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只修行千年的狐,千年等待,千年孤独……啊呜,啊呜……”
顶着火辣辣的太阳,一条雄性斑鬣狗在遍布枯黄杂草的土地上,不停地的嚎叫。
斑鬣狗是群居动物,虽然有着“非洲二哥”,“肛肠专家”之称,但个体的捕食能力,相比于生活在这片土地的其他肉食动物,不但不强,甚至还有些薄弱。
平常时,似这条雄性斑鬣狗一样独自在草原歌唱游荡的情况,几乎极少发生,不过连月的干旱,让草原上的动物过得都很艰难,故而在这个时间点发生什么奇怪的事,都不奇怪了。
斑鬣狗群是“母系社会”,族群中长大的雄性斑鬣狗,在二岁后,便会被族群驱逐出去。
眼前这只刚刚满二岁的斑鬣狗,和其他斑鬣狗却并不一样,它狭长的眼眸中隐约间透漏着“智慧”的光芒。
其甚至于还有属于自己的名字,“陈丰”,当然这个名字在这片草原上,现在知晓的,也只有他自己罢了。
陈丰做狗已经三个多月了,其被赶出斑鬣狗群也有一个多月了。
本来族群对于他这种刚刚满二岁的雄性斑鬣狗,一般情况下,并不会那么着急赶走。
不过今年这片土地的年景着实不好,旱季已经持续九个月了,陈丰之前所在的斑鬣狗族群,捕食领地内的河床都干枯得差不多了,大部分食草动物都选择了迁徙。
“食物”走了,斑鬣狗群自然也要跟着走。
野外迁徙充满了未知,斑鬣狗即是这片土地上的猎手,同样也是猎物。
为了族群的未来,陈丰之前的族长女王,丝毫不将情面的将族群内所有快要到二岁,和二岁以上的雄性子嗣,驱逐干净。
即便身为族长女王的唯一子嗣陈丰,也没有逃脱例外。
对此陈丰倒是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触,凭心而论,自然是跟着族群活下去的几率更大一些。
但胳膊拗不过大腿,当日陈丰在临行前,左右徘徊,看着那些叔叔婶婶,甚至名义上他这副狗身子的母亲,亮出来的獠牙,其果断选择了痛快离去,他可不想尝试一下,自己同族的**绝技。
陈丰前世生活在蓝星,日子过得不错,普普通通一介凡人,年少时也曾心比天高,怎奈命比纸薄。
浑浑噩噩在外闯荡了些年月,吃够了生活的苦,乖乖回老家守着老母亲,安心过日子。
有道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凡人没有长生不死的,陈丰的老母亲走得时候,正好七十,也算是寿终正寝。
陈丰前世一辈子没娶媳妇,老人走得时候,他也快四十了,心烦在家里喝点酒,一不小心喝多了,再醒过来,就变成狗了。
昏睡之时,其隐约间听见了医生的话语,好像他的死因是酒精中毒。
由人变成狗,虽然身份转换挺大的,但是陈丰并没有过多吃惊,自己发呆小半天,也就缓过来了。
从人都能变成狗了,那再从狗变回人,也不是不可能。
就是有这个信念,方才能让他快速适应环境,振作起来。
相比于做狗,陈丰更喜欢做人。
毕竟不管生活再怎么苦,好歹陈丰当人那会儿,都不用吃生肉,啃生骨头。
旱季的草原,想弄食物,的确困难得很。
陈丰自被撵出了斑鬣狗族群后,就漫无目的在这片土地上游荡。
因为旱季食物匮乏,动物迁徙的缘故。
陈丰在被撵出族群的时候,这片土地上已经没了狮群的威胁,要不然他也不可能活这么久,甚至还有心情暗自歌唱嚎叫,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陈丰不是没想过跟着原来的族群后面,一同迁徙,沿途吃点残羹剩饭啥的。
只不过在他将要为这个想法付之行动的时候,看见了族群里的“叔叔婶婶”们正在分食一只和他年岁差不多的雄性斑鬣狗。
为了避免他自己遭受同样的对待下场,其选择了暂时留在这片干旱的土地上,和那群曾经看护这具狗身子长大的“叔叔婶婶”以及他的便宜“狗妈妈”,保持一个安全的距离。
兔子的生存能力在这片草原上,算不得顶尖,但是它们的繁殖能力却一如既往的惊人。
在往常的好年景里,斑鬣狗一般不会将野兔当作自己的猎物。
因为一个斑鬣狗族群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雄性斑鬣狗没有地位,一只野兔轮到他吃时,怕不是已经连骨头都剩不下了。
不过被赶出族群的陈丰便没有了这方面的顾虑,他现在是一狗吃饱全家不饿。
捕捉野兔虽然对于做狗不长时间的陈丰来说,同样也不是件容易事,但试探的次数多了,总会成功的。
一切困难,在饿肚子面前,都不叫事儿,陈丰用事实证明,能被逆境激发潜能的不仅是人,狗同样如此。
