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41 侠客行(1 / 1)墙外人家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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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你看上的男人?还是个绣花枕头啊!”李震嗤之以皮,颇为不屑。

“对啊,还不如我呢!程家妹子你看……”尉迟宝林站在程鸾儿身前,炫耀他那孔武有力的五大三粗的身材。

程鸾儿淡淡道:“要不,我们比划比划?”

尉迟宝林不敢直视程鸾儿的眼睛,呐呐不言,退到一边去了,还不时的叹息。

我喜欢了多年的女孩,青梅竹马,居然喜欢了这样一个人,心里滋味难平。

程处默也是看不上许荣华的,可对于他挣钱的本事却是很佩服的,每日都能看见府里的管帐先生找爹报昨日又挣了多少钱云云。

听得心痒痒的啊!

自己都成家了啊,也只是领着一份差事的薪水而已。就没有其他来源收入了。

跟朋友们吃顿饭都莫得钱,妻子管的严,并曾言,有吃有住,又何故花钱?莫不是郎君在外私藏小妾?

有苦难言啊,还要时不时的向娘要零用钱,虽然府里每个月都会有一份,但到了媳妇手里就没自己的份了。

大丈夫生于斯……虽然幽怨,程处默却也不得微笑着活下去。

直到那一天,看到六弟挥金如土,又得知六弟身后之人……

七妹跟着他自然是不缺衣食的,可是门不当户不对啊!

本来听说一起上战场,可以目睹他战场上的作为,今日一见,却不料,是个做饭的……

“各位英勇,难不成不食东西否?”许荣华面对他们这群纨绔子弟的嘲讽,丝毫不理会。

你们是天生命好,没啥好说的。

至于程鸾儿……嗯,也可以考验她是不是真的喜欢自己,毕竟。在一起久了身上的缺点就暴露的越多,一层层秘密揭开后,才是最真实的一个人。

“哼,吃不吃东西难道非得做个伙夫不成?”尉迟宝林鄙视道。

“对啊,有本事的人谁会在这里?”李震又继而对程鸾儿说道:“程家妹子啊,你看看哥哥我英勇无敌,要不然……”

“比划比划?”程鸾儿直接说道,开始解腰间的鞭子。

李震一阵哆嗦,下意识的溜但后面去了。

“我看上的男人,就是最好的!不容反驳!”程鸾儿坚定的说道,随即深情的看向许荣华,道:“我相信你!”

他给自己的意外太多了,他那满脑子稀奇古怪的东西永远都会给人惊喜。她相信,即使上了战场,也能标新立异做一番寻常男子做不出来的丰功伟绩出来!

对,就是盲目的崇拜和自信。

程鸾儿让程处默把包袱里的黄金甲给许荣华,程处默很是不舍,这可是保命的东西啊,他一个伙夫有啥危险?

程鸾儿却说,大哥你有亲卫好几百之众,而他就一个人而已!

程处默不甘,七妹说得虽然不错,可是……哪能随便便宜这小子么?

程处默也没有面子不是?

旁边还有两货看着呢,虽然他们从来没有在自家妹子面前有过面子。

“听我七妹说,你诗文才华横溢,莫不如为此次行军做一首如何?诗若能让我热血沸腾,我便心甘情愿将这黄金甲给你!”程处默觉得吧,这小子也就会写诗骗骗女孩子,怎么可能打动像自己这样的糙汉子呢?

看了眼七妹,见她不阻拦,一副相信的模样,程鸾儿直摇头,七妹怕不是整个脑子都被这混蛋给洗了去啊!

旁边俩糙汉,尉迟宝林和李震也都认同。

还真就不相信了,他的诗能打动我们!

于是,纷纷要求许荣华作一首能打动他们的诗赋来。

许荣华哈哈大笑,笑得一伙纨绔子弟莫名所以。

正中下怀啊不是?

你们若是要与我比腕力,比武功,我不就是败了么?

你们不是更有成就感么?

许荣华来回走动,他在想一首热血澎湃的战火燃烧,又令人窒息感叹的诗来。

“我虽未上过战场,却也在书上感受到战场上的刀与戈的战火气息……”

“别扯犊子了,快快作来,莫非是不行?”尉迟宝林可没有耐心见这货风骚的去感叹古人。

许荣华脸黑,妈嘢,你就不能让我先融合融合氛围么?

哼,老大粗,一点情怀,浪漫气息都不会,难怪只能是和程鸾儿做对青梅竹马……哦,说的勉强了,应该是被虐的对象而已。

许荣华咳嗽了几声,拿起一根木棍,在空中很风骚的摆弄了几下。

而后,便徐徐说来……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许荣华念完后,见他们哑口无言,便问道:“各位,我这首“侠客行”如何?”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好诗好诗!”程处默将这句话反复来读,很是喜欢。

李震和尉迟宝林虽然也很想说这诗极好,很喜欢。

却还是说不出口啊!

这不是承认他厉害么?承认自己比不上他么?

程鸾儿也是极为喜欢的,她不再犹豫许荣华是否在火头营还是策马杀敌了。这一首诗便足矣!

程鸾儿不禁幻想开来……

赵国的侠客(变成了许荣华)帽上随便点缀着胡缨,吴钩宝剑如霜雪一样明亮。银鞍与白马相互辉映,飞奔起来如飒飒流星。十步之内,稳杀一人,千里关隘,不可留行。完事以后,拂衣而去,不露一点声,深藏身名。有时空闲,步过信陵郡,来点酒饮,脱剑横在膝前。与朱亥一起大块吃肉,与侯嬴一道大碗喝酒。三杯下肚,一诺千金,义气重于五岳。酒后眼花耳热,意气勃勃劲生,气吞虹霓。朱亥挥金槌杀大将窃兵符救赵,使邯郸军民大为震惊。朱亥与侯嬴真千秋万古二壮士,声名煊赫大梁城。身为侠客纵死侠骨也留香,不愧为一世英豪。谁能学扬雄那个儒生,终身在书阁上,头发白了,还在书写《太玄经》。

有这样一个男子,人生,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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