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嗡嗡嗡!嗡嗡嗡!”早上七点零五分,许炜的手机闹钟开始响起——这让睡梦中的许炜感觉厌烦。
紧紧地闭着眼睛,许炜伸手向着左边放手机的沙发上摸去。
第一次摸到了他的棉衣,之后是裤子和靠枕,在第四次他人差不多清醒的时候才摸到了自己那吵个不停的手机。
感受着手机屏幕那熟悉的触感,平常恨不得手机就长在手上的许炜厌烦的划了几下,之后闭着眼睛自欺欺人。
在躺了一会之后,睡不着且涨得慌的许炜从自己的被窝里面爬了起来。
“做个男人真烦,每天早上都涨得慌。”许炜揉着眼睛抱怨道,之后从边上拿起衣服就往自己身上套。
他喜欢裸睡,所以他不会因为涨得慌而直接跑去厕所上厕所——因为会被寒冷的空气冻成狗。
一把穿上秋裤和外裤,许炜从被窝里坐了起来,然后站在沙发上伸一个大大的懒腰。
之后蹲下,拿起手机放进衣服口袋里,喝口桌上杯子里面的水,再走下沙发。
下了沙发,他拿起沙发边上的粉红小凳子,再在厨房里面开启厕所的排气上,拿起厕所门左边鞋柜的那一筒纸就钻了进去。
放下凳子,他将纸和手机都放在小凳子上……
洗漱完毕,他打开厕所门先将纸放回原位,之后再拿着凳子放回原位。
再喝一口水,拿起桌子上的钥匙,许炜打开手机上的小说软件,将昨天晚上偷偷更新的藏书们都下载起。
穿鞋,打开门,许炜就这么走了出去。
因为父母的逼迫,许炜被养成每天早上洗漱完毕之后就去外面溜达到八点钟的习惯。
如果他起来的时间接近八点钟,那么他就会将外出溜达的安排划掉。
一般溜达的时间都是半个小时左右,因为他几乎每一次闹钟响起都会赖床。
走出了小区门后,许炜从衣服口袋里面拿出了自己的手机。
用大拇指那么一按,手机屏幕立马由黑色变成了有一些亮光的黑色——他小说软件的背景被他调成了黑色,因为这样晚上在被窝里面偷看的时候不会刺眼。
右手拿着手机,许炜一边看一边慢慢的走着。
这是一条小路——比大路长很多的偏僻小路,一般不会有人走这一条路,所以他才会那么仔细的看手机。
昨天晚上(主要是凌晨)更新的是糖,这让一边走着桥上一边笑着而且头发又长又乱的他看起来有些吓人。
不过他并不在意,因为这条路没什么人会走,就算有也和他没关系。
除了早上溜达和一个月难得买一回的快递,他基本上都不会走出自己家的门。
亲朋好友有什么喜事、聚餐,他都是能推就推,不能推……基本上就没有什么不能推的。
毕竟,自己“家”还有爸妈和一个姐姐,他们去就可以了。
看完一本书更新的一两章,他会迅速的换到另一本书上——这些自己喜欢的虚拟小说对于他来说和氧气一样重要。
很快他就走下了桥来到了小路的尽头,许炜看了看时间——恰好八点过一分。
他将手机反手插进衣服口袋,之后慢悠悠的向着自己家走去。
用时不过十分钟,他成功的回到了自己的家门口。
将钥匙插进,开门、关门、锁门,这一天这扇门许炜不会再碰一下了——除非去上厕所的时候突然摸一下它。
“昨天吃的是粉、前天吃的是炒饭,今天早上好像该吃馄饨了吧?”换下自己的鞋,拿起昨天放在进门左手边鞋柜上面的碗,许炜一边问自己一边走向冰箱。
来到冰箱面前,许炜慢慢蹲下并且打开下面的冷冻箱门从一格里拿出早就包好冻好的馄饨。
抓起两把馄饨放进碗里,许炜端着碗走进厨房。
……
在馄饨煮好后,许炜用大漏勺将它们舀起之后放到自己开好的汤里。
从一边放勺子的筷子架里拿出一根勺子,许炜随意的将其插进馄饨汤里。
至于插筷子的时候有没有将馄饨划破,他根本不会在意这个。
因为就算现在不划破馄饨,等会吃馄饨的时候也会有馄饨被划散架。
之后许炜端着碗走向客厅。
将碗放在桌子上,站在沙发上的许炜一屁股坐在自己睡觉的地方。
许炜睡觉的地方是沙发,虽然家里面有两张床,但他就是喜欢睡沙发。
他最开始睡沙发是小时候受到电视的影响,因为里面的“爸爸”犯了错就总是被“妈妈”罚睡沙发,结果第二天睡了一晚上沙发的“爸爸”腰酸背痛。
为了以后被老婆又或者女朋友罚睡沙发的时候不会有不良反应,许炜就开始提前准备了。
最后,他就喜欢上了沙发——睡沙发的技能也没有算是白练,虽然没有完成被女朋友或者老婆罚而减缓伤害的效果,但也让许炜感觉到舒服。
许炜的右手挑着馄饨,左手则时不时的点一下屏幕翻页。
看小说对他来说和呼吸一样重要,能让他放弃看小说的就只有动漫、B站和游戏了——迫于生计的小说、为了活命而吃得饭、睡的觉除外。
“嗡嗡!”突然,许炜的手机震动了两下。
小说的黑色背景界面部分被一条白色背景的“弹窗”遮住。
“今天是你的生日,记得准备庆祝仪式。”看着弹窗上自己设置的内容,许炜这一刻才想起今天是自己的生日。
“今天是我的生日吗?”许炜一边说一边看着自己面前的馄饨,顷刻间碗里的馄饨就不香了。
“早知道今天过生日,我就应该早点起来去东街吃羊肉粉。”许炜一边说一边向挡住自己看小说的“弹幕”划开,之后有些不高兴的吃着碗里的馄饨。
今天过生日,那么今天中午吃面吧——长寿面,再加两个蛋和一盘韭菜炒蛋或者辣椒/莴笋炒肉。
许炜在心里想着,看小说的速度都慢了一点。
他不会在中午去羊肉粉店吃羊肉粉,因为那个时候的羊肉比早上的要“碎”一些,口感没那么好。
(他记店铺一般不记名字,而是去记那里面自己最喜欢吃的东西的名字再在后面+“店”字。
具体是初中时在学校周围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找到一家味道不错的烤肉拌饭店,于是他不顾门口的显眼大招牌就给它命名为烤肉拌饭店。)
吃完馄饨,许炜将还有汤碗放在了厨房里的微波炉上,再用一个盘子盖住。
这个汤和中午的面汤他都要留下来,等晚上吃饭的时候直接倒进饭里。
他喜欢将自己觉得不错的汤倒在饭里面吃,汤泡饭是他高中时养成的习惯。
因为那时候的饭很硬(有些都被直接煮成咯牙的锅巴了),为了吃得没那么难受,于是他就用汤来将这硬饭软化。
换句话说,他从高中就开始吃软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