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温让撇下这一句,就急匆匆走了。
“咱们去哪?”徐祁然见温让的车都没影了,兴致缺缺地随口问了一句。
姜斯野抬手看了看腕表,六点。
“打个车,去庭尚酒吧。”
“酒吧?!”
徐祁然震惊脸,“不是,温让性情大变,你也变?你不怕去酒吧被你妈打断腿?”
姜斯野淡淡看了徐祁然一眼,拿出手机叫了一辆车,“去不去?”
“去,怎么不去!有你姜大少爷带着我,谁也不能先骂我!”徐祁然满不在乎。
从小到大,只要他跟姜斯野一起干坏事,挨骂的总是他,明明一起干的,姜斯野屁事没有。
不过,他已经习惯了。
车不一会儿就到了。
这会儿正是晚高峰,车子堵在路上,徐祁然有些烦躁。
“不是,姜大少爷,您好端端的,去酒吧干嘛?这车都堵死了!”
姜斯野不紧不慢:“看演出。”
“演出?哪个组合?Math?”
“不是,到了你就知道了。”
徐祁然只好忍住,嘴里却忍不住嘟囔,“越来越奇怪了。”
两人到酒吧已经七点十分了,被门口的保安拦了一下。
姜斯野直接给庭尚负责人打了个电话。
保安接过电话立刻给两人放行。
庭尚酒吧,他家开的。
这家酒吧是帝都最有钱的酒吧之一,在节日里经常邀请一些歌手调节氛围。
平时也会有一些乐队来这表演。
里面气氛正热,男男女女都围在酒吧中央,神情狂热。
“阿让!!!”
“青!!!”
“玫瑰花乐队!!!”
徐祁然见一群小姑娘个个跟疯了似的在那大声喊,忍不住问,“还真是演出?”
姜斯野挑了挑眉,他也没想到,粉丝居然这么多。
两人找了个二楼的位置坐下。
刚表演完一曲,舞台上下都有些躁动。
“嘘~”
大家眼睛紧紧盯着舞台上的几个人,期待下一曲。
染着一头粉色的主唱长着一张非常具有攻击性的脸,她拿着话筒:“接下来,请欣赏我们让写的新歌——《别喜欢昨天的我》。”
“芜湖!阿让牛×!”
徐祁然跟着主唱的目光,看到一个女生,一身黑色,即使戴着口罩,也挡不住她好看的面容。
她的眼神随着音乐的响起而变得充满冷意,手里拿着贝斯,看上去简直酷炫狂炸!
《别喜欢昨天的我》是一首布鲁斯风格的摇滚,节奏有些慢,但是丝毫不影响大家对舞台的痴迷。
“呜哇!阿让太厉害啦!写了好多歌了!”
“是啊是啊,我们阿让好厉害!”
舞台下,粉丝边享受新歌,边讨论,眼睛里全是对阿让的崇拜。
徐祁然觉得有些奇怪,越看那贝斯手越眼熟,突然,他张大嘴巴,看向姜斯野,“这这这!这不是温让吗!”
姜斯野点头,勾起唇角,这就是那天他在资料里发现的。
这温家大小姐,喜欢摇滚,自己写歌,温家不同意她组乐队,也不同意她碰摇滚。
不同意,好,她就自己干,自己偷偷写。
不过,就是不知道她们是怎么组成如今的乐队。
徐祁然有些泄气:“她干嘛骗咱们说她回家啊!”
姜斯野挑眉,不然还告诉你她来酒吧演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