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00章小安的好朋友(1 / 1)惠太平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林大哥,你有什么事就直说吧!”宋梨云看出他有话说,看羊肉都只是一个借口。

林韬觉得一个大男人说这些小话有些难以启齿,可家里媳妇催过几次,他决定还是说了。

“宋姑娘,小安在酒楼过得很好,只是……只是他跟周家有些过于亲近,我担心会有事!”

“有事?”

宋梨云有些不解,周四柱在酒楼当着师傅,教小安做菜的事她早就知道,还有什么事?

林韬挠头,这些东西都只是揣测,他不好多说。

“宋姑娘,你不如现在去菜市场看看就知道了!”

对于周四柱,宋梨云还是有些了解的。

当初天香楼开业时有人讹钱,周四柱上前仗义执言,被她看中。

夫妻俩当时自己的饭馆生意失败正带着两女一儿回乡,索性留下在天香楼。

宋梨云见周四柱为人老实忠厚,他的妻子娟娘也是个勤快本份的女人,就把天香楼的后厨托付给他。

现在看来,周四柱也不负她所望,把天香楼后厨这一块打理得井井有条,就连林韬周祥都经常要夸赞。

现在林韬让宋梨云到菜市场来看的,显然不是业务问题。

宋梨云还真的去了菜市场。

在提筐挎篮的纷乱人群里,她看见周四柱带着三个孩子在挑菜。

小安跟周四柱的儿子小柱年纪差不多,只是幼年受苦,哪怕现在已经在长个子,可站在身体健康的小柱旁边,还是显得有些弱小。

让宋梨云意外的是,小安此时脸上神情,跟在宝林居里完全不同。

他提着菜筐跟小柱边走边说,还兴奋的比划着什么,显然是说到他最得意的地方。

两个男孩旁边走着一个穿着茶红儒裙的小姑娘,手中剥着一个滚烫的烤红薯。

小姑娘手指翻飞着,口中还呼呼吹气。

等她小心翼翼将红薯掰成两段后,少的一段塞进哥哥小柱嘴里,另一半则交给小安。

也不知道小姑娘笑着说了句什么,小安拿着红薯笑得眉眼生动,旁边小柱则夸张的大笑。

而周四柱好像看惯了这一幕,背着手走在三个孩子身后,只有看见需要的菜品才停下脚弯腰挑选。

阳光撒在三个孩子天真无邪的脸上,让宋梨云都有些看呆了。

在她身后,林韬低声道:“宋姑娘,也不是我这人多言,周四柱夫妻平时对小安照顾体贴的样子,是真真把小安当成他们的孩子了!

这样当然是好事,只是大花今年十一岁,再过三年也是到议亲的时候。”

宋梨云听懂他的意思。

大花是周四柱的长女,比小安小一岁。

周四柱留在天香楼当掌勺师傅时,大花就每天帮忙擦洗打杂,还要照顾两岁的妹妹小花,她勤快能干酒楼里的伙计都很喜欢。

等到小安到来,大花也像对自己哥哥一样对他。

小安从小就在责骂中长大,虽然宋榛平已经尽力照顾着,也只是一对难兄难弟。

等到碎金镇,住进宝林居才体会到家庭温暖。

然后就是韩明和芸婶子,大家都温馨呵护,但始终都跟正常家庭不同。

现在跟周四柱夫妻接触,小安才看见正常父母是什么样,被吸引得不想回家也正常。

在周家,有同龄兄妹相伴,有父母双亲的关怀。

更主要的是,这样下去,小安跟大花就是青梅竹马长大的。

林韬从卫所罗百户大人那里已经知道一些消息。

宋梨云跟镇北军和草原部落有婚约,以后明显宋家是要兴旺发达。

周四柱家这边做得再好也只是厨子。

他担心要是周大花跟小安有了感情,这婚事明显的不般配。

按照常理,林韬其实也没有想岔。

他是当爹的人,大儿子八岁在县学念书,现在媳妇肚里又怀上一个,日子越过越有奔头。

言谈中也多说孩子的事,自然而然的就要替子女前途着想。

宋家大哥是已经成婚,而且做的是军户,除了做农活以后没更多出路。

宋姑娘是女子,出嫁改变能出身,只要钱财人脉都位,小安也能在几年后脱籍。

这样一来,要是这俩孩子以后走到一起,终究还是麻烦。

现在小安就是他在帮忙照顾。

若是宋梨云以后不愿意这门亲事,他就跟着要受埋怨。

宋梨云看着说笑打闹的三个孩子跟着周四柱慢慢走远,她才回过头对林韬道:“小安难得有朋友,就这样让他开心点吧!”

小安已经快十三岁,可心性上还宛如稚童般天真。

这也不怪他不懂事,在以前生活的环境里能长大已经是难得。

到了碎金镇也幸好有黑金陪他,才渐渐开朗,现在酒楼里林韬周祥也是关怀备至,

若要他再经历磨练长大,无疑是翻开以前的伤疤。

宋梨云觉得,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就这样慢慢的快乐长大吧!

时间一晃就又过去四月,七月里,中午的天气还比较炎热。

宋梨云坐在院外的树阴里,跟着芸娘子忙活着。

她也是要成亲的人,生意上的事各处都有人手,不用她东奔西走。

而且,芸娘说她现在该老实在家待嫁,一则准备自己的嫁衣,二则也是避免在婚前出事不吉利。

宋梨云本不信这些,为了以后不留遗憾,还是乖乖听话。

乌雅夫人说,到时候乌达部落会送来成亲的嫁衣,她只需要准备自己的常服。

那些衣服自然都送去镇上请针线婆子缝制,自己则做一些贴身衣物。

肚兜、亵裤,腰带、鞋袜,每一样还需要绣花。

其实宋梨云空间里早就屯够她可以用十年的内衣鞋袜,此时就只是装模作样的做鞋垫。

现在自己亲手做衣服,她才感觉从裁剪到缝制还有绣花都很麻烦,而且万一裁剪错误,还要白费一块布。

还是织毛衣是最方便的。

只是宋梨云在末世前并不会织毛线,所以才在一开始就只想到将羊毛纺线织布。

现在临时起意,就凑合着实验,至少基本的平针还是会的。

宋梨云取来两根天香楼的烤肉铁签子,把自己能知道的基本针法演示给芸娘看。

看着线在两根铁签上绕来绕去,很快就出现一块平整的布,芸娘子简直不敢置信。

这可比织机上的毡布块太多了。

虽然……拉扯一下就是大小窟窿,还容易变形走样,可松开又是布匹。

“布匹”拼接还能成为贴身衣服。

宋梨云跟芸娘子越来越开心,为这一“伟大”发明激动不已时,宋得奎汗淋淋从外面回来,手中还小心翼翼抱着一口纸箱。

他是去合城送纸板墙的。

自从有宋二郎他们加入,纸箱厂的生产翻了好几倍,每隔几天就要送一批建材去合城。

宋梨云见宋得奎回来,赶忙将织了一半的毛衣放下,伸手去接他的纸箱。

宋得奎瞪着眼不让她接,还大声道:“别动,这是守备府给我分的凉瓜,贡品!贡品!只有一个!

听说是林家小子从草原买的,数量不多,以前都是齐家悄悄送回京城,我抱了一路,可别要到家还砸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