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八章 夜道会(1 / 1)蚂蚁在秋天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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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速慢下来,路边有指示牌,三叉路口标识着路线。

卡维勒下了车,一晃就不见。

“啧,糟糕。”哈德重重拍打后脑勺:“我忘记拍那些‘东西’的照片了,真是个猪脑子,卡维勒也是粗心,居然没向我提这些。”

车子转弯,向右侧开去。

这条路很宽敞,前方一百多公里会是一个热情洋溢的镇子。露天的酒吧、美味可口的海鲜,还有随叫随到的女人,哈德经常会来这儿潇洒,放松和放纵可以做到两者兼得。那地方白天冷清,夜晚灯火通明,它有一个对外公开的名字‘新华尔瑟’,当地人给取的,而它实质上是吸血鬼的窝点。

不仅仅是哈德,夜莺部的很多人都会来这儿消遣,他们在长途跋涉的工作之余,品尝天底下最好的人文环境,会让自己感觉还算是个懂生活的人。吸血鬼们没有想象的那么凶残,在恩戈议会成立以来,已经很少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了,那些酒弹可以减缓他们对人血的渴望,有不少吸血鬼连人血是何种滋味儿都不清楚。自然,这其中也有铤而走险的人物,他们想回归原始,换来的代价是在班德萨科了此残生。

哈德说,吸血鬼的日子不好过,他们喝着廉价的玛丽酒弹,连辆‘铁星’(最便宜的汽车)都不舍得买,比街上的乞丐强不到哪儿去。可即使是如此,议会仍然有人对吸血鬼持否定态度,当他们是下贱、肮脏的货色,在1791年,当时的议会领袖罗·奥桑就对吸血鬼进行过镇压,长达五个月的战争,那是极其惨烈的时光。从那以后,许多年间,手持大权的人都不满吸血鬼,例如1834年的‘布尼丘’事件、1902年的‘地宫杀戮’事件,在当时可是头条新闻。无家可归的吸血鬼们四处流窜,没有食物,他们只能靠杀人来充饥。1875年,洛邦·沃森成了领袖之后,一改往常对吸血鬼的态度,设立了夜道会,给吸血鬼画地为牢。再后来,事情更有好转,吸血鬼被允许进入议会的核心部门——夜莺部。

提到这些历史,哈德有感而发:“卡维勒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与他相处多年,从未见过他的黑暗面。吸血鬼没有想象的那么可怕,他们只是对人生做出了选择,身处黑暗、心向光明。”

“哈德……”

丁童的眼睛直视前方,他在想那些怪物。

这点,老夜莺留意到了:“危险的事常在,咱这行就得呕心沥血,高工资得来不易啊。”

“如果我们到了你说的那个地方……我……我是说,我是说吸血鬼之类的。”

“除非你求着人家吃你的肉,否则没人愿意惹麻烦。如果以后你想一个人来夜道会,需要带足钞票,他们不欢迎穷鬼。”

哈德不想多安慰年轻人什么,总归得见世面的,这类东西常有。

“小伙子,放松点儿,我认为你该泡个热水澡。”

丁童问:“咱们不是光来喝酒的吧,你说你要找个人?”

一个是检查格林那条狗的死因,夜道会有科研人才,其二是打听雷里尔的消息,如果雷里尔真的失踪了,他的‘养父养母’会撒网寻找,吸血鬼失踪是大事,难保他不会寂寞难耐跑去吃两个普通人,这会殃及池鱼。

哈德将吸了几口雪茄放进存储盒里:“丁,给我半个小时的时间休息,别再问我问题了,我脑仁疼。”

夜道会……是个大镇子,街道不宽松,不是单门独院,也不那么干净,老远都能听到摇滚音乐的声音,混杂着古典乐和女人们的欢声笑语。房屋高矮差距明显,镇口的招牌上没写夜道会,也不是新华尔瑟,而是‘午夜狂欢’。

他们停在镇口的便利店门口,哈德没锁门,在这儿没有必要。

店外的白种女人冲哈德招手,笑容可掬,这个女人穿着狂野的摩托服,鼻头挂月牙坠饰,她体型微胖,还算迷人。哈德是这儿的熟客,吸血鬼们用微笑和眼神对他表示欢迎。

“哈德,你穿那么多,不热?”

