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便是这个时代小人物的想法,当兵就是吃皇粮,就是为朝廷打仗。
朝廷出钱出粮,去打仗朝廷没钱没粮,就不打仗。
仗打胜了,跟着长官们邀功领赏,仗打输了,就各凭本事各找各妈。
几千年都这样过来了,陈虎并不觉得自己当年从萨尔浒逃回来有什么错。
“小人这脚力,在军中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这可不是小人在吹牛。”陈虎兴致勃勃的向孙杰说着自己的本事。
沉默寡言的赵大顶凑到孙杰边上,说道:“俺大哥的本事,在军中可是一绝,大人就放心吧!”
梁五挎着苗刀,跑在最前方,脑袋就像是拨浪鼓一样,往四面八方看去。
夜不收出身的他,时刻注意周围的环境,要是稍有变化,便会通知孙杰。
孙杰不再言语,静静的任由陈虎把自己背着。
陈虎的背上没有多少肉,瘦骨嶙峋,加上路途的颠簸,硌的孙杰有些难受。
吃了没几顿饱饭,想要将身子养回来,还得好好进补。
孙杰并没有说什么,陷入了沉思。
他在想,自己到底该用什么样的方式方法,才能进入西安府呢?
没有路引,自己的身份来历说不清楚,加上这三个逃卒,想要进入西安府,无异于痴人说梦。
可不进西安府,那就没有办法实现赚钱大计。
西安府作为西北重镇,是大明王朝防守的要塞。
当年朱元璋将自己的老二朱樉封到西安府后,就开始对西安府城进行修缮。
洪武之后,历朝历代也会对西安府进行扩建。
这么多年以来,西安府不敢说固若金汤,也是天下间数一数二的坚城。
最近这几年,陕西不太平,匪患不停,大明朝廷对西安府的防卫,几乎是不遗余力的。
熟悉历史的孙杰清楚,如今孙传庭的大军就驻扎在西安府附近,防卫异常森严,想要进西安府,必须要先从这些人的手中经过。
至于混进城去,谈何艰难。
西安府周围这么多年,经历了不少兵刀,作为防守的重中之重,如何能轻易的混进去?
“没有路引,想要进城,实在艰难。算了,先过去再说吧,西安府是西北地区最繁华的城池,也是有钱人最多的地方。
要是去南方,更扯淡。千万里之遥,路上关卡重重,没法去。至于金门,这东西,传送的地方是离开时的位置,根本没有法子啊!”
孙杰一脸郑重的看着前方的道路,陷入了沉思当中。
孙杰距离西安府还远,可孙传庭已经进入了西安府。
经过城门时,孙传庭对守城士兵留下一句“严密防守,不得懈怠”的训诫之后,急匆匆的去了巡抚衙门。
刚刚来到衙门门口,一个皂衣衙役从门内冲出。
来到孙传庭面前,急忙喊道:“大人,总理大人找您,说有事要告诉您!”
孙传庭从战马上跳下,将手中的马缰绳交给身后的侍卫,疑惑的看向这个皂衣衙役,“总理大人?他找本官何事?”
“不清楚,说是有要事!”皂衣衙役回道。
孙传庭不再追问,看这样子,事情应该不算小。
急忙换了一身衣服,就去了五省总理王家祯的行营。
此时的五省总理乃是王家祯,此人碌碌无为,没有什么大的本事。本来的五省总理是卢象升。
崇祯九年七月,建奴入寇京城,卢象升被调走,王家祯被崇祯启用,任兵部左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理河南,山西,陕西,四川和江北军务,代卢象升讨贼。
本来卢象升是在中原和孙传庭、洪承畴他们对流贼进行围剿,要是战事顺利,未尝不可对流贼造成强力打击。
偏偏这个时候,建奴入寇京师,进入昌平。崇祯慌张,急忙调卢象升领兵北上勤王,卢象升空出来的位置,就由这个王家祯顶替。
崇祯九年,孙传庭于周至俘获高迎祥,陕西战事渐平,可流窜在河南的流贼尚未平定,崇祯厌恶河南巡抚陈必谦没有作为,罢了他的官,由王家祯兼任。
前不久,贼酋“混十万”马进忠进犯南阳,王家祯督师于南阳。
调左良玉部,可左良玉部毫无作为,加上王家祯本就是资质平平之人,虽然建立了一些功劳,可局势却开始糜烂。
崇祯逐渐不满,罢王家祯五省总理之职,让其巡抚河南。
至于五省总理之职,将会由熊文灿接任。
而洪承畴,他是陕西三边总督,总督宁夏镇,甘肃镇和延绥镇三边军务。
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衔,甚至还总督过一阵河南、山西、陕西、湖广和四川五省的军务,是一个实权人物,是一个手中有兵有地盘的封疆大吏。
如今是三月中旬,熊文灿的任命在四月初才会下达,可对王家祯的调令,早已经到达了王家祯的手中,只是一直忙于军务的孙传庭,对这些事情没有过分关注罢了。
王家祯也是前一段时间才回陕西的,主要就是将陕西这边的事物和孙传庭进行交接。
换好衣服的孙传庭带着两三个随从,很快来到了王家祯的行营。
王家祯的行营距离巡抚衙门不远,也就是两条街道的距离。
在下人们的带领下,孙传庭来到了书房。
孙传庭是陕西巡抚,官职在王家祯之下,于是作下官礼,向王家祯抱拳行礼。
“见过大人!”孙传庭语气平缓,没有任何情绪波动。
王家祯连忙从书桌后面抽身走出,将孙传庭搀扶起来。
“孙大人如今立下了赫赫功勋,是朝廷的柱石,老夫不过一个碌碌无为之人罢了,哪里担得起如此?!”王家祯的语气中多了不少讨好之意。
这让孙传庭疑惑不解,你官职在我之上,你是我的顶头上司,我向你见礼这是应该的,你这话听起来,怎么如此阴阳怪气?
