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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量一下,众筹一个一只眼的石人放到密西西比河里面,然后再让MAGA的人挖出来。怎么样?[阴险][阴险][阴险]这事要从三年前来始聊,家里的老爷子没撑过那个冬天,嘎嘣,走了。

原来的李信伤心过度,也跟着去了,这才有了他这个李慎之的重生,虽然李慎之跟老爷子没做过一天的爷孙。

但这具身体毕竟是人家的亲孙子,他还是散尽家财为老爷子办了一场还算风光呢葬礼。

李慎之这才心安理得的开始查验老爷子就给他的另一种财富,俗称精神财富的书籍,旧书虽然并不多少钱,却能让他知道怎么在这座回城,活下去!

尤其是没有原身记忆的李慎之来说,更是无价之宝!

成为一名孤儿不是最倒霉的,前世就是,如今不过是重新变回了孤儿罢了。

最倒霉的是什么呢?

他一个铜子都没了。

老爷子的葬礼李慎之可没想着省一分,家里能换成钱的都卖了换钱用了,那会儿是真没余钱了。

作为一个外国语学院毕业的从事翻译工作的现代人,能在这个古代世界做什么呢?

经过半天的市场调研,李慎之发现代写书信绝对是县城最适合他的一份工作。

每天出去摆个摊,写写字,就能赚钱,还能顺便练练用毛笔写字。轻松,还能带给他提升。

一边读书,一边代写书信,即解决了果腹的问题,又能有时间读书练字,以应对科举,最关键的是练字还不用他花钱买纸,墨。

就这么滴,李慎之读了三年书,写了三年的信。

为什么要做三年?原因很简单,作为家里的长子长孙,父亲那一辈的不在了这事要从三年前来始聊,家里的老爷子没撑过那个冬天,嘎嘣,走了。

原来的李信伤心过度,也跟着去了,这才有了他这个李慎之的重生,虽然李慎之跟老爷子没做过一天的爷孙。

但这具身体毕竟是人家的亲孙子,他还是散尽家财为老爷子办了一场还算风光呢葬礼。

李慎之这才心安理得的开始查验老爷子就给他的另一种财富,俗称精神财富的书籍,旧书虽然并不多少钱,却能让他知道怎么在这座回城,活下去!

尤其是没有原身记忆的李慎之来说,更是无价之宝!

成为一名孤儿不是最倒霉的,前世就是,如今不过是重新变回了孤儿罢了。

最倒霉的是什么呢?

他一个铜子都没了。

老爷子的葬礼李慎之可没想着省一分,家里能换成钱的都卖了换钱用了,那会儿是真没余钱了。

作为一个外国语学院毕业的从事翻译工作的现代人,能在这个古代世界做什么呢?

经过半天的市场调研,李慎之发现代写书信绝对是县城最适合他的一份工作。

每天出去摆个摊,写写字,就能赚钱,还能顺便练练用毛笔写字。轻松,还能带给他提升。

一边读书,一边代写书信,即解决了果腹的问题,又能有时间读书练字,以应对科举,最关键的是练字还不用他花钱买纸,墨。

就这么滴,李慎之读了三年书,写了三年的信。

为什么要做三年?原因很简单,作为家里的长子长孙,父亲那一辈的不在了大周,太原府,广元县,立冬日,三更天。

北城墙根底下墙内第三间房子里,有一户人家,户主是个还没有娶妻的书生,此时正有一个人影趴在书生家的窗底下偷听。

黑暗里,只听一个老头操着沙哑的嗓子道:“真是奇了怪了,没听说这穷书生娶亲啊,怎么屋子里有女人的声音啊?”

“………”

深更半夜的,当然没有人回答他的问题,耳边只有寒冬里男女的春话。

就在这个时候,房间里的女人的娇喘声突然停了下来,传出了一个句话。

声音显得有些阴冷,哪怕是习惯了三九腊月夜晚寒风的老人,也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脑子里关于话本里的鬼神之影浮现。

“老家伙,多管闲事,想找死不成!”

“!!!!!”

打更的老头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不敢多做停留,手脚并用的立刻逃走,转眼间再也看不见他的身影。

今夜北城很多人没有听到三更天的锣响。

……

“老家伙,多管闲事,想找死不成!”

房间里,龙虎交泰的一对,有人并不知道外面发生的事情,青龙见白虎冷着一张脸说了句话,但他却没听清。

房间里唯一能躺人的是一张破床,床腿不知道什么时候断了一根,底下被垫了几本老书,一个全身光溜溜的年轻人仰面躺着,很有资本的样子。此刻虽然躺在床上,可看起来却软绵绵的,神色迷离的说着话:

“美人,怎么停了?…继续啊…别~停下来…”

年轻书生刚说到这里,忽然,飘在他上当的白虎魅然一笑,红色嫁衣垂下几根纱带,魅影对着书生吐了口雾气,就让书生再也开不了口。

“哦~”

书生双眼迷离,然后泛白,接着变青,清灰之色在脸上浮现。

一张白皙的脸上,慢慢失去了血色变得更加的苍白,然后被气死占领,用几不可闻的声音呢喃了一句:

“老天啊,老天,如果您真的给我配发了金手指,就不要在藏着了……”

年轻书生姓李名信,字慎之,是个穿越者,现在的职业是个书生。

今岁的朝廷士人招录考试,连过县州府三关,成为大周官员预备役的预备役,也就是秀才。

按理说李信第一次参加科举,就中了秀才功名,算得上人生赢家了,为什么会落得如此下场呢?

