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拉扯着才走出几里远,狼嚎声渐近,已经又累又饿。
石头不停的望向四周。
赵三叹息一声:“你别看了,杀巴万的人肯定早跑了,哪里还会留在这里。”
石头舔了舔皱巴巴的嘴唇,喃喃道:“要是他们再来杀一次多好!”
他愿意死在人类的刀下,也不想被狼群分尸。
想到遥远的故土,石头眨眨眼,不让干涩酸痛的眼睛流出眼泪。
他在刚抓到草原上时哭闹过,可哭得越多,被打得越狠。
后来他就不再哭了。
可此时……石头只感觉自己手脚冰凉,浑身无力,心里的希望一点一点在熄灭。
他想到自己跟赵三叔这些年一直都在寻机会逃跑,被打过多少次都不死心,就被主家拉到骡市转手卖了多次,最后跟着东越部来到迷达河谷。
又听说乌达军里有武朝人,就想办法逃离东越部,想到乌达军中去。
可还没有离开东越,就被当成礼物送给平善部。
兜兜转转得知是去偷袭乌达本部,石头跟赵三高兴坏了,只要能到乌达部落,他们就立即投降。
可命运是这样着弄人,在距离乌达部落只有一天路程的地方,自己跟赵三叔受伤被丢弃。
石头眼中涌起泪水。
一天,只需要坚持一天,自己就能回到碎金镇,就能见到爹和娘亲。
可这一天时间,现在变成了无比漫长,或者将是永远。
赵三的腿现在红肿着,从最开始行军赶路还有疼痛,到现在只剩下麻木。
他使劲掐自己的大腿,才有一丝感觉,心里也知不妙,再不停下来休息,自己就是活下来也得成废人。
赵三看看石头绝望的神情,又鼓起最后的力气。
自己四十多岁死了也就死了,可石头才十五岁,现在正是他逃离苦海的机会,要是错过……不是死,也要被狄族重新押成奴兵。
天已经完全黑下来,狼嚎声近在咫尺,都是等待着前方的人倒下。
赵三已经完全不能动弹,石头取下腰带将人绑着,奋力在雪地上拖行。
他虽然瘦,长期劳作也练出了筋骨力气。
只是一天多时间里除了啃几口冻成石头的马肉,就没有再进食,再加上肩伤,此时已经眼前发黑,头脑昏沉,根本不知道自己走到什么地方。
他心里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走到乌达部落去。
就在这时,有急促的马蹄声从后方传来。
石头猛的惊醒,他赶紧摇晃赵三:“赵三叔,你听,是不是有马蹄声,是不是有人来了?”
他担心是自己饿晕听错了!
赵三此时已经开始发烧,他努力睁开眼,贴地侧耳倾听,旋即抬头对石头道:“快,敲火石,火石在我裤裆里!”
火石是他们在几个月前无意中捡到的。
这些本是河滩中普通的白色卵石,可在狄虏草原上难得遇到,尤其是他们这些奴隶,更是不许拥有火种。
捡到火石,赵三就一直小心保存着。
石头取出两块带着体温的卵石,用颤抖的手使劲敲打起来。
“铛!铛!铛”
清脆的击打夹杂在风声中传出老远,还有那偶尔闪出的火星打破漆黑的夜幕。
此时,哪怕不是用夜视望远镜的宋梨云开口,其他人也都看见远处那些星星点点的亮光。
巴林拉住马:“少夫人,真的是有人在那里!”
林清远搓着自己冻得麻木的脸:“老钱,你们过去看看,小心些,别是什么鬼火!”
老钱应一声,提着刀轻轻催马准备过去。
宋梨云没好气道:“那里就是两个人,巴林还是你去看看是什么情况。”
所有人中,巴林的马术最好,有什么意外也能及时逃脱。
林清远不反对,老钱重新回到他身边,每个人都警惕的戒备着。
在天黑前他们在返回营地途中遇上宋梨云。
当看见那突然冒出来的一群马,还把他吓了一大跳。
在得知宋梨云杀了一支前哨,营地不能再去后,林清远就决定连夜返回部落,没想到半道会遇到人。
巴林很快就返回来了,手中拎着一个奄奄一息的人,马屁股后也拖了一个。
“少夫人,他们是武朝人,说是平善部丢下的奴兵……”
板房重新立起来,暖暖的篝火旁边,巴林和老钱正在给昏迷状态的赵三检查身体。
有人将熬好的米粥端过来:“少夫人说先喝粥,药丸也吃,伤口没有感染就别去动,只需要用热水清洗后包扎一下。”
温热的稀粥被灌进赵三的肚子,再喂下一枚退烧的药丸,剩下的就是等待。
赵三的腿被塌雪压过,本来只是肌肉损伤,静养几天就可以痊愈。
可现在行军赶路,再加上他们这些奴兵的命连一只羊都不如,不仅无人过问,冰天雪地里跑上一天,人就发烧了。
小板房里,小奴兵包裹着厚厚的羊绒毯,捧着一个木碗大口大口的吞咽着米粥,连滚烫都不知道。
这个奴兵太臭了,林清远尽量坐得远远的,还捏着自己的鼻子,含糊不清道:“你说清楚,自己是武朝哪里的人?怎么来的草原?”
他看见小奴兵脸上的烙印,那是部落奴隶才有的标志。
可这小奴兵再怎么问也不说话,若不是他说过一句武朝人,还以为是哑巴。
石头打定主意,赵三叔没有清醒前自己不能吐露实话,现在只闷头吃饭。
他从九岁离开碎金镇,接触到的人基本上都是狄族。
难得遇上几个武朝人也都互相防备着内心。
赵三叔说,不能随便说自己是从什么地方来,又是怎么来的。
奴隶的来历都见不得光,奴隶主只希望奴隶是会干活的牲口,不需要开口说话。
万一奴隶主什么时候觉得这些奴隶有麻烦,又不想惹出祸事,会将那一批奴隶都杀了灭口,或者割了舌头。
所以学会闭嘴是奴隶活下去的生存之道。
另一边,宋梨云捏着手中的一枚豆大的石籽在凝神苦想。
石头是在小奴兵的衣襟夹缝里找到的。
是碎金镇上带着白线条纹,又随地可见的小卵石,被人手摩挲久了,表皮都泛着油光。
石头?
石头!
小石头!宋梨云喃喃出声。
小奴兵正拼命舔碗的动作突然一顿。
他这细微动作落入宋梨云眼中,不由细细打量他几眼。
宋梨云突然走上前去,不顾肮脏,掀开小奴兵已经结成油饼的发辫,低头看向他后脖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