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委屈屈的蒙骜,低声地诉说着他最终的请求:“既然安陆城中不可入,那便请楚王领军自安陆城中而出,与我军合编之,可乎?”
“合编?”楚王有些不明所以地看着蒙骜。
“然也!”蒙骜点点头说道:“昔日五国攻赵之时,便是因前期未能完成混编而致使田单有机可乘,终至各个击破也!故此次战于赵也,你我二军,需谨记教训,可先行合编,以避免重蹈覆辙也!”
楚王闻言,眉头紧锁,显然这样的理由并不能完全说服楚王,毕竟合编容易,再要分离出来可就难了。
蒙骜倒也没有想要趁机吞掉楚军的意思。
甚至蒙骜的想法在一定的程度上确实是为了更好地抗击赵国,当然也顺便为秦国拿到联军的绝对主动权,也算是对于自己擅自停战的一个解释。
当即蒙骜便继续解释道:“战场之上,若是秦、楚两军分阵而列,则赵军攻秦时,楚必视秦之急时方入战团,反之亦然,此乃天性,非人力可阻也。然此渔翁之心态,将战于赵者,却易为赵军所利用,此五国攻赵之战即为明例也。是故欲与赵之战者,必合编而使令出一门也!”
“至于楚王陛下所担心者。”蒙骜摇摇头说道:“无非惧于我秦军趁机而吞楚军,外臣岂能不知也。对此,外臣之想法,可行合而不混之策也。”
“将军,且细细说来!”蒙骜的分析显然说道了楚王的心坎,楚王当即追问道。
“诺!”蒙骜点点头继续说道:“我秦军之中,以三千为营,设校尉也,万人为部,设都尉也。料想贵军之中亦相差不远。则你我二军之合编,以营为基,一营之内尽为秦兵或是楚兵;一部之内,或是两营秦兵加一营楚兵,或以两营楚兵加一营秦兵合之,可也。如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却又无法相互吞并,是为合而不混也!”
“妙计!”楚王当即抚掌道:“合而不混,战时可行一家之令,分时亦无需过多纠缠,果然妙计。”
随即,各自得到自己想要的二人,分别下令鸣金收兵,而秦、楚两军的合编也很快在第二日开展了起来。当然,为防万一,楚王还是留出了五万大军守卫安陆。
虽然两军之中不少将士都想不通:昨夜还在拼个你死我活,睡了一夜就成了友军了?
尽管抵制的声音不绝于耳,但都被两人暗暗压下,直到秦王的指令抵达安陆,而赵国攻下韩魏的消息也随即在军营中传开,再愚蠢的人也明白其中意味着什么,随即反对之声消失无踪。
而此时,秦、楚两军已经合编合练了五日之久,虽然谈不上如臂使指,但也算是消息通畅了,再加上沿途的训练,蒙骜相信抵达战场之时,做到令行禁止还是不成问题的。
可以说,楚王用自己的性命为担保,为联军的整备争取到了宝贵的五日时间。
秦王的王命既下,秦楚联军共计四十万大军随即浩浩荡荡杀向既定的战场——平舆一线——楚国境内,与魏国交接的重镇。
而李牧麾下的二十九万大军攻韩损兵一万余,如今正屯驻在魏楚边境、魏国境内的重镇——上蔡郡一线。
平舆至上蔡城,路途不过数十里,旦夕可至,而其地势平坦,也算是大兵团作战的最佳位置了。也因此双方将领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此地作为决战的战场。
当然了,因为双方的兵力都颇为庞大,故此亦不可能聚集在一座城池之中,而是以平舆城和上蔡城为基点,各自构筑了一条延绵数十里的壁垒。
两军壁垒呈现南北走势,自东北而西南,其中赵军壁垒北起汝阳,中以蔡阳为基础,南至上蔡为末。
而秦楚联军方面,则北起顿城,南至平舆,以蒙骜将军为主将,楚王亲任监军,而秦王也带着函谷关中两万多部队前往平舆会师,如此一来联军的数量便达到了四十二万。