要说人霉起来,那是真倒霉。

这事要从三年前来始聊,家里的老爷子没撑过那个冬天,嘎嘣,走了。

原来的李信伤心过度,也跟着去了,这才有了他这个李慎之的重生,虽然李慎之跟老爷子没做过一天的爷孙。

但这具身体毕竟是人家的亲孙子,他还是散尽家财为老爷子办了一场还算风光呢葬礼。

李慎之这才心安理得的开始查验老爷子就给他的另一种财富,俗称精神财富的书籍,旧书虽然并不多少钱,却能让他知道怎么在这座回城,活下去!

尤其是没有原身记忆的李慎之来说,更是无价之宝!

成为一名孤儿不是最倒霉的,前世就是,如今不过是重新变回了孤儿罢了。

最倒霉的是什么呢?

他一个铜子都没了。

老爷子的葬礼李慎之可没想着省一分,家里能换成钱的都卖了换钱用了,那会儿是真没余钱了。

作为一个外国语学院毕业的从事翻译工作的现代人,能在这个古代世界做什么呢?

经过半天的市场调研,李慎之发现代写书信绝对是县城最适合他的一份工作。

每天出去摆个摊,写写字,就能赚钱,还能顺便练练用毛笔写字。轻松,还能带给他提升。

一边读书,一边代写书信,即解决了果腹的问题,又能有时间读书练字,以应对科举,最关键的是练字还不用他花钱买纸,墨。

就这么滴,李慎之读了三年书,写了三年的信。

为什么要做三年?原因很简单,作为家里的长子长孙,父亲那一辈的不在了,他要为老爷子丁忧三年。

三年李慎之也习惯了大家叫他李信,他把自己原来的名字,当做了自己的字,以免自己忘记了。原自管理资产的严格,他省下了一些银钱,又借了一些,才有了去府城的路费。

按理说一次就中了秀才,正是否极泰来的时候,怎么还说倒霉呢?

原因就是李慎之一辈子最倒霉的一日到来了。

有人或许会问了,李老师,李老师,发生了什么事?

答:人最倒霉莫过于白日见鬼了。

李信,李慎之就遇到了这种灼灼怪事。

先不谈为什么是他,那已经不重要了。只说书生和女鬼之间会发生什么。不用多说,懂得都懂…

大家都明白,和女人恩爱,时间太长都顶不住,更何况对象是女鬼了。

现在他只想对这位妖艳女鬼说:“大姐,对不住,能不能放过小生…下次再来,不要竭泽而渔啊…”

然而很可惜,女鬼听不到李信的心里话…

好在现在因为未知的原因,他还能保持一丝意识清明,但对于现在的情况,没有任何的用处。

不过是从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送走的,变成知道自己死于精尽人亡……

突然,李信只觉得眼前金光一闪,某本熟悉的书卷,出现在他的脑海里。李信模糊的记得,那书券是前世二百块在古玩市场买的高级货。果然是一眼就相中的货色,真是和我有缘。

女鬼被金光吓了一跳,但看着李信就剩下最后一口气的模样,不想因为一点儿异象就放弃,她决定搏一搏。

往往正是因为这种搏一搏的心态,让无数的赌徒划入无底的深渊,再也爬不出来……哪怕你现在是个鬼也不会改变……

李信心中教育着女鬼,安心等待着“金手纸”的发挥。

“完了,你完了,还不快走,等老金大佬出手了,你可就魂飞魄散了。”

李信脑子里胡思乱想着。

却见女鬼连掐法决,口中吐出一股粉红雾气,望之就令人心猿意马。

粉色雾气缓缓的飘到李信的面前,顺着口鼻进入了他的身体,他只觉得意识更加迷幻…看来是李信更快一步被送走吧……

那股清明之意也被动摇了,随着他吸入粉红雾气,身体里最后一点儿精气开始松动,需知这精气只要散尽,那就只有精尽人亡一个下场!

“无字天书速速救我!”危机时刻,李信心中突然明悟书卷的名字,和它的用法,突然大喝出声。

只见,金光乍现,瞬间充斥了整个房间,无人看清究竟发生了什么。

只听,一个嘶哑的怒吼声从金色的房间里传了出来,

“是谁!竟敢……”

霎时间。女鬼震惊的脸色,让李信的虚荣心很是满足。

终于安全了,他感叹着,虽然女鬼背后可能还有更厉害的妖怪的样子……

但?那又如何?

他的信心来源就是“金手纸”,在老金面前连话都说清楚的家伙,算什么牛马?

老金的来头可是很大的。它就是神话传说里常常出现的,传说中的无字天书!

无字天书有什么作用呢?它的能力说起来很稀松平常,不过是无中生有罢了……嗯!

就像是刚刚那个危机的时刻,无字天书耗尽最后一丝储存的能量,无中生有出了一个能解决他麻烦的神通。

神通名为,驱神役鬼!

驱神者,驱使神明,役鬼者,奴役鬼怪!

很容易就能明白的道理,不过想要使用神通,需要法力用来驱动。

但法力应该怎么来呢?

无字天书!李信怒喝一声,意念沉浸识海,看看老金给的答案,参考一下。

一团信息被瞬间塞在他的脑子里,意念也被书卷一脚踢出了识海。

李信被弄得脑子乱糟糟呢,好久才恢复过来。

仔细看了看那老金给的参考答案,李信这才明白过来。

都虚成这样了,还想练出法力?

省省吧!先想办法补充精气,不然就准备转修鬼道吧!

李信狠狠的看了两眼女鬼,都怪你!

因为身体过于虚弱,李信甚至无法开口说话,只能通过无字天书和女鬼,媚娘,意念沟通。

让媚娘给自己盖上被子,睡觉。

还要弄早餐,别想休息!给我做杨白劳还债!

哎,明天还要早起,去鬼市看看。

买些补精益气的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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