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1章 准备工作(1 / 1)花间竹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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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锦知道,自从自己准备为薛伯伯治伤的时候起,想低调是不可能的了。

薛伯伯已经拿着自己画的图纸去皇宫让皇宫时的能工巧匠亲自打造了,用不了多久东西就会出来。

自己也是应该做些准备的时候了。

整个唐朝再也没有人比周锦对处理伤口更加了解的了。

周锦找来了一些羊肠清洗干净,晒干然后把他们拉成一条条细小的丝线,再让外面的铁匠打造了八枚大小不等的银针,放在一个专用的皮套里面。

对于药品,周锦知道一种现代版的金疮药配方,也准备做出来。

现代版的金疮药主要配方有:雄猪油620克、松香180克、面粉(炒,筛)120克、麝香1.5克、黄蜡180克、樟脑90克(研极细)?、冰片1.8克、?血竭30克、?儿茶30克、?**30克(去油)、没药30克(去油)。

周锦到药铺里去问了一下,所有的东西基本都有,就是没有冰片。

这让周锦感到困惑起来。

冰片也就版脑,桔片,是由菊科艾纳香茎叶或樟科植物龙脑樟枝叶经水蒸汽蒸馏并重结晶而得。

最后周锦拿着制作冰片的原材料用家里的大瓦锅经过简单的蒸溜得出了六两左右的白色结晶体——冰片。

有了冰片,剩下的工作就简单多了,把所有的材料洗净凉干,再磨成粉末,最后得到了淡黄色的金疮药。

周锦看着眼前两斤多的金疮药心里在想。

云南白药的配方是国家保密配方,自己配制不出来,不过面前这个版本的金疮药跟云南白药有异曲同工之处,眼前的金疮药在处理金属制品造成的伤口上有非常极好的效果。

金属的兵器上面多少都有些铁锈,而这铁锈当中会有病菌,如破伤风杆菌,造成伤口往往会感染很多细菌引起发脓或者肿胀,比较厉害的细菌是直接致命的,如破伤风。

而现在这个金疮药不但止血能力好,恰恰就是治理刀伤这样容易引起破伤风这样的伤口起到很好的效果。

破伤风是一种极为严重的疾病,就是在医疗水平发达的21世纪其死亡率也是极高,要是在唐朝发病,百分之百肯定玩完。

周锦用买来的木制罐子把周版的金疮药装了起来,放在一个小箱子里。

这个箱子是红木制成,分成三层,每一层有几个小格子抽屉,里面放着一些周锦的医疗用具。

有各色形状怪异的手术刀、除缝制伤口时用的银针外,都是铜制的,本来最好的是银制成,不过现在周锦没有这么阔,就只能用铜的将就着用着了。

还有一些精细的小罐子,罐子用软木塞着,里面都是空空的,周锦打算将来酒精酿制出来后用来装酒精用的。

做完了这些,发现已经是下午酉时始,周锦回到耳房,忙起了晚饭来。

现在周锦手头有了之前卖两首诗的钱,还有老鸨送的两根黄金,还有薛伯伯送来的那些贵重的金银器,手里也阔绰没有像之前那么拮据。

现在做弟弟妹妹最喜欢吃的红烧肉。

把从东市买来的两斤五花肉洗净。唐一斤为十六两,一斤大约等于680克。两斤就是1360克,也就是现代的两斤七。

用开水煮一下去掉里面的血水。

用筷子试了一下可以轻易地插入,捞了出切成三指厚的方形小块,放入大瓦锅里面炒成金黄色,倒入清水,放入大料、桂皮、小茴香、香叶,盖上盖子用大火炖煮起来。

“大哥,你这是在煮红烧肉吗?”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周茗又出现在门口,那小腿还没跨入门槛就祈盼着用一双饥饿的大眼睛看着正在忙碌的周锦。

周锦正在往火炉里面放入一根木柴,头也不回地年看着火炉里面的火苗说道:“对呀,今天大哥煮茗儿最爱吃的红烧肉,今天大哥煮多一些,让茗儿吃得饱饱的,好不好?”

“太好了,今天又有好吃的红烧肉吃喽,告诉二哥去。”得到了自己最想要的答案,周茗转身就向外面走去,像只蝴蝶般轻盈,在金色的夕阳下飞舞。

周锦摇了摇头。

其实他们所求很简单,不过是吃顿饱饭而已,简单得很,不像现代的小孩,物质丰富起来后,要求越来越高,衣服鞋子要穿名牌的,手机还要智能宽屏的,而且不是华为就是苹果,稍为不同意就大闹离家出走,甚至跳楼等等以死相逼。

想到自己这么懂事乖巧的弟弟妹妹,周锦心里很是满足。

这一生也没有什么所求,好好地把弟弟妹妹养大成人,过个简简单单的一生,也就知足了,自己本来就是个吊丝一枚,也没有什么大的志向。

在贞观这个牛人满地跑的时代,周锦不相信自己能够比得过他们,虽然自己有一千多年的知识。

政治不是自己能够玩得起的。

周锦往火炉里架好了木柴,用竹子做的吹筒呼呼地往里面吹了起来。火炉里氧气充足,木柴立刻旺了起来,通红的火焰把周锦的眼睛照得红亮起来。

利用空闲,周锦把从坊间的荒地里摘来的野菜拾了一下,留下最嫩的部分洗净待用。

升平坊内有一些没人的荒地,里面长着野草,其中有不少的野菜,这是周锦以前跟自己父母生活在农村的时候认识的,看见了就摘了回来,一会作个爆炒野菜。

锅里正咕嘟咕嘟地煮着,半个小时左右,转为小火慢慢地收汁,加入少许的黑糖跟自己动手制作的白盐,最后倒入适量的酱油。

偿了一下。

嗯,味道还可以,咸中带甜,还有八角、桂皮、香叶的香味,又香又甜。

红亮色的红烧内就做好了。

周锦故意留多一些汁,弟弟妹妹是喜欢用汤汁拌饭一起吃。

待到周锦把晚饭煮完,陈叔也从外面挑着水回来,把水缸填满。

现在可没有自来水,都是到坊内外面的水井挑水的,看着陈叔有些驼背的背景,周锦在想,自己家里也应该有个做粗活的仆人了。

可是现在还不够富裕,现在手里的钱也只够四个人生活,如果再添加一口的话不太实际,现在就先辛苦一下陈叔他老人家了。

本来周锦于心不忍说要自己去挑水的,陈叔死活不让,周锦也难得争不过他,只好做罢。

……

“慢点吃,没人跟你抢,吃饭要慢嚼细咽,暴饮暴食对胃不好。”周锦看着妹妹用手把米饭往嘴里塞,心疼地说道。

“唔……大哥……胃是什么东西?”周茗含糊不清地问道。

“……?”周锦愣住了。

我能说什么,跟你说了你也不懂。

周锦跟一个古人没有什么好解释的,只好说道:“胃是身体里面的一个东西,专门用来装吃下去的饭菜的,就像是装米的米缸一样。”

好吧,也只能这么说了,自己总不能说是饭桶吧,这不是什么好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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