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二四章 科技保护法案(1 / 1)武当派管理员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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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员和熊文灿的两广都督府达成了一笔价值八万两白银的军火交易,这是崇祯三年皇太极劫掠北直隶后,最具冲击力的政治事件。

它发出了一个明显的信号,那就是自天启六年后大员对明朝的军火封锁已经结束,从这一刻开始,明朝终于获得了他们梦寐以求的军火交易渠道,也让一些具有军阀倾向的明朝将军们重新燃起了希望,比如曾经纵横南海的郑芝龙。

郑芝龙在得到熊文灿军购成功的第一时间就亲自来到大员,希望购买到一批海军炮和相应的配套弹药。

他甚至直接当着商贸部专员的面豪气十足的说,他可以吃下大员炮厂一年的产能。当然这是在吹牛,大员光雷神炮厂每月6磅及以火炮的产能就有4000门一年就是48000门,这还是在压缩产能的情况下,以18磅炮的价格为例,把他郑芝龙买了也买不起。

不过商贸部专员并没有直接这样说,只是随便带他到一个专门存放退役海军炮的仓库转了转,仓库里堆着至少500门需要回炉销毁的各式火炮,这在郑芝龙看来已经是庞大到无以复加的炮群了,但是根据陪同的军官透露,这不过是几艘战列舰换下来的火炮,次级主力舰及以下的军舰火炮还没更换。

之后郑芝龙就不在放言说什么吃掉炮厂一年产能的话了,转而开始询问能否购买这些已经从大员海军中退役的火炮,但是这一条被陪同的军官严词拒绝,并且声明只能购买3磅火炮以及18磅的海军炮,并且限量。

郑芝龙不死心,他甚至表示如果大员军方同意的话,他完全可以用新炮的价格将这些应该销毁的火炮买下。

作为一个纵横大海并和大员海军交过手的前海盗头子,郑芝龙深知大员海军的火炮有多强大,这些退役火炮宁可销毁也不外售必然是有什么秘密,所以他才一直咬着不放。

但大员海军也不傻,采用卧式镗床,砂模铸炮,灰口铸铁等技术原料制造的火炮,能保证较良好的射击精度和极佳的炮管使用寿命,相比较同时期东亚只能使用白口铁手工铸造的火炮,这种以18世纪英国佬机械加工技术为主制造出来的的火炮可以说是形成了代差,怎么可能轻易出售。

郑芝龙想买,也只能选择本土炮厂那些用白口铁,铁模铸炮弄出来的次等货。

面对毫不松口的大员军方,郑芝龙只好退一步购买本土炮厂的火炮,但是他又提出了一个想法,那就是购买大员铸炮的铁料,这一下就让陪同的军官警惕了起来。

在这个时代,灰口铸铁可是第一等的军用物资,因为除了大员没有任何国家有技术练出灰口铸铁,他们能用白口铸铁炼出次等的展性铸铁就已经很了不起了,而大口径的火炮则完全无法用展性铸铁来制造,郑芝龙很显然是把主意打到灰口铸铁面了。

随行的军官不动声色的拒绝了郑芝龙的要求,转头就向陆军部长汇报了这件事,于是不久后大员所有的炼钢厂都被军方所控制,哪怕是只有普德林炼钢法的本土炼钢厂都在管控之列,所有掌握有炼钢配方的本土工匠都被严密监控。

最后郑芝龙还是购买了承天府炮厂出产的10门18磅炮以及陆军封存的60门3磅炮,返回了福建。

郑芝龙的这次交易给郑锐提了一个醒,那就是目前大员的炼钢厂哪怕最落后的炼钢技术在东亚也是处于先进地位的,在这个时代,谁能有更好的钢就能制造出更好的武器与盔甲,这是取得战略优势的先决条件,

为了保护大员的技术领先地位,郑锐于崇祯三年签署了一份影响力巨大的政府提案《科技保护法案》

根据这份法案规定,任何敏感的军事技术以及武器都必须通过军方审查才能用于出口,而为了避免间谍行为,军方有权在掌握敏感军事技术的企业工厂中设置监察员用以保护机密技术。

同时这份法案也首次将泄露出卖军事技术的行为归于叛国罪,并且此类人员将在不对外公开的军事法庭审判,而不是民事法庭。

也正是这份严厉的保护法案出炉,才使得之后的荷兰,后金等国家对大员军事情报刺探大多无功而返,有效保持了大员的科技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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