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九章 “罗文的遗书”(五千字大章,求追读呜呜呜)(1 / 1)山海奇藏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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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嚓”,闸西亲民路上的一幢两层小洋楼,镁灯照相机爆发剧烈白光,让在场所有人都下意识眯起了眼。

“靠,袁琪,你拍照的时候和我们说一下啊,搞突然袭击,要是把什么证据破坏了,没你好果子吃!”

这个被称作袁琪的年轻男人尴尬的摸了摸脑袋,脱下手套揣进白大褂的口袋里,举着照相机慌忙逃开。

在小洋楼二层的客厅里,一群警察同样各司其职,往来穿梭,对整个房间进行地毯式的搜索排查。

雷霍宇站在二楼阳台向下看去,一楼外面的花园与马路只隔着一层铁栅栏,这个位置能把整条亲民路的景色尽收眼底。

他转过头,背对着九泉早晨十点灿烂的太阳,整个人却显得十分阴沉。

因为死者,是罗文。

忽然,他两耳扇动起来,听到了楼下李大光的声音:

“罗太太,你大概是什么时间发现罗警官,出事的?”

女人声音呜咽,似乎在极力地压抑悲痛:“我像平常一样,八点醒过来,看见床头没有罗文做的早餐,就感觉有些奇怪。叫他名字没应。以为是上班去了,也没有太在意。”

她泪湿眼眶,涕泗横流,显得非常后悔:“后来我在床上躺到九点才去洗漱,无意间看见他书房门没关,走过去就看见...看见他背对着我,趴在桌上,地上还有一大摊血。。。呜呜呜。。。都怪我,都怪我。要是我早点起来,说不定就能阻止他。。。。。。”

她再也说不下去了,悲伤崩溃,脚下一软,整个人就蜷缩到地上。

男女大防,李大光不敢用力拉扯,只能眼睁睁看着女人瘫软下。

幸好这时身旁另一位穿白大褂的女人一把扶住了罗夫人,两手环抱,轻声安慰起来她来。

李大光见罗夫人被稍微安抚住了,如释重负。在手上夹板上写写画画,记录关键信息后,来到二楼,对着雷霍宇轻轻摇头。

雷霍宇神色不变,双眼在房间各处扫视,好像一台正在搜索敌情的雷达。

半晌,刚刚楼下穿白大褂的女人身形袅袅,是随堪法医兰晶晶。她避开忙活的众人走过来,在雷霍宇耳边低语。

雷霍宇如万载寒冰般的脸勃然色变,“真的?你看过了”

“只看了一页。”法医低语。

雷霍宇眼神闪烁,排开众人,穿过客厅,走进二楼的书房。

罗文的尸体僵硬的趴在桌上,左手垂下来,几乎要落在地上,边上半寸距离就是一把黄澄澄的质地似玉的圆锥,锥头锋利,带着血迹。身下的血液已经接近凝固,散发出一种锈蚀的气味。

雷霍宇跨过血液,走到桌前,拨开罗文白中发紫的肿胀右手,抽出一打写满字迹的纸张:

“我出生在甘林省土窑村一个九口之家,在家排行老幺,没有名字,为了好养活,父母就叫我狗蛋。

三岁那年大旱,父亲饿死了,母亲靠着夜里和别的男人睡觉,给我们换回了一点点口粮。勉强度过荒年,大哥十二岁,去给刘地主打工,母亲却因为染上了病,全身溃烂地死在刘地主家的羊圈里。

为了养活我们几个小的,大哥没日没夜的干活,连个子也长不高,走在路上被地主家的孩子们拿泥土乱砸。二姐很懂事,每天天不亮就出去找活干。有一天晚上突然给我们带回来烧鸡。那是我们这辈子第一次吃肉,我们高兴坏了,但一只鸡哪够几个半大孩子吃的?我们最后把鸡骨头都嚼碎吞下去,只为了把最后一点油脂的味道留在身体里。

