朦胧细雨中,沿途屋舍上的瓦片泛着淡淡的水色。
青玉县是个好地方,除了路烂了点、部分人烂了点、交通闭塞了点、娱乐活动少了点,大抵还是不错的。
毕竟这二十年里,死在这里的县令才六位,最近被人弄死的还是在三年前。
夏玉刚走出“富人区”东亭巷不久,脚下的青石板已然变成了坑坑洼洼的泥路。
他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着,有一种踩在狗屎上的感觉。
前方,三个帮派里的混混一边随口吐痰,一边不客气的收着“保护费”。
发现夏玉一身华服,英俊挺拔后,其中一个混混不禁多看了两眼。
夏玉这人一向与人为善,于是看了回去,开口道:“你瞅啥!”
那混混愣了一下,吐了一口唾沫,刚想发飙,结果一下子被同伴拉住了。
“别惹他,别惹他。”
“他谁啊,这么嚣张。”
“他的侍女是穿最贵的雪丝长袜的那个。”
“啊?”
那混混一听,吓得够呛,赶紧跟着同伴溜了,跑得比狗都快。
夏玉见状,郁闷道:“这点胆子都没有,混毛的帮派。”
没办法,侍女楚梦鱼“凶名在外”,以至于他都受到了牵连。
夏玉看了看前方泥泞的道路,忍不住轻轻叹了一口气。
他刚刚来这里的时候,真的挺不适应。
这青玉县和繁华热闹的国都天仁城差距太大了,别说夜夜笙歌的销金窟了,连丝袜都没有。
如今风靡姜国的薄纱轻丝,最开始只是王孙贵族们才能享受的稀缺之物,“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是最真实的写照。
可是十年前,蜀地有一老道在山中意外发现了一种奇异大蚕。
这种大蚕成年时足有小猪大小,吐丝量极大,夏玉曾去观摩过,跟蜘蛛精似的。
这种蚕除了个头大,吐丝量大外,还能生好养。
只要在相对干燥的地方,它们不是在吐丝,就是在造小蚕,当初在蜀山深处,估计是潮湿的环境限制了它们的发展。
在夏玉的观念中,这已有点外来物种入侵的味道了。
这种蚕一出现,本来天价的蚕丝价格一落千丈,渐渐落入了寻常百姓家。
因为蚕丝遍地,以丝为基础衍生出的纺织品、艺术品开始变得五花八门,其中就包括了雪丝和墨丝薄袜。
这都是老色,呸,都是高雅手艺人的心血和结晶啊。
可大蚕丝风靡天下是需要时间的,夏玉刚到这闭塞的青玉县时,大蚕蚕丝还没流传过来。
他很快嗅到了商机。
这青玉县位于有“天坑”之称的盆地中,环境闭塞,气候常年潮湿,大蚕不易生长。
夏玉很快选择了倒卖赚差价。
当时他被逐出侯府,生母留下的钱财被夏莎和夏凝霜搜刮了干净,只有一点勉强够吃饭的盘缠。
倒是侍女楚梦鱼有些爷爷留给她的“嫁妆”。
听闻他要做生意,楚梦鱼没怎么犹豫,便将所有积蓄拿了出来。
之后,夏玉费了些劲,进了几批蚕丝进来。
他在赚银子上算得上克制,可是人要发财,挡也挡不住。
因为当时价格公道的大蚕丝就此一家,要不就是价格是其数十倍的小蚕丝,于是铺里全是来抢货的人。
比粗麻还便宜,在当地人眼里简直可以说是不要钱,有黄牛拿出去倒买倒卖都能赚一笔。
之后,凭借着老字号的招牌,对蚕丝品质的严格把控,以及对丝织品的独特审美,夏玉店铺的生意一直不错,保证了他这个被流放的夏家公子生活不会过于落魄。
夏玉偶尔看着楚梦鱼的白丝美腿,总是忍不住感慨世界多少还是有些美丽风景的。
一路上,时常有人向他打招呼,不是“夏老板”,就是“夏公子”。
除了当丝铺老板外,夏玉还在念书。
他念书不是为了养什么浩然气,而是为了了解这世界的风土人情。
只有在读书的时候,他那种仿佛被囚禁的憋屈感才会缓和一些。
想起被人陷害流落到这里的事,夏玉忍不住拳头硬了。
陷害他的人不是陌生人,而是同父异母的姐姐和妹妹。
直至现在,夏玉依旧清晰记得那天的场景。
妹妹夏莎衣衫不整,一脸梨花带雨的质问他:“我是你妹妹你都不放过,你还是不是人!”
姐姐夏凝霜天生重瞳子,一脸厌恶的说道:“父亲,此事我可以作证,确实是夏玉欲轻薄小莎。”
一时间,夏玉百口莫辩。
他不禁想起了前世有关某腚姐的新闻,要不是有监控,那哥们儿恐怕就凉了。
而夏玉则是彻底凉了,因为这个世界没有监控不说,这腚姐还是团伙作案。
于是他顺利成为了“连妹妹都不放过的禽兽。”,被逐出了家门,驱逐到这青云县自生自灭。
不过不得不说,通过读书,夏玉发现这青玉县真的有故事。
这里在几十年前曾遭遇过一场灭顶之灾,据说整个县的人近乎死光了。
只是关于何种灾难,书中皆是语焉不详,有的说是瘟疫,有的说是水灾,反正没有定论。
夏玉隐隐觉得,这些说法其实都在刻意隐瞒当初的事实。
这地方有秘密。
那场可怕的灾难之后,来这里过活的大部分是逃难的流民,以及身上背着案子的逃犯之类的。
交通闭塞、恶徒遍地的青玉县,可以说是脱离朝廷掌控的一块飞地。
夏玉觉得,当初他之所以被赶到这里来,就是因为那些人不想他活得好,甚至不想让他活。
要不是冒出了楚梦鱼这个来报恩的侍女,他可能在路上已经......
走过一路泥泞,夏玉来到了同窗聚会的地点桂花楼。
这时已有不少同窗到了,只是主动和他打招呼的没几个。
这青玉县只有一座书院,能读书的苗子都聚在了一起。
虽然在同一个地方读书,可惜人是有阶级之分的,在这古风社会尤其明显。
书院里的学生绝大部分是平民出生,和有钱有势的大户人家子弟玩不到一起。
夏玉有银子有铺子,还有漂亮的穿白丝的侍女,自然被划为“狗大户”一类。
念书的狗大户本来就不多,绝大部分皆是沉迷“黄酒赌”的三俗之人,他这人不爱喝酒,也不喜欢赌,于是在书院里的朋友就更少了。
直至他走到里面一些,才有一个长相甜美的姑娘向他露出了腼腆的笑容。
这姑娘姓赵名霖双,平民出生,性格温和,算得上书院里数一数二的漂亮姑娘。
夏玉之所以对她有印象,不是因为她的美貌,而是因为她喜欢穿黑丝。
并且非常适合穿黑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