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八十二章 执行扭蛋任务(1 / 1)悟空嚼糖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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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选并州城?因为只有并州、邺城、陈留郡这样的主城里,流民才会大量聚集。青州郡的流民又少又分散,光寻找他们就得耗费不少时间。

邺城比并州远,放弃。

陈留郡更不能选!陈留世族林立,水太深,犹记去年那个既似权贵、又似贼匪的傻狍子追查她、还下了通缉令,她岂能再送上门去。

并州,王洛闻刚穿越这个世界时,就谎称是并州难民,实际上她从未到过并州。

并州城处于重建期,只要不是车马商队都可自由通行。

当王洛闻将所有装备和稻草人都收进系统空间后,李特一众童子军终于见识到蝗群有多凶猛了。

首当其冲的就是蝗群产生的扑鼻腥臭,非常浓烈,笼罩天地,无处可躲!无时无刻不让人欲呕!

并州城的城墙上下和城内建筑,地面和半空,全是蝗虫!它们的颜色有绿、有黑、有褐,交织着、滚团着,从他们视线中铺开,蔓延无际!

嗡嗡嗡...

沙沙沙...

他们从城内走,耳边不是飞翅声就是啃噬声。

李特眼疾脚快的跺死一只手掌长的蝗虫,众童子军皆骇然!这么大的蝗虫!

李特憎恶道:“女郎,这就是您说的巨型蝗虫了吧?”

“不一定。”王洛闻拧着眉头说:“也许它只是巨型蝗虫的雏形!”

众人打了个恶颤。不敢想,实在不敢想,如果将来满城的蝗虫都是这么大只的,还有人和动物的活路吗?

王洛闻长长一声叹,担忧道:“正常情况下,蝗虫的确只吃庄稼。但蝗虫一旦形成聚集就会不停变异、进化!就跟我教过你们的病毒理论一样。你们看!”她走近一家铺面的门板,门板上趴着很多蝗虫,但有一只极其显眼,比李特踩死的那只还要长出一倍!

“太可怕了!”新13一边说,一边脱鞋,“啪”的煽死这蝗虫。

王洛闻蹲下,忍着心里的不适,仔细看这蝗虫躯体。“你们瞧它的后腿,锯齿很长很尖利。这种蝗虫再下卵,孵化的有可能就全是它这般的巨型体格了!”

众人继续前行,必须远离城门守卫。

不过并州城虽然蝗虫很多,但远不及王洛闻在梦境里目睹的“蝗虫马赛克”。看来那是变态BOSS潜意识担忧的体现。

王洛闻这行人虽然都穿着灰扑扑的旧衣短打,像种田户,但他们骨子里均透出一种飞扬风采,这点完全区别于半死不活的流民。

有流民开始向他们乞讨求救:“行行好,给口饼吃吧。”

也有插标卖首的流民无比期盼的注视他们。

但这些人大多残疾、或上年纪,还有个别幼齿小乞儿。

王洛闻先跟李特小声说句:“我要执行任务了。”

“是。”李特立刻明白,眼色示意,众童子军随王洛闻走近一个倚坐墙根下的老翁。

这老翁瘦的跟麻杆儿一样,身上臭味隔两米都能闻到。他背靠墙,微阂着目,一动不动,用这种方式维持仅剩的体力。

老翁感觉眼前视线黑了,还以为蝗群又来了,吓的睁开眼,还没看清眼前站的这帮是啥人,就听一声跺脚和一声女郎的吼叫:“嘿!”

童子军们被突如其来的这声吓一激灵!

老翁更是后脑勺“嘣”声磕墙。

“P股扭扭!”王洛闻迫切盯着老翁,她抻脖子掐腰,使劲扭胯演示。

李特...瞬间想起“女郎你真美”任务!

童子军们不敢置信这一幕!什么情况?