但是四姐大概是太馋了,吃的太急,都还没来得及把骨头嚼碎,于是她叫了半夜,一直从喉咙里咳血,在太阳升起的时候,终于咽气了。”

读到这里,雷霍宇发现书房门口站满了人,就连罗文的太太,也强撑着身子挤了进来。一个歪嘴警察说道:“怪不得罗警官,从来不吃鸡,甚至看到鸡就想吐。”

大家脸上露出不忍,雷霍宇见状,继续念下去:

“从那天之后,隔三差五的,二姐就能从外面带回一点肉食,除了鸡。我们问她是在哪里干活,能赚这么多钱?她总是笑着不说话,只叫我们快吃,自己一个人坐在边上看我们狼吞虎咽,笑的像母亲一样。

但是没出一个月,我发现二姐很快的消瘦下去,本来就干巴巴的身子,显得更加枯槁,像母亲下葬那天看到乱葬岗边上被野狗啃噬的骨头一样。有一天晚上,我听到大哥压低了声音在骂二姐,但又忽然抱着她哭起来,嘴里直叫着‘卖血’、‘活着’的话。

我太小了,没听懂,但是半个月之后的一天,二姐早上拖着像隔壁五十岁的张奶奶一样的身子出了门,就再也没有回来。那天晚上,大哥拿着二姐身上唯一还算新的红头绳走回家,还拎着一块肥肉,给我们吃了。

我不知道其他人知不知道,但我知道,二姐死了。

人的命啊,有时候很金贵,有时候又能比地上的泥还低贱。我后来听说,村里的周大善人迷信,听了村头破庙里邋遢道士的话,要用少女的心头血养生。二姐报了名,为了能一直被取血换钱给弟弟妹妹们买肉吃。每个星期领到十角铜钱后,就马上到集上给我们买肉食。

原来我们吃的,不是肉,是二姐的血。

可笑的是,朝廷又来加租,像我们这样家里没有大人,最大只有十八九岁娃娃的人家,也被摊派了三十七种租子,具体名头记不住了,只记得是三十七种。大哥交不起租,被保长带人活活打死了,是靠着三姐把自己送给保长家的傻儿子当媳妇,我们才勉强活下来。

但是后来,三姐身子太虚,生不出孩子,就也被保长打死了。

四哥在我出生前就夭折了,但是父母还是很爱他,所以把下一个孩子排行老五,也就是五姐。

五姐长大一点了,人又黑又瘦,很丑,但是有一头乌黑油亮的头发,就好像吃下去的所有都被头发吸去了。她的头发太好看了,又滑又暖,我以前常拿它当被子,比家里那床薄的只剩一层干草的破草布暖和多了。

可是家里没壮年男人了。老六和我一胎出生,我们俩也就七八岁,干不了活。于是五姐把自己的头发割下来,卖给了周大善人家。后来粮食不够了,又把自己也卖了进去,换回了五十斤粮食,让我和老六度过当年的寒冬。

从那之后,我再也没见过五姐。

再后来,我和老六靠着给地主放牛,勉强过了几岁。到了十三岁的样子,甘林又发了大洪水,哗啦哗啦地把村里最大的周大善人的房子都冲倒了。于是全甘林闹了大饥荒,我和老六就只能逃出土窑村,一路行乞度日,偶尔靠着偷吃路上饭庄里的泔水为生。

你们这些活在城里的,大概都不知道,泔水是可以卖钱的,卖给那些养畜生的人。我们吃了泔水,岂不是短了畜生们的口粮?所以当我们被发现,那些大人就打我们,老六是哥哥,为了掩护我,被他们打的奄奄一息。

我那时很饿,但是更怕,所以只能在大人们走后,回来拖着老六走到郊外,还好他很瘦,不然我还拖不动他。走着走着,老六的身子突然颤抖起来,好像要说话。所以我停下来,把耳朵靠近他的脸。

我还记得,他一边呕血,一边喷着血沫对我说:“别浪费狗蛋。。。。。。”

像你们这样的人,大抵是不知道人辛苦活着是什么样。我当时肚子里好像被人打了一拳,胃里泛着酸水,一直干呕,但什么也吐不出来。老六看着我发绿的眼珠子,捏着我的手说:“活下去!活下去!”

