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章 来自自己的遗嘱(1 / 1)温奶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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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封来自自己的遗嘱?

而且这具原身的名字,在读音上竟然和自己基本一致。

从恍然中回过神来,郝文皱着眉头继续阅读着这封信。

“郝文.因塞斯,这是我的名字。

“死于第四纪,纪元历613年。从纪元初的黑暗中醒来,经历旧神的战争,注视时代的轮回。

“却依旧无法成神,

“星源的力量并不认可我的存在,因此,我将希望寄于下一位宿主。

“纸人,是我留给下一个我的第一件礼物,当你的力量逐渐提升,它也会逐渐发挥出难以想象的力量。

“它有我的一丝力量,存于世间,为下一个我做基本的准备。

“它将时代的信息注于文字,通过特殊的仪式寄送到我的身边。

“这是最近的一次‘第四纪,纪元历1721年,我在提尔斯城的国王北路b112号有一套住宅,并不豪华,以给提尔斯城报刊投稿为生,一年的收入在25磅上下,收入多少取决于报刊的销售量。’

‘这几年的身份是郝文.因斯,我用此身份进行投稿。

‘我并不需要进食,长久以来的金钱都直接寄送到真身,这一纪元的货币体系一直在变更,因此我留存下的只有350磅,足够生活几年,若是节俭,可以使用更长的时间’

“下一个我,先活下去,这是第一要务。

“墓志铭,是我给下一个我的第二件礼物,也是最重要的礼物,它会让你走向超凡。

“它会在你需要的时候发挥重要作用。

“如果你最终也无法成神,回到这里,与我永眠。”

郝文翻过信件,羊皮背面是提尔斯城现在的地图,并标注了墓园所在的位置,以及国王北路b112号的具体路线。

他,似乎在等我。

不对,等的可能不是我,他只是等一个能成神的人。也许在我之前,已经有了“下一个我”。

但没有成神,最后到这里与身体的原主同眠。

这个世界的超凡力量,可以直接成神。

这触动了郝文的内心,莫名其妙被卷入穿越,现在更是继承了某位大人物的躯体,还有他的遗产。

但他真的不在意这些东西。

他只想回家。

总之,先活下去,再努力变强,既然有超凡的力量,就一定会有回去的办法。

心念至此,郝文轻抚着羊皮信纸,缓缓地将它折叠,揣倒了风衣内包里。

和纸人一起。

随后,他面带喜色的将棺椁里的钱拿了起来,在任何时代,有钱才是硬道理啊!

在之前的世界,郝文就是为了钱选择了计算机专业,毕业后就随时焦虑自己时候到了被裁员了。

郝文从货币中的散钱里发现一些端倪,这里的货币体系,似乎和维多利亚时代的货币体系基本一致。

熟读《福尔摩斯探案集》的郝文,明确的知道一先令等于十二便士,二十先令等于一磅。

就是不知道这个世界的购买力怎么样的,从信中所说,纸人投稿一年的收入是二十五磅左右,大概是维多利亚时代农场工人、打字员之类的收入。

勉强在温饱线上。

整理了下穿越过来后所得到的东西:

一个替身纸人(目前没什么用处)

墓志铭(连它是什么都还不知道)

一封信(这个得藏好)

350磅(巨款)

一套房产(从来没有过自己房子的我,钥匙在风衣口袋里)

一套衣物(挺符合我现在的气质)

整理完所得后,郝文将棺盖重新盖上去,跳出墓坑,用铁铲将墓填上,压紧。

他走到墓碑前,眼前的墓志铭失去了能量,不再发光。

他对着墓碑,深鞠了一躬。

随后提起铁铲,缓步走出墓园,顺手将铁铲靠在了墓园门旁。

……

日出。

提尔斯城。

墓园在提尔斯城城外较远的地方,郝文按照地图走到了城内,他没有休息。

记忆里的地图,这里应该是下城区,而国王北路b112号应该是在上城区,看样子那处房产应该不便宜。

郝文缓步走着,他并不焦急,乘着这段时间,他想好好看看这异域风情。

走在马路边上,看着时代的街景,搭着穿着华贵的妇女从下城区出城的马车撞翻了摆摊卖土豆的小贩,远处鳞次栉比的烟囱冒着黑烟,衣不蔽体面容邋遢的孩子在路边乞讨,穿着勉强整齐的路人给他撕了一小块面包。

跟书里描述的的维多利亚时代类似,嗯……没有想象中的蒸汽飞艇。

看着街边乞讨的孩子,郝文突然就丧失了观光的兴趣,他从散钱里取出两先令,买了三块面包,塞了两块到孩子的怀里。

随后他便加快脚步,根据着地图,径直朝着位于上城区的国王北路b112号而去。

余光里扫着上城区的样子,他只觉得除了街道干净点,其余的和下城区也没有多大区别。

……

这里就是我的房产了!

郝文抬起头,看着自己刚刚继承的房产。国王北路是一条斜坡,而郝文的房产便是在半腰的路边位置。

还是个两层楼。

红砖色的漆为底,楼顶外沿的浅浮雕……

以郝文浅薄的文化水平,已经想不出更好的描述词了,每当这个时候,他就开始后悔没有多读点书。

从风衣中掏出古铜色的钥匙,插进钥匙孔,手腕轻微转动。

咔嚓。

进门的一刻,郝文便感受到了香薰的气味。

这位纸人先生还挺会享受,话说他会不会被火烧没?

第一层屋内的煤油灯还没被熄灭,煤油灯旁的桌上放着一支长柄熄灯器,主要是为了防止灭灯时被灼伤。

空间如信中所说,并不大,外厅是待客所用,贴着精美墙纸的木墙上挂着不知道是谁的肖像油画。

大厅左侧便是盥洗室和厨房。

螺旋式的楼梯从大厅铺着毛毯的地板上延伸出去,直接接到了第二层。

第二层便是卧室兼工作厅,很普通的房间,没有浮雕,没有油画。

值得一提的是,卧室旁还有一间盥洗室。

纸人先生深得我心。

晚上起夜还要下个楼梯想想就麻烦。

刚才已经吃过面包的郝文看着工作室上凌乱的稿件,心中一动,便直接坐到了工作台前。

杂乱的稿件上都是一些俗套的故事雏形。

王子救公主,勇士斩恶龙。

吟游诗人路过王国顺便去给国王治病。

无趣。

这样的故事,一年赚的钱肯定少。

摘下头上的羊皮帽放到桌子一旁,单手撑着脸,郝文似乎在构思一个满意的故事,能够让这座城为它买单的故事。

思考良久,郝文嘴角勾起,他提起桌上暗红色外壳的钢笔,随手扯出一张空白的稿纸。

《血字的研究1》-郝文.因斯。

……

提尔斯城城郊,墓园。

墓园内站着一位身着蓝黑色夹克,拄着棕色拐杖,头戴礼帽,眼上戴着金丝眼镜面容英俊的男性。

他蹲下身体,从地上抹了一把灰,放到鼻旁轻嗅了一下。

他眉头微皱,眼睛眯起,对着身边身穿黑色制服的女子说道:“这里,死了一位诡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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