如此大规模的兵力调动自然不能瞒过赵国的细作们,秦楚也没有想要瞒过赵国,如今的他们只想正面与赵国好好打一场,显然从兵力上来看,他们是具有优势的。
而在赵国细作的“努力”下,很快秦、楚二王率大军北上的消息便传到了赵国邯郸王宫之中,随之而来的便是秦、楚两国国战的战书。
曰:
“赵者,自括继王位以来,穷兵黩武也,年年兴兵攻伐于外,而百姓更困苦于内。今无端而灭韩、魏之社稷,绝其宗庙之继,可称无道也。今秦、楚之王,奉天命而讨之,旌麾北指,乃纾赵之百姓于倒悬,而存韩、魏之宗社,则欲以带甲百万众,愿与赵王会猎于平蔡之地也。”
战书很简单,前面都是废话,都是些出兵的借口而已,其中重点就两条:其一,秦、楚两王亲自下场,带甲百万;其二,战斗地点,平舆与上蔡之间。
当然了,从细作传来的消息来看,带甲百万是没有的,但是四五十万大军还是有的。
细作的消息和战书的传来很快在赵国朝堂掀起了一阵热烈的讨论,倒不是有人打退堂鼓,事到如今,明眼人都看得清楚:如今的赵国有进无退,此战也避无可避。而只要打赢了这场战争,赵国一统诸国的脚步便再无人可阻挡。
所以,朝堂的讨论围绕的是如何打好这一战而去的。
要说在制定先攻韩、魏的策略之时,赵国其实已经拟定了之后的作战计划,这也是李牧大军能够在灭了韩魏之后迅速向上蔡集结的原因。
但令赵括和赵国朝廷有些意外的是秦楚联军居然还有四十多万,因为在原先的预计之中,经过数月的鏖战,尤其是秦军增兵之后,秦国在“速胜”的战略指导下,应该会不惜兵力力克安陆城的。如此一来,秦楚双方的兵力必定损耗颇多。
预计之中联军的兵力应该在三十至三十五万左右,而不是如今这般达到四十多万。
等于说赵军准备好了三桌的酒席,却来了四桌子的客人,前线的兵力明显存在不足。那么是从河东、东山、东来等郡抽调大军,还是如何打算,却是一个大的难题。
这也是赵臣们争论的焦点。
而争论的另一个焦点,随着李牧的一封信件也在内阁中爆发。
信件的内容很简单:请王上亲临上蔡郡,指挥决战。
倒也不是李牧没有信心,关键问题是对面可是秦、楚双王监军,自己这边自然也需要对等,否则对于军心士气也是个不小的打击。
出于这样的考虑,李牧才有了这样的上奏。
而这样的请求自然也得到了吕不韦的坚决支持,而吕不韦在此李牧的基础上,更增加了一条理由:“今李牧有灭韩、魏之功在身,若再添平秦、楚之功,或有尾大不掉之嫌,为保国之大将,请我王暂移尊驾,亲往前线而战秦楚。”
反对者以平原君为首,理由也很简单:没必要!
如今赵国大势已成,上蔡之战或胜或平都是赵之胜利,即或是赵军败北,只要能够大量消耗联军的兵力,变也算不败之败。
而上蔡不守,还可守韩国新郑,新郑不守还可以守大梁。
只要能够拖住,秦楚之军虽众,所耗废粮饷也重也,只要能够拖住,秦楚之盟定然有土崩瓦解之日,而我军即可反攻也。
所以,只要我军在此战中不是大输溃败,就不会输。
显然,以李牧将军的能力,不说稳胜联军,但保不大输溃败还是问题不大的。换句话说:只要赵军不给机会,那么联军就没有机会。
反而是赵王前往前线会给大军增加压力不说,也给了联军一举翻盘的机会。倒不是众人认为赵王括的指挥之能短于李牧,而是赵括的身份,一旦赵王括身陷敌军,或是为战场上流失所伤,则大军不败亦败。
赵国如今大好局势,何必冒此险情。
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最终只能由赵括裁定。
其实双方之争看似是“争赢”和“不败”的方法之争,归根到底却是激进派与保守派之间的斗争,更是未来赵国的路线之争。
为何?
