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国,丹水,一处小乡。
乡虽小,却有食之所,所虽小,却有人高声歌唱着离骚。
“吾令凤鸟飞腾兮,继之以日夜~”
人们跳出食案,不约而同的跳起舞来,舞姿奔放而又浪漫,将气氛烘托地十分热烈。不远的地方,主人家正在炙烤着新杀的土狗,狗肉味咸,不用加以佐料就足够美味……闻着狗肉的味道,一众客人神魂颠倒,仿佛飘然进入了天境。
可此情此景之下,却有一个人显得格格不入。
此人盘着头发,髻上裹着偏渚,着深衣,腰束布带,背后用布裹着一根长条事物。虽是平民打扮,却有一副白皙而又棱角分明的脸庞……更何况,他还有一把剑,谁都看得出,他背的那是一把剑。
落魄的贵族?有人猜测到。
但他臀部着地,双腿盘起的粗鲁坐姿打消了大家的疑虑。
“狗肉的味道竟如此的诱人。”
男人望着自己案上的半碗菽,两者的味道竟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菽,即豆子。豆子是个好东西,可以做成豆腐、豆浆、豆皮、豆乳、豆汁……可现在,那些神奇做法还没出现,还停留在原始的阶段,那就是将豆子煮熟了吃。对于一个来自于二十一世界的现代人来说,吃这玩意实在是难以下咽。
是的,此人名曰百里慈,是一个穿越众。
他穿越的方式简单粗暴,只不过是一觉睡到天亮,大抵没有比他还容易的了……
他醒后愣了一会儿,才发现自己已经不在家里的大床上了,而是在一个黑黢黢的山洞里,四周都是水乳石。
他倒是没怀疑自己是不是被人绑架,给扔到了荒郊野岭这样的事情……因为他的身旁就是一具白骨骷髅,而骷髅的身旁有一枚破烂的竹简、一柄难看的青铜剑。
百里慈小心翼翼地打开竹简,便看见了一行行难以辨认的象形文字。
没来得及吐槽,竹简上的文字就化作了白蝶飞入了他的额头,让他爆出了一声卧槽。
穿越了,肯定是穿越了。
竹简里除了藏有一篇《观剑》之外,还藏有这位骷髅前辈的死亡之谜——被一个长得像是马赛克的男子给一剑杀了,杀手杀人后只是擦了擦剑,留下了个寂寥的背影。
江湖,不是打打杀杀,是人情……
百里慈的吐槽再次被骷髅前辈打断:
“承我衣钵,为我报仇!”
“……前辈,不是我不想为你报仇,而是……你这仇人长得和马赛克似的,我也不知道是谁啊?”
生性谨慎的百里慈没有一口回应。
他等了许久,前辈也没有回应,他只好无奈地道:
“先说好啊,不是我不想给你报仇,你说我要是杀错人了,对你对我对他都不好啊,我们要秉承着三不伤害的原则。”
“……”
“我只能说……如果我知道谁是你的仇人,我还打的过他的情况下,我肯定会帮前辈你报仇。”
“看来前辈你是真的死了。”
百里慈叹了口气,恭恭敬敬地给骷髅磕了一个。生性谨慎的他,从来不轻易许诺,因为俗话说得好,举头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可再看呐。轻许诺,不去做,可是容易遭雷劈的。做与不做,不看许不许诺。
百里慈从竹简里还知道了一些事……
这个世界的修行者,名曰方士。
方士天生的与妖魔为敌,前者守护天地中可以观想的道,视若珍宝;后者则对此满不在意,虽然他们也认可天地中的大道,但只当那是一种财富,是可以“争抢”的对象。方士为了大道可以选择牺牲,妖魔则不会,所以两者是天生的仇敌。
而方士的所有本事,都需要“观想”来实现。
所谓观想,即是集中心念观想某一对象。
所谓对象,自然不能是空洞洞的理论,相反的,需得是摸得到见得着,可以根据按图索骥的东西。
而骷髅前辈留下的这把不起眼的丑剑,就是一个观想的对象。
剑有剑道,人有人道,人以剑观想剑道,观出来的自是人的剑道。
百里慈很快便进行了第一次“观想”,第一次修行,而他的第一步就是——“辟海”。
所谓辟海,即是开辟识海,好似做酒葫芦一般的过程便不赘述。
而这一步,百里慈花了三天。
开辟识海后,百里慈才发现自己的识海里有着三团幽光——道、功、德。还有一段口诀“见道、知功、积德”。他谨慎的看了一眼骷髅前辈,确认他识海已空,死的不能再死之后才笑了出来。
金手指啊,虽迟但到。
“见道。”他轻呼一声,双眼便出现了一抹幽光,使他看见了一些东西。
‘姓姜,氏百里,名慈’
‘境界:法身境(本我境第一境)’
‘内术:《观剑》’
‘外术:空白’
‘丹术:空白’
‘宝器:留剑(已成本命剑)’
人物状态栏?他玩过游戏,自然是熟悉的,随后他又唤道:“知功。”
‘上功:收虺,奖善果’
‘中功:救螺庭之螺,奖大果’
‘下功:杀尸精,奖小果’
百里慈对上面罗列之妖异闻所未闻,对奖励何物也是一无所知……不由得感到一头雾水。
当他轻声唤道“积德”后,却只出现了一行字。
‘积德行善非为善名。’
……
穿越已有一月已久的百里慈体会着体内的饥肠辘辘轻轻微笑,取了一粒豆子放在嘴里,没有他以为的那么难吃……野果吃惯了的他,甚至觉得这些豆子也不错。
他抬起头,主人家正在给所有人分肉,虽然每人分的不多,但很平均。
很快,主人家便拿着肉到了百里慈的案前。
“无功不受禄。”百里慈笑着拒绝。
豆子,他付得起钱,狗肉,他付不起。
“原来是一个不受嗟来之食的穷酸!”
一个大汉的话引得所有人哄堂大笑。
百里慈却是不理不睬,怡然自得地吃着豆子。
主人家却没有说什么,佝偻着背又给其他人送去狗肉。
很快,他就分完了,回到了自己的座位,笑着向众人道:
“诸位远道而来的客人,狗肉好不好吃啊?”
“香!”边吃边喝的众人异口同声地道。
主人家笑的更灿烂了:“若事成了,老叟必有厚谢。”
“好说,好说,与你争水的贼痞哪个敢与我们兄弟争狠?”那个嘲笑过百里慈的大汉振臂一呼,“大家说是也不是。”
“是。”
都跟着他呼喊起来。
农人争水,古之常事。打架斗殴,争强斗狠,亦属寻常。可这主人家却不是厚道的,竟为了此事找来他乡的任侠帮忙,这帮浪荡子下手可没什么分寸。不过百里慈混迹其中倒不是为了帮他去争水,而是借这个身份来此地打探一二。
他眼中利芒一闪,一颗豆子进肚:
“丹水周遭,只有此地风不调雨不顺,断不是偶然——尸精食风雨,他日成旱魃。”他低下头,一颗豆子轱辘到了他的腿上,俯身捡起,又是一颗好豆。
在他低下头的瞬间,主人家矍铄的眼神也转移到了他背后的那柄剑上。
“又一个来送死的。”他的嘴巴阖动,却没有任何声音传出。
百里慈抬起头,对上了主人家的目光,给了他一个灿烂的笑容,慢慢地将豆子放进嘴里。
“豆子,还挺好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