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一章 获知真相(1 / 1)菱花镜紫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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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大早,方义便从稻草帐篷里爬起来,独自出门去了。

乖巧可爱的九儿总是跟着李婶一道起来,比她的那几个哥哥都要勤快。方梅、方兰和方菊紧随李婶之后,也相继起床。方兰帮着李婶做家务、预备早饭。方梅帮九儿漱口、洗脸、梳头发。

九儿梳洗完毕后,习惯拖着一条竹棍来到打谷场上的帐篷前,敲着帐篷叫她的哥哥们起床。方荣、方华、方富和方贵最讨厌在睡得最香的时候被叫醒,尤其是听见九儿嫩尖嫩尖的熟悉的叫喊声:“哥哥,起床了,太阳晒屁股了!”他们总担心这样会被邻居们听见后笑话。

方家的十一口人,从一大早就开始匆匆忙碌,直到日晒三竿才消停下来。四个男孩子和一个女孩子背着书包匆匆到学校念书去了。方叔早饭后便带着方梅和方兰去田间地头干活儿,直到吃午饭时才会回来。李婶带着九儿守在家里,张罗一家子的一日三餐,想方设法调和着茅草屋檐下的柴米油盐酱醋茶。

只有方义是家里最自在的人,除了早饭和晚饭时能见到他,其余时间他都把自己交给了砖窑厂。至于这一天他究竟在干什么,家里人不知道。

但今天的早饭桌上,并不见方义。一大清早就不见人影,李婶也习惯了,只好留着方义的那份早饭,等他回来吃。

方义一大早出门去了哪里?他去寻找那匹野狼的踪迹了。昨晚野狼在村里到处寻找猎物,最后将史虎家的一只公鸡给叼走。方义当时一直紧盯着野狼,发现它叼着那只鸡朝水塘南边的林子里逃去了。

南边的这一片林子里到处都是杂乱的荆棘和深深的茅草,仿佛一块尚未被开发的荒岛,平时无人来往,难怪会成为野兽藏身的好地方。

方义到处仔细搜寻,终于在林子的入口处找到了散落一地的鸡毛和血渍。他站起身朝着林子四处张望,清晨的树林除了风吹山草的呼呼声,一片寂静。不过,现在黑乎乎的林子里藏着一只野狼,多少显出一丝令人惶恐的味道。

方义返身往回走,一路上他都在思考怎样才能抓到这只野狼。路过史虎家门口时,方义放慢了脚步。他很想知道,暴脾气的史虎发现家里的大公鸡被野狼叼走后,会有什么反应。不过,他更想知道的是,史虎家后院里的那间独特的鸡舍究竟是拿什么做的,为什么在夜晚明亮的月光下看起来那样神秘?

然而,出乎方义意料之外的是,此时的史虎正坐在门前水塘的石阶上择菜,似乎并没有发现昨夜家里被野狼偷袭了。但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方义发现史虎裸露在外的左胳膊上有一块伤疤,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击中过一样。难道是石子?方义立刻在脑海中浮现出那天晚上在砖窑厂用石子击中黑影一条胳膊的画面……

方义回到家中,心里纳闷。匆匆吃完早饭后,他便赶往砖窑厂。

今天来到砖窑厂时,让他最惊喜的莫过于张达丰回来了。

离开了十来天的张达丰,变黑了,却也变得更加精神矍铄了。或许是因为他个头儿高的原因,黑皮肤的他显得愈加成熟和稳重。

张达丰回来后,两个班头便赶紧将他走后厂里发生的一切都说了一遍。张达丰得知后,微微点头,心中有数了。他倒是从来没想到过会有人大着胆子来厂里偷砖。不过,他并不认为这是一件很要紧的事情,偷砖的贼估计是一时鬼迷心窍,想偷几块砖回去盖盖猪圈什么的。但方圆几十里也就他这一家砖厂,要是偷砖贼太过于胆大和张扬,迟早会让自己的一切行为遭到暴露。

张达丰并不因为砖厂失盗的事而失去了自己工作和生活的兴致。这次回来他果真带回了一条狗,并将它送给了齐大爷,一来给齐大爷作伴,二来可以帮着在厂里巡逻,一举两得。

方义见到这条小黑狗时,第一眼想到的居然是昨晚见到的那条野狼。当然,与那头野狼相比,这条小黑狗要可爱多了。它睁着一双乌黑的眼睛审视周围的一切,身体不住地发抖,仿佛是害怕,又似乎是因为太过于激动。

最高兴的人,当然是齐大爷。他现在成了这条小黑狗的主人,乐得合不拢嘴,很快化身成小狗的保姆,供它吃的、喝的、玩的和睡的,比伺候一个小孩还要上心。厂里人都笑他,说他比这条小狗的生身父母还要好。齐大爷谁也不搭理,只一心扑在这条小狗身上。

方义心里装着事情,于是来找张达丰,将心里所想告诉了他。张达丰认真地听完方义的话,躺在椅子里沉思了一会儿后,说:“照这样看来,偷砖的人很可能真是史虎。依照他平时的性格,发现家里的公鸡被野狼叼走后,肯定会大呼小叫。但他居然没有这样做。”

方义说:“昨晚野狼得逞一次,不知道今晚还会不会再来。史虎今晚肯定有所防备,野狼怕是不能再叼走他家的鸡了。要是这样的话,我担心别的人家可能会遭殃。”

张达丰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然后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把明晃晃的匕首,“这个,你拿去,也许能派上用场。但千万要当心,别伤着自己。”

方义喜出望外,连忙双手接过匕首和刀鞘。这把匕首看上去非常锋利,似乎能削铁如泥。方义将它插在腰间,藏在了衣服里。

张达丰其实早就想送给方义这把匕首,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他觉得方义力气大,但手上没有兵器,万一遇到特别紧急的情况,还是有可能会吃亏。于是,他悄悄挑选了这把匕首搁在抽屉里,等待时机送给方义。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在潜意识中认为,方义这孩子从眉头到脚趾,浑身上下无时无刻都透着一股异于常人的力量,怕是此生都要和力气、义气、打抱不平、打架斗殴等脱不开干系了。

到了晚上,方义早早做好准备,口袋里除了弹弓和石子外,还有那把张达丰送他的雪亮的匕首。他期待着野狼赶紧到来,好让他今晚大显身手,为村里除掉后患。

然而,这一夜竟然什么也没发生。

第二天天刚亮,方义从帐篷里爬出来,悄悄地来到了史虎家的后院墙边。恰巧看见史虎正站在鸡舍旁骂骂咧咧:“这该死的野狼!居然又偷走了一只鸡!”

方义这才知道,原来昨晚野狼又来了,又叼走了史虎家的一只鸡。这次,史虎再也憋不住了,赶紧将野狼偷鸡的事报告给了村长。很快,全村都知道野狼在夜里竟然两次袭击了史虎家的鸡舍。全村不得不又加强了防备。

史家的鸡舍也随之暴露在众人面前。那是看起来特别牢固的一间新建的鸡舍,据史虎说,这是用大小差不多的石头堆砌而成的,所以牢不可破。但方义看得仔细,也看得明白,这间鸡舍分明是用砖块砌成的,只不过外面裹上了一层由碎石、碎玻璃、黄泥巴和黑灰等掺杂而成的遮掩物而已。

方义本想当众揭露史虎的丑行,但见他今天的心情特别不好,便打消了念头。这野狼还真是厉害,史虎将鸡舍的门关得牢牢的,居然也被它给打开,顺利地偷走了一只老母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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