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三章 谁才是内鬼?(1 / 1)雷普顿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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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几句文字,罗根不禁露出微笑。

在他的心中,自己的目标本来就是摸鱼,以及打探圣职们的情报。

如今能够顺便获得能力点,显然是最好不过的事情。

因此罗根现在的笑容,基本上是完全真心的。

正当他沉醉于内心的喜悦时,一旁的那位,刚从地上爬起的斯文圣职,突然不顾众人的沉默,回应起来霍拉斯.摩恩:

“摩恩先生,我们既然作为圣职,就不可能害怕邪恶的魔法师。我们愿意成为你的犬马,完成你的任务,征讨那些使用魔法的人类叛徒们!”

霍拉斯闻言,顿时十分高兴。若是他更年长一些,拥有胡子的话,肯定开心地摸起自己的胡子。如今也只能微笑回应道:“很感激你的忠诚和勇气,你叫什么名字?”

“约翰.史密斯。”那人恭敬地道。

“很好,史密斯,我记住你的名字了。”对于这样忠诚的狗腿子,霍拉斯毫不吝啬他的赞赏:“期待你的表现。”

约翰.史密斯便行了行礼。

这下,旁边的圣职,连同那些剑士们都不平衡起来。

明明大家都是来对决魔法师的,你在这里这么急着表忠心干嘛?

甚至还让摩恩大人记住你的名字了?你的良心去哪了?

原本还一致对外的圣职,这一刻莫名有点内讧。

众人都不禁鄙视起此人的骨气,认为这是一个谄媚的小人,只会讨贵人欢心。

纷纷露出不屑的表情,看着他的目光也有些不爽。

不过罗根认为,他们深层次里最真实的感受其实是,为什么自己不是出来说的那个人呢?

讨厌出头的,和讨厌喜欢表现的,始终是人之常情。

但他们肯定也会愿意成为那样的人,在众人面前威风,站在别人头上。

罗根对此只能表示,虽然很鄙视,但他认为这其实是无可避免的.....

他也应该早一点出来表忠心。

也许是因为系统的话语阻扰了他的心思,他未能立马想到这一层。

但如果只是出卖些许尊严就能打入内部,获得更多情报的话,他并不认为这有什么问题。

事到如今,失去机会的罗根只能低低头,聆听着霍拉斯.摩恩的下一步指示。

在赞赏完这位出风头的圣职以后,霍拉斯.摩恩向在场的所有人说道:“好了,现在是讲述具体事务的时候。”

“这次我们要前往的地方是安尼斯城往北,一直延绵到森林,在北方雪原前停下。”

“根据我们那位高级圣职的情报,他是在森林附近,遭遇了两名高级魔法师的截击,虽然成功幸免于难,但随行的数十名帝国骑兵都葬身于这些邪恶的古龙打手身上。”

“因此我们的目标便是,在森林以及附近寻找他们的踪迹,试图找出他们的逃亡之处。”

“两名高级魔法师,不可能没有自己的手下,加起来的痕迹,肯定会有所遗留下来。”

“且他们的容貌都已经彻底暴露,要发现并击杀他们,也并非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霍拉斯悠悠说道,把大体的计划描述了出来。

在场的人顿时纷纷点头,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获得情报最多的,肯定是摩恩先生,既然他这么说了,只要跟随着计划就好。

霍拉斯.摩恩也十分满意在场人的忠诚,赞赏道:

“你们在场的所有人,既然都愿意留下,我相信你们都是毫不畏惧魔法师,拥有勇气的战士。”

“既然如此的话,明天我们就正式出发,你们可以在府邸里寻找客房休息,也可以到附近稍微练习。”

“同时,我也希望你们能尽量组成两到三人的小组,这样可以互相照应。”

所有圣职和剑士们便纷纷点头,随后宴会就正式解散。

霍拉斯.摩恩走入府邸,几名护卫跟随进去。

剑士和圣职们,也纷纷寻找着认识的人,组成一个个队伍。

就连那些可怜的女仆们,也开始进场打扫着因为神仙打架而变成斷瓦殘垣的庭院。

只有那位刚刚急着出风头的斯文圣职有些尴尬,因为他发现,那些刚刚还和他很友好的圣职,此刻居然都不愿意理睬他了。

彪悍圣职不屑地看着他:“你不是很喜欢当领头犬的吗?到时候跟着摩恩先生就好。”

“你怎么能这么说呢?我只是表达自己的忠心而已。”他辩解道。

但彪悍圣职直接压根不想理他,喊了一声“滚”,这位名叫约翰.史密斯的圣职只能灰溜溜地离开了。

而就在这一时候,他看到了准备寻找队友的罗根。

“小先生,小先生。”这货居然还记得罗根:“有意组个队伍,之后互相帮助一下吗?”

似乎是因为当初罗根在嘲讽剑士的时候,帮了下腔,所以他认为罗根也许会愿意。

但罗根其实是不太想理会他的,这位兄弟现在的名声已经臭了,大家都不愿意待见他。

要是连累了自己的名声,那就更不好了。

可怎么说也好,他也算是在霍拉斯那里留下了名字,如果能借着这层关系,顺利成章地接上和那位公爵儿子的连线,也算是一个不错的结果。

再加上这位圣职先生,也是位中级圣职,应该不会拖后腿。

权衡利弊以后,他决定同意他的请求,但也提出相应的要求。

“可以是可以,但你可以教我一些奇迹的技巧吗?”

这位中级圣职当即就表示可以:“那是当然,我可是当了二十年的中级圣职啊!”

“什么恢复啊,眼泪之类的,我全都会!”

看着这副夸张的样子,罗根只好尴尬地笑着点头,他似乎又觉得这位不太靠谱了。

~~~~~

事实证明,罗根的直觉是正确的。

经历了一天的相处以后,他觉得这位约翰.史密斯,比起成为圣职,更应该去当生意人。

因为他拥有十分健谈的性格,什么话题都能吹嘘个几分钟。

除此之外,最关键的是,他的奇迹实力实在是太拉胯了!

那自然就只能去当生意人啊,当什么圣职?

本来罗根以为,他做了二十年的中级圣职,应该有一些本事。

结果原来他只会最基本的那些奇迹,比如‘治愈眼泪’什么的,一直在那里偶尔帮人治病,躺平赚钱,压根就不会攻击类型的奇迹!

如果不是因为想抱上公爵儿子的大腿,似乎他根本就不会来!而这次讨伐作战,他也打算摸鱼就算了,完全不想去对战魔法师!

在彻底摸清了对方的性格以后,罗根只有一个想法,到底谁才是内鬼?

该不会圣职群体都是这种人吧?

这天,出发的时候,罗根手掩额头,不知道该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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