一天追捕几十次,肯定会弄到一两只野兔裹腹的,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陈丰的捕兔技巧越来越高。
现在的他已经可以做到追捕三四次,就能有一次成功的了。
到底陈丰前世是个还算有点小聪明的人,他学东西很快,这也是他现在唯一的优势。
只不过因为这该死的旱季,致使野兔也纷纷远走他乡,这在陈丰以前的认知里是绝对不可能的,但既然他都能投胎成狗,野兔为了活,一起迁徙,也就没什么好惊奇的了。
没了野兔,陈丰就需要寻找新的食物,很快他就把主意打到了因为干旱,此时深陷泥泞河床的鲶鱼身上。
这玩意又大又肥,且比野兔要好抓得多,只不过陈丰需要担心一下,同样生活在这些干枯河床旁,被烈日晒得半死不活,身长两米左右的鳄鱼。
连日来陈丰的捕鱼生涯,还算是有惊无险,到把那些鲶鱼吃完为止,其也没被鳄鱼吃掉。
吃生肉已经是陈丰的底线了,他宁愿死,也不愿意吃那些被太阳晒得腐臭的鱼肉。
有骨气的代价就是饿肚子,当陈丰肆无忌惮的在这片草原上嚎叫歌唱时,谁又能想到他已经三天三夜没吃一点东西了,补充的水分还是靠着嚼那些还没有完全枯死的植被,树皮。
饿得前胸贴后背的陈丰,在心里面默算了一下时间和之前族群的脚程,觉得此时选择迁徙,应该没什么问题。
但在那之前,陈丰需要好好饱餐一顿,要不然他一定会饿死在迁徙途中。
毕竟他现在孤身一狗,那些食草动物,都是成群结队的,即便是一群兔子,都不那么好惹,更别提什么野牛,角马了。
正所谓天无绝人之路,当陈丰没饭辙,穷开心,“鬼哭狼嚎”的时候,一阵热风拂过,身处于下风处的陈丰,闻到了羚羊和花豹的气味。
这让他喜出望外,虽然陈丰还没有见到羚羊和花豹,但心中“豹口夺食”的计划已然生成。
花豹不好惹,其是斑鬣狗的老冤家了,但陈丰对付它,总比去对付那些在干涸的河床边,半死不活的张着大嘴,不管是什么东西,只要从身边路过就咬上一口的鳄鱼强。
面对花豹,陈丰不一定死,但被鳄鱼咬一口,他准保玩完。
在这片缺医少药的土地上,被咬掉点什么东西,跟立刻去死也没什么分别了。
别看那些被晒得半死不活,只知道张着大嘴的鳄鱼,有些傻里傻气,且它们大多时候都咬不中过往的动物。
但它们可以失误无数次!陈丰却不可以。
按理说这片土地植被枯死严重,羚羊的食物严重短缺,羚羊群应该早早就踏上了迁徙的道路了。
似羚羊这种除了速度一无是处的食草动物,跟着大象群一同迁徙,最起码安全还能得到很大的保障。
不过异类在哪里都有,今个儿陈丰就碰见了。
当陈丰屁颠屁颠,顺着气味来到羚羊和花豹的附近时,正好看见一只花豹向两头羚羊发动攻击。
从体型上看,这两头羚羊一大一小,一公一母,关系很是亲密,陈丰暗自猜测它们应该是母子,
小羚羊被突然出现的花豹吓傻,呆呆的站在原地不知所措,按说花豹今天的晚餐就应该是它了。
但小羚羊的运气不错,它摊上了一位好母亲,母羚羊的奔跑速度很快,在这片草原上,能在速度上胜它一筹的只有猎豹。
拥有如此出色的脚力,在草原上生活的岁月也不短了,若是这头母羚羊想跑,花豹也只能望尘生叹。
这一次母羚羊却没有用它与生俱来的惊人速度逃跑,在看到小羚羊不动之时,其就发了疯似的冲向了花豹。
陈丰看见这一幕很是触动,只可惜母羚羊的行为终究是螳臂当车了。
花豹的两个爪子,一把就摁倒了冲向它的母羚羊,嘴里的獠牙狠狠插进了母羚羊的咽喉里,死死的将它咬住。
大量失血和窒息,让母羚羊很快就没了挣扎的力气,当母羚羊四肢渐渐不动了的时候,小羚羊终于反应了过来,其头也不回的向着远处跑去,奔跑速度绝不亚于它的母亲。
见此场景的陈丰很是感伤,只不过感伤并不能填饱肚子,在一声声“咕噜噜”的催促下,陈丰缓缓向花豹靠近。
想要在这片土地上获取食物太难了,错过了这一次,陈丰恐怕真就要饿死在这里了,
为了生存,陈丰决定了豹口夺食,他很清楚自己将要面对什么。
花豹的智商虽然不如陈丰,但是它却知道眼下自己嘴里咬住的母羚羊对它意味着什么。
当发现陈丰靠近之时,花豹就松了口,其不住地冲着陈丰吼叫,威胁之意溢于言表。
此时陈丰都当那些吼叫是耳旁风,其奔跑的速度不紧不慢,步伐始终坚定。
花豹见此,望了望陈丰的身后,当看到其并没有同伴跟随时,它背后的毛发根根竖起,四肢前躬后伏,摆好架势等待陈丰的攻击。
“嗷呜!”
就在他们两个即将相遇,一场豹狗大战一触即发之时,从不远处传来一声狮吼,让陈丰和花豹,不约而同的停止了身体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