只剩下一根小腿骨,被我永远留在身边。”

听到这里,众人的目光,都聚集到地上那只圆锥,才发现,圆锥上面布满细小的空槽,不像玉,更像是骨头!

罗太太更是不堪,本来就悲伤过度的她受不了这样的刺激,登时晕了过去。

因为身形太胖,房间里又是人挤人,几个警察居然一时间拉她不起,最终只能任由她躺在地上,一头乌黑浓密的秀发披散下来,与锗红的血色相互映衬着。

雷霍宇头也没抬,继续念着:

“那天起,我就好像不只有自己活着。我明确地感知到,大哥、二姐、三姐、四哥、五姐、六哥,都活在我的身体里。于是在他们的帮助下,我变得强壮,变得凶狠,变得无所畏惧。

再长大一点,我回到了土窑村。周大善人、邋遢道士都老死了,我只能半夜用手一点一点扒开他们的墓。把他们的脑袋割下来,丢进了粪坑里。

再后来,我在流浪时杀死了一个叫罗文的小胖子,他是从乡下来九泉投奔舅妈的小少爷,除了比我胖,和我长得有七八分像。所以为了更好地冒充他,我就更强大了。”

一口口倒吸冷气的声音响起。

“接着,我在哥哥姐姐们的帮助下,伪装成罗文,一副唯唯诺诺的模样。我很有天赋,装的惟妙惟肖,骗过了所有人。而作为罗文,我杀死了无用的舅妈,继承了她的裁缝铺。

又过了几年,我知道在这个世上,只有做官才能活得比别人好,才能一直活下去。所以我努力读书、识字,最终当上了警察,虽然还是要给别人当狗,但我也第一次有了自己的狗。

顺便说一句,我很喜欢我的妻子,虽然她又蠢又胖,但是她的头发和五姐的几乎一模一样,每天晚上搂着她睡觉,就好像五姐还在我身边一样。”

众人一阵恶寒,大夏天的居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怜悯的看着昏过去的罗太太,不知道她是不是应该庆幸自己没有听到这后面的话。

雷霍宇一顿,他发现下面的字迹似乎有些不同,书写的口吻上也出现变化,他心中一动,却面色不变,继续读着:

“我原本以为能这样过一辈子。但是忽然有一天,一个九泉城很有势力的人找到我,他说要我去害一个人。他威胁要杀了我,于是我撕开作为罗文的伪装,露出了狗蛋的本性,我拿出常年带在身上的匕首,狠狠地刺向他的喉咙,但是他居然避也不避,甚至笑着看着我。”

雷霍宇轻轻一瞥地上的圆锥,觉得这样的形制怎样都不能被称为匕首,一个猜想浮现心头。但在众人期待的眼神中,还是继续开口:

“我很不解,但还是用尽全力刺进去,没想到这把匕首削铁如泥,却割不破他的喉咙。我这才知道,世界上有一种人叫做拳师,他们比所有人都要强、都要狠,也都要毒。”

读到此处,雷霍宇心中寒气大冒,刚刚的猜想似乎又被证实了一分:

“我也想当拳师,但是他说我没资质。于是他只是给我钱,让我去在一个众目睽睽的场合,去陷害另一个拳师。那个拳师,叫做金小刀。”

“原来关节在这里?图穷匕见了!”雷霍宇低语道。

“雷警长,您说什么?”离他最近的法医兰晶晶见他喃喃自语,问道。

“哦,没什么。”雷霍宇搪塞过去,继续念着遗书:

“于是,两年前的某一天,我接到来自孔府路上金刀门一个所谓仆人的举报电话,说他们家少爷在地下室里吃人。我知道是那个人发动了,于是我带着七个最无能的同事,前往金刀门。他也带着其他拳师,领着我们强闯进去,在地下室里抓住了正在睡觉的金小刀。

