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
李相年心里也拿不定注意,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按理说,毁人前途,跟断人财路一样,都是不共戴天的大仇。
何况自己还被送到危险的战争前线,打了足足七年的仗,即便活着回来了,那也是百战余生,侥幸活到了最后而已。
换作普通人,幸存回来的概率,不会超过千分之一。
这意味着郑家不仅毁了自己的前程,还几乎害了自己的性命。
这样的深仇大恨,不报简直枉为人。
但……
郑家村的郑老爷,不是什么小角色、小人物。
他是占有土地数千亩的大地主!
也是出过举人、进士的士绅之家。
另外郑家村的机械磨坊厂、家具厂、铁钉厂、纺织厂等工厂作坊,也全都是郑家创办的,是新型资产阶级的代表!
面对这样的家族,别说李相年,就是郡县衙门里的父母官,也不敢轻易得罪,只会尊敬和讨好。
不然在七年前,李相年也不会找郑家求推荐信,因为只有这样的大人物,写的推荐信才有份量。
只是没想到,那位郑老爷的节操居然那么差,反掌之间,就让自己成了他儿子的垫脚石,还要来个根除后患,其行事作风,只能用心狠手辣来形容。
面对郑老爷这样的狠角色,李相年就算是想拼个鱼死网破,恐怕也非常难。
毕竟他只有一个人,势单力薄,无人可倚为助手。
若他身边有百十个的兄弟,就算郑家之内,有保镖护院上千,李相年也有信心杀个血流成河,彻底将郑家族灭。
但他现在只有自己一个人,除了放放嘴炮,真拿郑家没什么办法。
所以报仇只能从长计议,现阶段最重要的还是两个字——自保。
没错,先想办法做到自保,其他事情以后考虑,等积攒够了足够的实力,再实施报复行动不迟。
想到此。
李相年先快步返回族叔李正金家。
进入西厢卧室,将藏在床底下的帆布包,拿了出来,然后拉开金属拉链,打开这个包。
再将手深入到底部,从一堆的军功章、奖励状、战利品的下面,取出一个紫檀木盒,长方体形,约有饭盒大小。
然后把这个木盒放在床上,拿钥匙打开那把小铜锁,再将盒盖,小心翼翼的开启。
露出了躺在绸缎布上的那件物品。
一把枪。
一把9毫米口径的手枪。
是西方一家著名军火公司生产的蝰蛇-S手枪,做工精美,威力巨大,且造型精巧,成年人单手就能很好握持。
除此之外。
这把手枪还是高级军官私人订制版,在枪管、枪身部位,都镀上了一层黄金。
枪把部位所用的材料,既不是硬木,也不是合成塑料,而是一块洁白如玉的象牙。
象牙黄金枪!
这是李相年在前线战场,击杀了一位西方联盟军的贵族军官后,所收集到的缴获,且一下子就爱上了这把枪。
金光闪闪,洁白如玉,虽然俗气,但实在太漂亮了!
价值非常高,不说象牙枪把,就是表面镀的黄金,都至少有十几克了。
具有很高的收藏与观赏价值。
此外遇到危险的时候,给这把手枪装上子弹,也是能够杀人的,武器属性并没有削弱。
所以退役之后,为了把这把象牙黄金枪夹带回家,李相年掏出了两块金表、十几颗金牙,以及金币、银币若干,损失了不少战利品,这才没让别人搜查他的包。
“手里有枪,心里才不慌啊。”
将象牙黄金枪拿在手中,婆娑片刻,又打开紫檀木盒的中间夹层,看着下面那层黄橙橙的、排列整齐的子弹,心中顿时又安定了几分。
足足两百发的手枪子弹!
再以自己还算不错的枪法,遇到一般的危机,还是能够从容应对的。
何况脑中还有个小地图,这张底牌,他早用到了出神入化的程度。
“先不要轻举妄动,想好应对办法,再谋定后动。”
李相年心里暗道。
……
郑家村。
一有着上千户人家的大型村落。
村中心区域,有座大型的方形坞堡式建筑,周长约有一里之长,内部更是高檐大屋,装修的富丽堂皇,甚至还有长廊凉亭、荷塘鱼池,栽种了不少花草、翠竹,是一片苏杭园林风格的后花园。
此刻。
郑家后院的一偏厅内。
站在下首,李正金战战兢兢的看着坐在太师椅上穿锦缎裘袍的贵气老者,看他手端着茶杯,慢条斯理的品茶,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郑老爷,事情就是这样,您说该怎么办?”李正金小心问道。
“呵呵,那小子倒是命大,居然活着回来了。”
郑谷善淡然一笑,眼里闪过一丝诧异,但也没过于放在心上。
“郑老爷,当年那件事情,知道的人太多了,李相年早晚会知道的,若是被他知道了,说不定会带来麻烦啊。”李正金不得不挑明道。
“哦,他知道了又能如何?”
郑谷善放下茶盏,不以为然道,这些年来,痛恨仇视郑家的敌人,不是没有,而是很多,但除了在背后哀嚎咒骂,没有谁能对郑家造成半点威胁和损害。
“这李相年不一样啊。”
李正金不得不道:“他在前线打了七年的仗,别人都成了阵亡通知单,但他不光回来了,身上都没受什么伤,而且带有煞气,看起来很不好惹,郑老爷,我这侄子读书厉害,脑袋本来就聪明,现在还有跟鬼子打仗七年都不死的本事,郑老爷您想想,这样的人物,万一他盯上了郑家,被他逮到了机会,郑家真能毫发无损?”
