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你也是这间宿舍的成员。”颜忻从身旁的衣柜抄起一件格子衫,“除非你和哈特搬出去。”
“凭什么?”李泽和哈特同时大吼。
“因为我和晴月都没有住宿的地方,似乎玛丽也没有,副校长那个甩手掌柜的心思只在那顿酒上,我们只是他从*国带来的附赠品。”颜忻抱起一只猫走到两人面前,“也就是说现在至少有三个女孩无家可归,你们识相地就搬出去,当然,也可以一起睡,只是每晚你们要现将自己五花大绑,带上眼罩。”
“感觉像SM!”哈特毫不避讳。
“你该不会有那种抖S女王的性子吧?”李泽轻车熟路。
他俩神情专注,分明是粗俗不入流的话,可听他们那么娓娓道来,叫人心里不由冒出别的想法。
颜忻微笑着望着两人的矫情,忽然放低姿态,一条白丝长腿横跨在两人中央,仿佛金门大桥一样阻隔李泽与哈特交流的目光。
本就身处一条战壕里的兄弟俩,仍誓死不从来自敌方美女间谍的危险,明明对方都快脱光了,他们仍然坚持着自己的信念。虽然眼睛并没有从间谍身上挪开,甚至还流出了鼻血,心里冒着礼服领口再低一些或者裙摆再高一些的下流想法。
他们对这样不坚的自己感到悔恨。
但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何况他们不是英雄,他们是会被奇怪思维牵着走的雄性,俗称下半身思考......可能叫别的雄性过来也是这样,说不定来个教堂的神父,都会举着圣经高喊一声哈利路亚。
一个大美人就罢了,还有第二个大美人。
坐在地板上的女孩一直笑着,她真是个漂亮的女孩。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下面有着一颗小小的泪痣,甜美的酒窝挂在脸颊两旁,长卷的头发......她是不是被小妖精拉着去烫发了?精致的妆容,让她容光焕发,消瘦的脸上,看出的是青涩的年纪,但真的很美,美得让人难以呼吸。
就这两位,同时身处在宅男的宿舍中......
哈特巴不得掏出一把现金扔进食堂的盘子里,让服务员带着两箱酒过来,让香槟开塞的声音如皇家礼炮般接连响起,金黄色的酒液斟入香槟杯中,他举杯欢呼像个色狼一样,腻歪在美女身边。
但他们注意到了那只包裹着白丝小脚的高跟鞋。
他们想通了一件事:高跟鞋不仅是用来丰满女性身姿增加女性魅力的东西,同时它还能杀人。
这种抹脖子的事情,对于混血种轻而易举。
“为什么是白丝?我觉得黑丝或者光腿搭配这件礼服更搭。白丝感觉更配洛丽塔型的裙子,很显然你的身高很不适合洛丽塔。”哈特动着鼻子喘气。
李泽心里有点儿诧异,不明白自己这个师兄脑子是不是被驴给踢了。
这种时候,作为人质应该时刻保持着自知之明,虽不应该恭维或者直接当个汉奸,但识时务的当只舔狗才是生存下去的真谛。至于哈特,感觉并不像在当只舔狗,反而像只土拨鼠,在那嘴碎的要命。
什么黑丝和光腿更搭,妈/的,人家都要杀人了,还会管穿什么东西更好看?猪在屠宰场都不会说这个大老爷们影响我肉质,来个漂亮的老板娘......这家伙不会真是骚货转世吧?
李泽想想就胆寒。
“那师兄你是不是觉得我应该头发染成褐色,两边编成辫子,穿过膝的白色长筒袜。”颜忻笑笑。
“学妹真懂师兄的爱好!”
“超短裙和深V衬衫。”
“如果是那样,将会是绝杀。”哈特笑着挠挠头,“花前月下死,做鬼也风流,请用这双高跟鞋狠狠地踩在我的脸上。”
“哈特,你这辈子都是个混蛋。”
“如果用混蛋来形容我很不舒服,请用色鬼,好色的鬼。”哈特得寸进尺,将脸贴在高跟鞋上。
“你可以从我脚上离开吗?”颜忻气得没辙,“色鬼!”
那是世界上最惨不忍睹的画面。
“你有一个很好的朋友。”皇甫晴月望着夺门而出的两人,叹了口气,“他很优秀,会是无数少女的梦中情人呢。”
哈特很奇怪,都这个时候了,皇甫晴月居然还有心思讨论这个,不应该来纠结一下他受没受伤嘛?难道她对李泽有想法?的确,皇甫晴月也是个小美女,怎么看李泽像上门女婿一点儿都不吃亏。不过他心里居然没有醋意,还觉得很自豪。最好的兄弟被夸奖,他也觉得很光彩。
“但是太过完美就不真实了。”皇甫晴月笑着说,“女孩真正着迷的,不仅仅是这个人的优点,也会喜欢上他的缺点,男孩女孩在一起的意义,就是互相弥补对方的缺点,而不是优点与优点的冲突,缺点与缺点的加乘,没有一个女孩希望自己的男朋友像神一样存在着。”
“等等......”哈特从嘴中拿出惩罚物,“你从看出他完美的?”
“各个方面。”
“我总觉得你在框我!”哈特拎起身边的猫递到她的手中,“有我这么一位师兄在,他任何方面都会无限缩小。”
“所以你才不要脸的当一架僚机?”皇甫晴月拢起头发,露出雪白的脖颈,“我从艾玛那查询了李泽和你的资料。学长,你的启示只要不是致命伤都能几天内痊愈,你正式利用这个优势装作一个色狼,让颜忻感到恶心,拉着李泽走出这间房给他们创造独处的空间。我说的没错吧?”
哈特提眉......
“我认为李泽很优秀,并不局限在能力方面。”皇甫晴月很认真地说道:“和他相处,总会有种魔力,明明心烦意乱,只要他在身边就会安下心来,仿佛这个世界臣服于他的脚底,你只需要跟在他身边就好。”
“嗯。”哈特点了点头。
“但他还没有成长起来,或者说他是对周围恐惧又期待,对周围没有一点儿认知。”
“当他成长起来,或许就会冷静得可怕了我可爱的学妹。”哈特抽出烟来,“介意吗?”
皇甫晴月摇摇头。
“我很讨厌人能真正的成长起来。成长起来的人,说明他经历了太多的事情,而那些事情只能是痛苦,绝不是开心。我去过*国,也去过巴西、南非,美国的贫民窟我也去过,你们*国有句话叫‘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们的确比同龄人成长的早,但他们快乐吗?”
哈特点起烟,平静地吸了一口:“你应该不知道,他在法国失去了一些东西。”
“是......什么东西?”
“他的学姐,一位和你可爱美丽又霸道的学姐,他亲眼看见她死在了他面前。”
皇甫晴月脸色震惊:“等等,艾玛给的报告记录上没有这方面的阐述。”
“那是我让李泽谎报上去的。”哈特说,“步舒畅,惨死在了他的面前,至于是什么怪物杀了步舒畅,李泽不肯说,我也不愿多问。只是每晚听着他的梦呓,你知道作为他兄弟与舍友有多痛苦。好吧,上帝是公平的,送走了一个又给他还回来一个,可越是珍贵的东西,即便换一个全新的回来,又有什么意义?”
哈特继续抽着烟,忽然一句话也不想说。
一个男人,如果在女人面前变得不直爽,说话吞吞吐吐,完全不是原来的样子,那是因为他太在乎这个女人的感受,所以犹豫,所以小心翼翼。
他爱上了那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