊喜地挑了挑眉。
整个早饭过程,乐惜都没有说几句话,一是在这样陌生的坏境下不太适应,二是乐惜有点心虚,总觉得自己一开口就会露馅了。
不是说父母都是最了解孩子的人吗?
幸好,原版的李乐惜应该也是个话不多的人,见到她这样安安静静地吃早餐,李乐惜的父母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埋头做着自己的事情,偶尔说上几句话。
春日早晨微醺的阳光,拂动窗帘的凉风,盈满房间的饭菜香气,还有,不时响起的一两句生活碎语,让乐惜不知不觉恍惚了。
这样悠闲的时光,感觉已经离开了她好久好久了。
秉着不浪费食物的宗旨,而且李妈妈烧的菜也确实好吃,乐惜把自己那份早餐扫荡一空,习惯性地收起空碗碟走向了洗碗盆。
李妈妈一看,吓了一跳,“哎呀,乐惜,你在干什么?”
乐惜愣了愣,“收东西啊。”
有什么不对么?难道以前的李乐惜不会做这些事情么?乐惜一下子有点紧张,手中的空碗碟放下也不是不放下也不是。
“你这孩子,今天早上睡迷糊了吧。”
李妈妈迅速地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走过来接下乐惜手上的东西,好笑地说:“这些平时都是妈妈做的,你还是快点上学吧。
咱们家虽然离你的大学近,但过去还是要一点时间的,别到时候上课迟到了。”
乐惜看着自己空空的手心,有点怔然,半天才点了点头,走到桌子边拿起了自己的包,有点不确定地说:“那么,我上学喽?”
“去吧去吧,路上小心哦,到了给爸爸妈妈发一条信息报个平安。”李妈妈忙着洗碗,头也没回地叮嘱道。
乐惜这才确认,自己是真的什么都不用做!
回过神来后,不禁好笑地扬扬嘴角,平时习惯了什么事都是自己包办,突然间这么闲,真是别扭呢。
把书包挎在了身上,乐惜在出门前,犹豫了一下,还是看着李爸爸说了声,“那我走了。”
李爸爸很明显呆了一下,不可思议地看着乐惜,把乐惜看得心里发毛,不禁紧张地想,她不会又做错什么了吧?
幸好,李爸爸没有让她难堪很久,很快挥了挥手,脸上露出一个过分灿烂的笑容一脸激动(?)地说:“嗯嗯,爸爸知道了,乐惜在学校要过得开心一点哦!什么时候想回来都可以哦!”
乐惜这时候百分百确定,这绝对是李乐惜平时不会做的事情!
啊,怎么好像在玩梦游先生,到处踩雷啊!
幸好看他们的表情,还没有发现什么异样。
乐惜强自淡定地点了点头,快速离开了这个地方。
还没走出几步,就听到后面传来李爸爸莫名喜极而泣的感叹,“孩子的妈,你看乐惜在走之前竟然跟我打招呼了!
呜呜,这还是乐惜10岁后第一次主动跟我说话呢?我好感动啊!”
乐惜走到一半的平稳步子突然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原版李乐惜到底是个怎么极品的存在啊!竟然从来都不跟自己的爹说话么?!
乐惜突然感觉到了一种深深的危机感。
……
在小说里,对李乐惜的着墨不多。
乐惜只大概地了解到李乐惜是个很内向的女生,内向到她做的某些事情虽然成功让陆昀和颜羽之间出了很大的问题,都没有让陆昀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存在的地步。
应该说,李乐惜在人际交往这一块普遍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小说里也说过,她没有什么朋友,也不太会交朋友,就算是学校里一个宿舍的几个人也跟她不熟,也幸好她家离A大近,她时不时还能跑回家住。
乐惜出了门后一直在想这些问题,直到走到了大马路上,才幡然醒悟,她还不知道怎么去A大呢!
今天早上只匆匆地从李乐惜的日记中了解到她在A大的一些基本情况——例如在哪个系哪个班啊,住在哪个宿舍啊,经常会去学校的什么地方啊……
可是,就算李乐惜把她某天去了几趟洗手间都写在了日记里,她也不会把怎样从家里去A大这种小事一并记上啊。
乐惜无法,只好边走边问路人,好不容易,终于来到了A大。
再次走进叽叽喳喳充满青春气息的校园,乐惜有一瞬间的感概。
曾经,她跟大学失之交臂,却没想到,会用这种方式重新走进大学校园。
然而,因为她在来的路上耽误了不少时间,在她踏进A大的时候,已经快到她今天第一堂课的时间了——
李乐惜是中文系的,今天十点半有一节华国古代文学史课,而她到A大的时候已经是十点十七分了!
她没时间伤春悲秋,只能立刻赶往A大第五教学楼的501教室,在经过学校里一个网球场时,她不自觉地转头扫了一眼。
她的目标人物,未来要追到手然后甩了的人——陆昀,不仅出生于华国著名的律师世家,还十项全能,成绩好性格好家教好,有着顶尖的运动细胞,尤其是打网球。
在他上A大的第一年,就成了A大网球部的部长,短短四年里,把寂寂无名的A大网球部带成了全国瞩目的高校网球队,带领A大网球队连续获得了三年华国大学生网球联赛的冠军。
简直,就是那种传说中的校园男神啊……
这种男人,她有能力拐……呸呸呸,追上吗?又要怎么追呢?
主动追男生什么的,她还是第一次啊……
乐惜下意识地正了正表情,摆出一副迎战状态。
不管怎么样,就算是坑蒙拐骗,她都是要完成那颗球的任务的!
话说,陆昀长什么样来着?
她记得书里对他的描述是:他有着一张天底下最干净也最俊秀的面容,一双黑眸似乎永远泛着温和的光芒,嘴角总是微微上扬。
发如墨,肤如玉,眸似海,看着是个普度苍生的神明,却莫名地,总让人生出一种微妙的距离感。
这样一个男人,应该很好认吧?
乐惜快速地过滤着网球场里的人头,没看路的后果就是,她猝不及防地和迎面走来的人撞在了一起。
乐惜被撞得一屁股坐到地上,痛得倒吸了一口气。
“同学,不好意思,你没事吧?”
一只白皙修长骨节分明的手伸了过来,同时响起的,是一个含着淡淡担忧的男声,声音如春风拂过耳朵,异常好听。
乐惜愣了愣,抬头看向这起事故的另一个当事人,入眼的,是一张俊秀干净得过分的脸。
还有,一双温和漂亮得让人忍不住生出一种摸上去的冲动的眼睛……
这是她生平见过的,最漂亮的男生。
漂亮这个词用在他身上,不禁丝毫不违和,还仿佛量身定做一般。
乐惜有些傻愣在了原地。
就在这时,男生身后传来一个微沉的嗓音:“阿昀,怎么了?”
阿昀……陆昀?!
乐惜更傻了,眼前正对她浅浅微笑的男生,仿佛跟小说里描述的那个男神慢慢重合在了一起。
对于要把自己的许多第一次奉献出去的男生就是妖孽级别这一个事实,乐惜表示,老天啊,你真是太厚爱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