听到这话。
郑谷善的脸色,终于发生了一丝变化。
李相年若是普通的大头兵,他就是再能打,也不具有多大的威胁性。
但参军之前,他是高中学霸,成绩全郡第一,文化素质比普通人高的多。
这样的聪明人物,在前线血战七年不死,活着回了老家,若是他决心报复郑家,说不定真能咬到郑家的痛点,造成巨大损失。
再说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又有老话云,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李正金,除掉李相年的任务,就交给你了吧,给我把事情做漂亮点。”郑谷善淡淡道,眼中精芒一闪。
“这、这,郑老爷,我都一把老骨头了,怎么干得了这种粗活?而且杀人是犯法的,若是人那么不明不白的死了,官府肯定会追究的,不行不行,干不了,干不了啊。”
李正金连连摆手,终究是没有那个魄力和胆量,更没有办成事的把握。
“废物!”
郑谷善脸色阴沉:“一点小事都办不好,要你何用?难道还要我亲自派人,弄脏自己的手不成,我这样的身份,能做派人杀害帝国老兵的事?”
没错。
帝国老兵。
虽然这层身份,比泥腿子强不了多少,但也不是能随意欺压的存在,若是行事不周,丑闻曝光了出去,激怒了军方,郑家不一定讨得了好。
那终究不是普通百姓。
“郑老爷,饶了我吧,这事我真干不了,我连只鸡都没杀过,别说是人。”
李正金苦着脸,开始后悔过来找郑老爷汇报,这么大的烂摊子,他怎么收拾得了。
“混账,难道要我给你擦屁股不成,我给你三天时间,解决这个麻烦,若是做不到,呵呵。”
郑谷善冷笑一声,原本慈眉善目的脸,露出豺豹般的凶狠,然后不理会李正金的哀求,起身离开了偏厅。
李正金浑身无力的走出郑家,巨大的压力,落在他瘦弱的肩膀上,让他快喘不过气。
……
回到桥东村。
郑香兰慌张的对李正金道:“当家的,不好了,李相年提着他的行李,搬出去住了,我劝他留下来,他就是不留,拦都拦不住,我怀疑那件事,他可能已经知道了。”
“什么?怎么会这么快,谁说出去的?”
李正金吓了一跳,这才半天多时间而已。
“不知道啊,反正他肯定是知道了,不然突然要走什么。”
“完了,完了,郑老爷要我三天之内,除掉李相年,现在人都跑了,怎么除掉他?郑老爷肯定饶不了我的。”李正金一脸绝望。
“当家的,要不我们也跑吧,家里还有点钱,咱们躲外地藏一段时间,或者投奔两个女儿。”
“只能这样了。”
……
话说李相年去了什么地方?
君子不立围墙之下,他打算先找个安全的落脚点,投奔过去的高中同学。
当年在大桥高中读书的时候,他所在的班里,有四十多个同学,全是男同学,遍布周边各个村子,且家境普遍不差,虽然他跟这些同学的关系有好有差,但他过去投靠几天,应该不会遭到拒绝。
实在不行,也可以投奔老师,总能找到落脚点。
然而花了两天时间,跑了十几个的村子,甚至半夜潜入大桥高中,查了学籍档案,才发现高中时期的四十六位同学,前途各异,各奔东西。
像他这样被征召入伍的,有二十二个,大多阵亡。
考上大学的,有十一个,如今都在外地发展。
还有八个不知所踪,直接逃亡了。
没错,为了逃避兵役,干脆选择逃跑,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
最后仅有五位同学,留了下来,因为他们都是胥吏子弟(公务员子弟),是有办法通过各种操作和手段,得到兵役豁免的——这也是条非常不错的出路。
……
距大桥镇约三十里的夏家村。
李相年终于找到了落脚点。
高中同学夏志龙家。
这位同学今年也是25岁,高中时期,跟自己的关系还算不错,对他最大的印象,是这位同学体型肥胖,一米七不到的个子,体重却有一百八。
时隔七年,再次见到这位同学,李相年吃了一惊。
夏志龙更胖了,至少有两百斤往上,肥嘟嘟的双下巴,挺着将军肚,走路都感觉很吃力。
但令人羡慕的是,夏志龙家里十分富裕,据说有水田数百亩,商铺数间,妥妥的地主阶层,住着美宅大屋,且年纪轻轻,就当上了粮站站长,有着非常不错的事业。
而最让李相年吃惊的,是这位相貌普通、过于肥胖的同学,娶了位漂亮贤惠,带着两百亩水田嫁妆嫁他的妻子不说,此外还纳了四房小妾,一个比一个白嫩水灵,一个比一个娇艳,姿色不逊于李相年印象里的女明星。
李相年简直惊呆了。
“夏兄,艳福不浅,艳福不浅啊,着实令人羡慕啊。”李相年拱拱手,一脸佩服。
“哎,李兄不必羡慕我,美色是蜜糖,也是刮骨钢刀啊,我这身体,早晚是要扛不住了。”
夏志龙苦笑摆手:“如今女多男少,只要李兄你愿意,身体扛得住,娶十个八个都没问题,不用出半分彩礼,还能拿到大把大把的嫁妆,兄弟我这偌大的家业,很大部分就是嫁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