还没等孙传庭开口,王家祯就说明了真相。
“老夫现在已经不是五省总理了,现在只是河南巡抚,你我乃是平级,何须行礼?!”王家祯的脸上多了几分自嘲。
自己不过是一个被皇帝厌弃的人,孙传庭却是平叛之事中的冉冉新星。他的前途不可抵挡,两者地位已经开始偏差。
本就是人走茶凉的世道,都不是领导了,又怎么能摆领导的架子呢?
这让孙传庭大吃一惊,这么大的事,怎么如此突兀?
王家祯又开始解释:“当时老夫还在河南,陛下的调令就过来了。可能孙大人专注军务,加之河南和陕西尚有距离,不知道也很正常。这次回陕,就是收拾东西交接事务!”
“那可知谁人是新任五省总理吗?”孙传庭急忙问道。
人都有同一颗功利心,不管是谁都一样。
在陕西巡抚任上这些时间里,孙传庭立下了赫赫功劳。
尽管知道希望有些渺茫,可还是希望自己会是下一任五省总理。
王家祯摇摇头,“具体的老夫也不知道,但听京城传来的小道消息,好像是熊文灿。据说,他向陛下提出了五难四不可建言,被陛下看重。至于这五难四不可到底是啥,老夫不得而知。”
崇祯的老毛病又犯了,就喜欢听一些空言。当年的袁崇焕便是如此,现在又多了一个熊文灿。
孙传庭微微有些失望,但只是瞬间的功夫,就恢复如常了。
“原来如此!”孙传庭毫无波澜的说道。
走出王家祯的行营时,天已经黑了。
看着满天星辰,孙传庭长叹道:“莫说平生封侯事,只愿高堂拜冕旒!”
摇了摇头,身影渐行渐远,消失在黑夜当中。
西安府周围的田地,大部分都是秦王家的庄园。
将近三百年的积攒以及巧取豪夺,秦王早已经成了陕西地界上最大的世家。
当今秦王朱存枢哪里会知道自己家里有多少田产,都是府中下人在打理。
毕竟是皇家血亲,秦王府的家产,在兵乱之年,还是要保护的。
西安府周边防卫森严,流贼们也知道西安府不是好招惹的地方,基本上都会避着走。
正因如此,这里的田产,大都保存了下来,大都安然无恙。
流贼渐平之后,孙传庭将可用之兵全都调走了。
这里又不是什么重要之地,流贼都被打的差不多了,这里留下太多的兵马有什么用?
军饷粮草,他秦王又不出,又何必在他家多浪费时间呢?
也正是如此,这才让孙杰钻了空子。
三月间的田地里,冬小麦稀稀疏疏的冒出了头。
孙杰被陈虎背着,田地的边上狂奔。
出身贫寒的陈虎等人尽量避着麦地奔跑,就算这些粮食不是他们的,打小养成的观念之下,还是驱使着他们。
青苗稀稀疏疏,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没有农药和化肥,粮食想要高产,无疑于一句废话。
“大人,再往前十里就是西安府了。早年间,小的跟随大人们来西安府周边剿过匪,对这里熟悉一些。
这周围的田地,应该就是秦王爷的了。”陈虎将孙杰放了下来,喘着粗气。
孙杰让赵大顶和梁五将背上的行李箱放下,从里面取出几瓶矿泉水,给三人每人分了两瓶。
尽管震惊世间还有如此神奇且透明的“宝贝”瓶子,可手下的动作却没有停。
只是从来没有解除过,在矿泉水瓶上一阵摸索,也不知道如何下手。
孙杰取出一瓶,在三人惊奇的目光中,把瓶盖旋开,开始畅饮。
三人有样学样,将瓶盖打开,开始牛饮。
“嘶,哈!”