老翁吓坏了,以为女阎王索命,双眼一翻晕了过去。

“快!”王洛闻赶紧让李特掐老翁人中。

老翁“嗯”声醒转,王洛闻扔给他一整块杂粮面包做补偿,郁闷的摇头。这任务的规则条框太多,同一个流民不能进行两次。

出师不利,王洛闻烦躁的拨拉挡路的蝗虫。

李特众人跟上,他试探着问:“女郎,这回是不是和去年那个...女郎你真美,一样?”

“昂。”

李特“哦”一声,嘴皮子有些抽搐想笑,他快速道:“我和他们稍微普及一下。噗!”他回身,还是没忍住喷笑。

“笑屁!”王洛闻翻眼瞪他。

一分钟后。

众童子军表情都不大自然的微垂着头。女郎师门也不知道是道门的哪个分支,挺别致!好吧,女郎身负重任,他们不能在这节骨眼儿上帮不上女郎、反哄笑她。

女郎身负灭蝗大业,这任务是很神圣的!艰巨的!伟大的!

“噗!”

有人还是没忍住。

其余童子军的头垂的更低了,憋的嘴疼、肩膀直颤。

王洛闻怒气冲冲扫他们一眼,斥道:“再笑就站远点!别打扰我情绪!”

她大步走向一个插标卖首的小童,这小童也就祖逖那么大,上身衣裳都烂没了,几乎等于赤着。还满脸疮痕,头发乱蓬,脏的看不出模样。

李特众人立即围成后盾。开玩笑归开玩笑,绝不能让女郎超出安全距离!

王洛闻运气,跺脚!

手指小童!

“嘿!P股扭扭!”说完,她迅速拿出杂粮面包,三秒快语诱惑对方:“你赶紧像我这样扭一下,就给你吃!”

六秒、五秒、四秒!

小童站起。这动作用掉两秒!

还剩一秒时,小童扭了!

“叮咚。恭喜宿主,扭蛋1。”

“哈哈!”王洛闻开心的攥拳。

“给你!拿着!真乖!”王洛闻把面包塞给对方,夸赞不已。

小童呆呆的看着面包,有粮的味道,真是吃的!

她并没有立即吃,而是仰头看王洛闻。

系统播报音起:“叮咚。感恩值2点,惊喜值2点。”

王洛闻此行出来,本来就是顺带着拣流民。她试探对方:“我只收会种田的。我可以先买下你,但等你再大两岁,就得帮我种田。我包你一日三餐和冬夏两季衣裳,你要愿意,这就跟我走。”

小童喜出望外,眼泪涌出。她嗓子因为生食蝗虫,被割伤了,说话声就很沙砺:“我愿意,奴愿意。”

这小童真的很聪慧,立即改口称“奴”,说完话,还恋恋不舍把面包递起,要还给主家。

王洛闻当然不接,笑一下,当前走。

李特笑一下,跟上。

剩下的童子军一个跟一个,论资排辈最靠后的新25叹口气,跟小童说:“跟上我。以后记住,女郎是你的主家。主家的话,听从就是,让你干什么就干什么。比方送给你吃的,就是给你吃的。明白么?”

“明白了。”小童点下头。

“你姓什么、叫什么名?”

“奴姓郑,名字没有。”

新25拿出水袋。“你用这个喝水,嗓子不舒服就先别说话了。”

小童一声“嗯”,疼的喉咙里都冒火。她不会拧开水袋,也不敢问。但新25心细,瞧见了,赶紧帮她拧开。

小童喝完,新25又帮她拧紧,然后再给她演示一次怎么拧塞子,问她:“学会了吗?”

小童点头,举下杂粮面包,示意她要吃了。

新25笑着点下头。

这时,王洛闻趁没人注意,将偷偷兑换的童衫递给李特,然后传递到新25手里。新25蹲下,给小童穿上。

小童害羞的垂头,抿嘴笑。

新25并不知道,所有人、包括王洛闻都以为这个脏兮兮的小童是个小郎,但实际上,她是个小娘子。

而很多年后,郑小娘子嫁给了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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