后来伪造完现场,丢下一具具被啃咬过的尸首后,他就离开了金家,我也因为抓住了吃人恶鬼,成为警察局的新星。但我知道,我仍然只是一条狗,一条随时可能被杀掉的狗,于是我找到了他,说我会把警察局里所有的知情人都杀掉,这样他就可以不用担心秘密泄露了。

后来,我陆陆续续的杀死了那七个警察,我觉得是做了好事。毕竟以他们的能力,一辈子也就混个温饱,但是被我杀死了,他们还能被评为烈士,享受荣光,不是一件大好事?

我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但是我没想到,那个人,还是不想放过我。

我其实不止一次的想要刺杀他,甚至偷过火枪打他,可是他都避过去了,好像有神明庇佑一样。最终我放弃了,我知道总有一天他会杀死我,就像我杀死其他人一样。所以,我和兄弟姐妹们商量好,他们都支持我,我不能死在别人手里,要死也只能死在我们家人手里。

于是,我写下了这封遗书,说明一切。你要杀我,那我也让你不好过!

最后,我请六哥出手杀了我,因为他最爱我,下手一定不会疼。。。。。。”

到了最后,雷霍宇发现字迹陡然又变,好像握笔的人在承受极大地苦楚一般:

“啊,不对,还是有点疼。但我不怕,因为我知道,哥哥姐姐们一定比我更疼。。。。。。”

............

“没了。”雷霍宇见众人盯着他,挥了挥手里翻到最后一页的遗书。

半晌无言,沉默在房间里蔓延。

众人面面相觑,有几个平日里就爱耍聪明的警员,一通抓耳挠腮之后,忽然眼睛一亮,发现新大陆一般,相互窃窃私语起来。

雷霍宇耳力之盛,能隔墙听见蜘蛛攀网造成的空气震荡,这些警员所谓的悄悄话,自然被他统统听去。

“我知道了,原来是总要馆的人陷害金小刀。两年前的事我也有耳闻,正是总要馆的大师兄宗英昌带人突袭金刀门!”

“是极是极,我就觉得罗文这么个怂货,怎么敢强闯金刀门?金刀门是何等庞然大物,没有背后势力支撑,谁敢轻捋虎须?原来是总要馆在后面指使他!”

“这背后牵扯了咱们九泉两个最大的势力,真是惊天秘密,你我谨言慎行,一定要当心!小心落得假罗文这般被迫自杀的下场。”

雷霍宇心下盛怒,但面色平淡如水,不露分毫。他又看了一遍“罗文的遗书”,问道:

“你们检验尸身,有发现一把匕首么?”

见众人均是摇头,雷霍宇心中暗道:“果然,这封遗书,中间部分是有人假冒!据假罗文前文所说,贴身携带的是用他哥哥骨殖磨锻的骨锥,哪里来的匕首?前后矛盾,定然有假。

不过这个布置现场的人,对人性还真是知之甚深,故事三分假七分真,故意把矛头指向宗英昌,将总要馆和金刀门同时拉下水。普通人最爱暗中揣摩豪门黑幕,讨论阴私。这次抛出这般重磅消息,绝对能吸引百姓的好奇,趁机操控舆论!”

“叮铃铃~叮铃铃~”卧室里的电话忽然响起。

站在最外面的李大光,走过去接起电话,连应了几声“是的!”,放下电话对雷霍宇叫到:“警长,副局长发飙了,说下午两点就要召开记者发布会,让我们赶紧回去!”

雷霍宇点点头,命令收拾现场,全体收队。

但在众人走后,他独自来到亲民路上,手掌三长一短的拍了四下,就立刻有一个样貌普通的人从角落里钻出来。

他在来人耳边低语两句,来人便马上离开。雷霍宇看着他离去的方向,叹到:

“杨显,这么大的局,你可要一定平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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