哈德拿出雪茄,重新点燃:“我的衣服是夜莺部特制的,冬暖夏凉,有纳米纤维,可以调节人体的温度。走吧,咱们去‘露易丝’酒馆,那儿的巧克力酒最棒。”

这条街连着镇口,往里走几百米会出现十字路口,路边的男女相拥,趣味盎然,女吸血鬼很少对能力者感兴趣,她们只看这些人兜里有多少钱,比如穿着特制材料的风衣,走路自信满满,那肯定是夜莺无疑,议会的人都清楚,夜莺是最不缺钱的,只要你的本事够好,一晚便能掏出他几万美金。

露易丝酒馆的经理叫诺姆·格林,他和看守马歇尔林地的汤姆·格林是堂兄弟。诺姆在这儿打短工,他不属于夜道会,却受吸血鬼的尊重。诺姆曾做过11年的夜莺,退休后,他的人缘商机被夜道会看中,以每月六万美金的酬劳请他做经理,很多人……比如说哈德、波克等等,他们会给老格林点薄面,开车跑个几千英里来捧场。

丁童扛着麻袋,里面大狗的尸体味道不好闻。

“我特么怎么感觉自己像个收垃圾的。”

他的心绪已经稳定多了,不知道屋顶上有没有吸血鬼。

哈德指着外面亮闪闪的招牌,没在意丁童的话:“这就是了,你进去喝酒,我去找人商量事。”

门一开,这酒气和烟味儿能呛死人!

酒馆和普通的西式酒馆没区别,客人们自说自话,一堆‘尸体’在谈论当今议会的条例如何如何差劲,还有酒弹的价格贵的令人发指。‘新世界’在这儿是个奇葩,看这身不入流的衣服也知道丁童是什么人,几个漂亮的女吸血鬼冲这边打量,她们对丁童没兴趣,目光在老夜莺身上停留。

“格林。”哈德手指在柜台上弹着。

这个经理和林地那位很像,五官神似,就是鼻子显大,也不谢顶。

“哈德!哈哈哈……今天喝点儿什么?”

“老规矩,巧克力。先给这个孩子来一杯,我要找伊森,她在么?”

“在后面。路上顺利么?”

“不顺利,雷里尔不见了,我得通知夜道会的管事人,你帮我打个电话,我办完了事就出来。”哈德丢下几张钞票,说再给华人弄点吃的,然后背上麻袋进了偏门。

这酒……真是太香醇了,还没喝,光闻味道就仿佛沐浴在巧克力王国。尝一口,好像没有酒精,下肚之后的五秒左右,丁童就浑身舒坦了,这酒果真不是盖的,贵也合理。

嘶嘶,嘶嘶斯……那个镇子上的怪物,它们的骨头是软的,它们会爬行,它们……太可怕了。

心跳没见减缓,这一路疯猛过来,呼,幸好有热酒。

“味道很好。”

丁童的手在微微颤抖,紧紧贴着玻璃杯。

“那就多喝点儿,不但能解乏,还能充饥。哈德富得流油,别给他省钱,来,试试这个。”格林从烤箱端出一盘火腿搁过来。

格林去打电话了。

有人搭住了肩膀——丁童转头,一个脸色苍白,满身酒气的短衫美女盯着他,她一笑,尖牙令人胆寒。

她的脸真白。

“帅哥,有约吗?”

帅哥差点抽搐了,他不反对美女,只是……轻轻推开这条手臂,丁童尴尬作笑:“你好。”

“我渴了,你能请我喝一杯么?”

这个么……貌似桌上的钞票有多余。

男人不能对女人哭穷,丁童的虚荣心开始作怪,就是音调哑哑的:“你想喝什么?”

“玛丽,我喜欢狼血。”

这个女人说话时,热辣的眼球注视男人,她能看穿丁童那点卑弱的男人丑态。‘新世界’的涉世经验不足,不免会毛骨悚然。

格林过来了:“温兰,你又来骗酒喝了,他只是个雏,没钱。”

女人胳膊支撑在柜台上,说话吊儿郎当的:“格林,我又不求你施舍,别人请客你也要管。”

说完,她拿起了丁童的杯子,尝了一口:“啧,味道不怎么样,我不爱巧克力。帅哥,你真不打算请客?”

看到杯子上的口红印,他毛孔发胀,一秒过后,帅哥从口袋掏出几张皱巴巴的钞票,声音挺梗:“这是我的钱,虽然不是美元,但请人喝杯酒应该足够。”

没毛病,这钱可以在哥华登交易所换成通用货币。

酒馆里的女人都盯着丁童,起初不好看的人,突然豪气大方,这些家伙的读心术钻入华人大脑,唔……这是个作家,他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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