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031 长夜将至,南照禁咒!(1 / 1)末日last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碎裂的白骨,如小山一样,堆砌在脚下。

宁缺双膝跪地,手里的长戟变得无比沉重,

胸口仿佛有烈火在燃烧,但他还是一次又一次强行支撑着,不让自己倒下。

因为他听到了身后骨海里,风字营将士,传来的那一句句“死战!”

金甲尸王依旧在不停地吟唱着南照秘术,

荒冢地下埋葬的尸骨,无穷无尽。

银尸挥动了几下手里的骨杖,数十根尖利的骨矛朝着宁缺袭来。

宁缺心里真的很憋屈,他的武境堪堪二品,莫说以一敌二,

即便只是一只银尸他都很难全身而退。

若五千山字营骑军都在,这等旁门宵小怎敢如此狂妄。

他将手中的长戟插入地底,扶着这柄与他征战十年的兵刃,

用尽最后一丝气力站起身来。

这是为将者,最后的骄傲。

骨矛,

将至。

青衣,

来袭。

漫天的青色枪影击碎了破空而至的骨矛,

一道青色的倩影,划破长夜,直奔银尸,

人若飞鸟,枪出如龙,

这是江湖失传许久,枪王张绣的成名绝技,

青凰神枪,百凤归巢。

……

银尸原本充满金属光泽的尸身,

被青凰枪破开了无数孔洞,

甚至来不及发出一声哀嚎,

就碎成了无数尸块,散落在地。

在银尸身后的金尸,仿佛都被震慑,

这死物居然也产生了惊惧的情绪,可见青鸾的枪法,是如何恐怖。

甚至来不及转身逃跑,

下一刻,金尸也被青凰枪洞穿了头颅,彻底绝了生机。

青鸾抽出金尸头颅里的青凰枪,

枪尖一甩,便抖落掉沾染在面的污秽汁液。

宁缺终于松了一口气。

三尸终于被斩尽。

……

那些死物骷髅,只是略微停滞后,便继续涌向了二人。

两人面面相觑,为何三尸都已经灭杀,这铺天盖地的骷髅海,却不曾退去?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忽然,一个阴森的怪笑,从骷髅海中再度响起,

“莫以为灭掉三尸,就可以阻止这一切,中断金尸的术法,只是不再让它继续召唤而已”

这个笑声传遍了整个荒冢,让闻华一行人也是大惊失色。

青鸾都已经斩杀掉了金银二尸,这骷髅海依旧没有褪去,

如今看来,它们行走的方向,居然原本就是众人身后的襄樊城!

原来隐藏在尸海里的神秘人,最开始的目标,就是用这荒冢里的旧楚骨海,

冲杀整座襄樊城。

还好青鸾斩杀掉了金尸,若让它源源不断地召唤,毫无疑问,可以轻易推平守军仅仅几万的襄樊!

要认输吗?世子在心中盘算。

伏击他的最强战力,大河剑李耕熙已经被闻华杀死,没有人能再留得住他们。

只是这场赌局,实在是有点可惜了啊。

山字营几乎灭尽,青鸾也身陷骨海之中。

“少爷,尽早决断,趁着骨海还未将我们全部包围。”

红狐悠悠开口,身为下属,她不会在意任何人,

她只要负责世子的安全就可以。

余枫凌,思量了许久,终于面露痛苦,缓缓开口,

“红狐,我们撤,趁着还有时间,尽早通知襄樊守军.

这一次,连靖王那个老王八蛋,也被人算计了。

若襄樊有失,他万死也不能赔罪,这场赌局,京城也不会算我输掉。”

“你说什么?!青鸾还在里边呢!”闻华听到徐纨绔的决定,心底无名火骤然而起,

若不是双手经脉断绝,他必定给这混蛋两记重拳。

“我知道啊!难道我愿意让青鸾送死吗?!她有神枪在手,能撑住的!

若再不去通知襄樊,那城里的数十万无辜百姓都要丧命!”

余枫凌的话其实不无道理,从大局来看,这是最优解。

没有他亲自去襄樊搬救兵,红狐是没有这个资格请动一城的守军的。

青鸾修为卓绝,在骷髅海里,应该能撑下去。

闻华没有争辩,他一个修为微末,又不顾大局的破落游侠儿,有什么资格争辩呢。

何况从余枫凌的角度,从襄樊几十万百姓的角度,都无可争议。

哪怕深陷骷髅海里的青鸾,也是这么想的吧。

关键时刻,斩三尸的奖励,终于发送:

【系统提示:机缘任务,斩三尸,已完成。】

【获得奖励,天级功法,太极剑罡。】

【太极剑罡:无视披甲,剑气可直斩肉身,与两仪剑气-纵横可组合为套装剑气】

【系统提示:收集满完整道家天级功法,获得道家境界经验10万】

【道家境界经验已满,自动升境】

【道家境界:一品小指玄】

【宿主获得境界提升,消除所有身体负面状态】

……

双手重新恢复活力的闻华,重新拎起木剑,

头也不回地冲进了无尽的骨海之中。

骨海深处的阴森声音再度响起:

“哼哼,小小指玄,也敢挑战我南照国秘术。既然如此,再送尔等一份大礼!”

一道晦涩咒语在荒冢空响起,

原本尚有一丝光线的天空,这次,彻底被死气覆盖。

而荒冢之中,原本死气沉沉毫无智慧的万千骷髅,

眼中的绿芒瞬间绽放出骇人的神采,迅速染满全身。

死物们原本迟钝的身体,瞬间变得更加迅速,

原本只有本能的它们,现在已经懂得使用手中的武器,

甚至有些巨大骷髅一跃可达数丈,有了三品武境!

这是南召强化亡魂的禁咒!

长夜将至。

元旦看书乐不停,充100赠500VIP点券!

(活动时间:1月1日到1月3日)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