陈虎一口气将矿泉水喝光,眉开眼笑,“甜,真甜,这水真甜!”
延绥镇环境恶劣,吃的水含碱量高,味道略苦。
来自后世的矿泉水,和延绥镇的水一比,简直就是神水。
从来没有喝过如此干净的水的陈虎,自然被那甘冽的口感吸引。
小心翼翼的将瓶盖又盖上,瓶子舍不得扔,小心的放在地上,打开了另一瓶。
三下五除二,几人将孙杰发下来的矿泉水全都一饮而尽。
“这瓶子全都扔了吧,拿着也没什么用。”看着准备好好珍藏瓶子的几人,孙杰说道。
陈虎一下子就急了,“大人,这瓶子还好好的,如此晶莹剔透,一看就是仙家东西。
就算没用了,留做传家宝也是好的,好让子孙后辈们沾沾仙气!”
倒没有嘲笑陈虎那小人物作态,孙杰劝道:“这东西不值钱,没什么用处,以后我给你们弄更好的!”
孙杰显然小看了陈虎的决心,拿着瓶子,一副恋恋不舍的样子,作势要扔了好几次,可瓶子却被他死死的拽在手中。
赵大顶和梁五几人也都是这个样子,恋恋不舍的样子。
孙杰无奈,只好任由他们去了。
“行了,再往前走吧!前面就是西安府了,想想办法看能不能进去!对了,暂时将你们的武器和那两个箱子埋在附近的地里,不然的话,太引人注目了!先看看情况吧!”孙杰叮嘱了几句,开始往前走,陈虎几人按照孙杰的吩咐做完事之后,急忙跟在他的身后。
走了一阵,出现了几间半边盖的土房子。
这时陕西的特色建筑,陕西大地,尤其是关中这片区域,大部分民居,都是这样的半边房。
这种房子省材料,便宜。
其实,说到底,还是因为生产力不发达,百姓贫苦罢了。
太阳开始上升,扛着农具的百姓陆陆续续的走出了屋子。
这些百姓,基本上都是秦王家的佃户,种的土地都是秦王家的土地。
这些佃户困难吗?确实困难,几乎吃不饱肚子,一年到头也积攒不下几分钱财。
话又说回来,比那些自耕农却要好上不少。
这些佃户只需要给秦王府交租子就行,其他的一律不管。
而自耕农,每年要缴纳不少的赋税。
明末三大饷,几乎全都来自天下的自耕农。
秦王是皇亲国戚,整个天下都是他们老朱家的,哪里用交税?
明末财政破产,有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朝廷的蛀虫太多。
这些佃户在这里生活了几十年,平时很少见到外人,现在孙杰这三人突兀的出现在这里,瞬间就引来了这些人的注意。
孙杰面露微笑,四齿微露,一脸和煦的朝着那些佃户走去:“诸位不要担心,我只是碰巧路过这里,不是贼人!”
要是其他人,或许这些佃户根本就不会给孙杰说这话的机会转身就跑。
孙杰,唇红齿白,仪容端庄,一身合体且大方的衣服,将他衬托的贵气十足。
这些佃户身上的衣服,就像是破抹布一样,一个个的满脸菜色,形如枯槁。
突然出现的孙杰,给人眼前一新的感觉。
看脸的社会一直存在,一个人长得好看,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都很吃香。
面善且俊俏的人,总会让人下意识的信服。
秦王之前派人来这里宣传过贼人的特点。
宣传的那些人说,贼人都是一些破落户,都是一些穷酸,一个个的骨瘦如柴,就像是活狼一样。就算他们攻破了某个县城,就算他们弄到了好的衣服,也是一股脑的穿在身上,根本就不会注意仪态。
也是,这个年头造反的人,基本上都是活不下去的人,但凡能活下去,又怎么会从贼呢?
“这人一看就是外乡人,最近匪事越来越厉害,这人莫不是匪人?”一个老汉扛着锄头,皱着眉头小声嘀咕。
“我看不像,人家说,那些匪人就像是活狼一样,我看这个小哥,不像是。
应该是哪家举人老爷家里的公子哥,匪人哪里有长得这么好看的人?”一个年轻人说道。
这些佃户聚在一起,议论纷纷,将孙杰晾在了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