其一是因为此战规模太大,双方投入的兵力加起来当有切实的百万之巨,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也不为过;
其二是因为此战意义甚大,可谓之鼎定乾坤之战也不为过,作为一统华夏的奠基之战,其意义不言而喻。
而作为这样的一场战争,赵国所表现出来的国家意志,势必影响甚远。可以说,一旦赵括选择了一方,恐怕往后数十年,乃至下一代、下下一代的赵王都会延续这一路线。
若是赵括选择了“不败”,往后所有的大政方针势必倒向保守,而保守的极端便是“闭关锁国”,虽“不败于一时”,却是败在未来。
而若是赵括选择了“争赢”,同样的,赵国的政策也将不可避免地倒向激进,而激进的极端或许就是“****”,虽然同样是毁灭,但赵括固执地认为,但那样总好过“闭关锁国”受人欺辱吧!自小读过“百年屈辱”的赵括决不允许那样的事情再发生在华夏的土地上。
当然了,“争赢”的一派与其说是以吕不韦为首,不如说是赵括放任的结果。与其说“争赢”是吕不韦这一激进改革派的诉求,倒不如说是赵括为了保持赵国朝堂的积极向上而秉持的一贯要求
所以,赵括几乎没有思虑,便毅然决定支持“争赢”的吕不韦一派,亲自前往前线。当然考虑到自己的到来可能会造成李牧等将领的战场操作变形,赵括决定将王帐设置在壁垒后的安陵城中。
至于战法,赵括还是决定采取“你打你的,我打我的”的办法,避免被联军牵着鼻子走。
在赵括率领邯郸的三万大军一万留守的羽林卫和两万新征的兵马浩浩荡荡开赴前线的同时,三封王命也随之奔赴上蔡、河东、东山三郡。
王命很简单:
其一,李牧所部,抽调两万骑军,由赵启率领,迅速自韩地回转河内,再绕道河西,从侧背进攻秦之河西,策应河东之军攻破秦军大河防线,随后集结河东军中骑军继续向西,攻秦之义渠;
其二,河东之军,在王樯和乐间的率领下,配合从正面抽调出的两万大军,击破秦军大河防线,占领河西之后,直逼秦国函谷防线;
其三,东山、东来之军,由田单率领入攻入楚国,目标只有一个,切断吴越与楚国之间联系,从而削弱楚国的战争潜力,当然若是能够威胁到楚都那是最好的了。
之所以按照常规手段采用截断粮道的方法,实在是没法秦军这边没法截,而楚军这边,即便付出巨大代价截断了楚军的粮道,秦国的粮秣也足以支撑两军之用,得不偿失。
而赵军的一系列动作也自然没有逃过秦、楚的细作,但除了令各地严守城池、正面加紧布置之外,秦楚似乎也没有太多更好的办法了。
时至深秋,两军三方几乎已经是在打明牌了。
联军孤注一掷,集结了几乎所有兵力在正面,务求一点突破,所谓“力发一点而破之”也;
赵军则是以主力作防守,挡住联军主力,以三只偏师分别袭扰秦、楚内部,无论是义渠失陷、函谷被破或是攻破楚都,都能造成正面战场上联军的崩溃。所谓“以正合,以奇胜”也。
两军拼的就是谁先坚持不住。
若以概率论,似乎赵国要要占些优势,但赵启的大军赶到河西需要时间,攻破河西需要时间,攻击义渠和函谷更是难如登天,而田单之军,想要在山高水深、沟渠纵横、民风彪悍的吴越之地取胜,显然也并不容易。
而正面战场之上,在一番调度之后,兵力比是30比42,两军相差有十二万之多,两军的将领虽有差距,却也不足以弥补十二万的差距。
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