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3章 美味(1 / 1)浮世落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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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春华也没客气,直接让自己儿子打下手。

别人的话不放心,方子还是要握在自己手中最为合适。

她是一位高级特工,所接受的训练算是五花八门。

做菜只是其中的一个项目。

他们当初学习做菜的手艺可是跟八大菜系的名师学出来的。

甚至很多都是老年间传承下来的御厨私房菜。

顾春华不光会做八大菜系的中式菜肴,还会做西式菜肴,更不要说烘焙西点,全都是拿手好戏。

顾春华想了想家里嗷待哺的孩子,开荒地就凭自家儿子那把子力气?

开两亩荒地估计得五六个月。

问题他们一大家子人,就这九口人,就是九张嘴。

要想吃饱喝足,靠两亩荒地可不行。

卖方子当然是最便捷的,不过她也是想顺势跟会宾楼的少东家达成合作意向。

东坡肉大家自然都知道。

就是因为苏东坡爱吃猪肉,见于诗文,其实东坡肉就是红烧肉,功夫全在火候。

先用猛火攻,大滚几开,然后就加入佐料用微火慢炖。

汤汁略起小泡即可。

东坡肉一般需要加大量的黄酒。

刘春生直接对上了窗子里面陆延庭恶狠狠的目光,急忙躲闪开来,嘴里嘟嘟囔囔道。

“不就是做饭吗?好像谁不会似的。”

是闻到奇异的香味儿,还是忍不住吸鼻子。

女人会做饭不稀奇,稀奇的是这个女人做出的饭菜可真香。

刘奎志也在厨房外面徘徊,闻到这个味道有和他平日里吃的菜肴味道有点儿大相径庭。

过了不知许久,厨房里传来女人的吴侬软语。

“老二,把这些菜用托盘端到雅间里去。”

“好嘞!”

刘奎志像是做贼一样,急忙钻进了雅间里。

不大一会儿功夫,只听到门帘后面传来了脚步声。

陆延庭端着一个红木的大托盘走了进来。

桌子上摆上了几样菜肴。

白玉般的瓷盘里码着整整齐齐的犹如麻将块儿一样的肉块儿,红的透亮,色如玛瑙。

另外一个盘子里,准确的说是一只瓷盆里放满了各种蔬菜,肉类混合在一起,看起来很复杂,也看不出菜肴是什么,但是颜色和它平日里看到的完全不同。

另外一只盘子里放了一盘炒的金黄的米饭。

刘奎志微微笑了一下下口水,不由的笑道,“顾娘子,我看菜量这么大,咱们大家一起吃。”

顾春华这些菜肴自然做了大份儿的,本来就计算了她和陆延庭还有初五的饭菜。

总不能在这里待了这么久,最后饿着肚子回去。

“少东家,这都是家常手艺,这一道菜就是东坡肉,而这一道菜叫麻辣香锅,而这一个就叫黄金炒饭。少东家尝尝我们的乡野手艺。”

顾春华介绍完自然开动。

等到刘奎志拿筷子夹起一块东坡肉的时候,其他几个人也纷纷开动。

东坡肉入口,刘奎志不由的眼神充满了惊讶。

这肉看起来和普通的红烧肉没有区别,可是入口肥而不腻,软糯香甜,几乎是入口即化。

而且肉的味道里含着淡淡的酒香,甚至有一些稻草的香味。

却无法掩盖本质的肉香味儿。

就算是吃红烧肉,大概从来也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红烧肉。

在试了一口麻辣香锅,麻辣香锅看起来没有什么特别,更像是把各种菜肴混杂在一起做出来的。

本来他以为没有什么可惊艳的,农家人吃饭当然是有什么做什么,也不挑剔。

这就是一锅大杂烩。

可是等到一口菜入口,瞬间就刺激了他的味蕾。

又麻又香又辣,和菜肴的各种味道混合在一起,让人瞬间就觉得和东坡肉完全是两个触觉。

这个菜肴拌饭吃那绝对没问题。

就只有鸿宾楼和会宾楼才提供米饭。

大米这种东西那是吕记粮铺才能买得到,30文一斤,童叟无欺。

这种价位买到的米也只有他们这种酒楼才卖得起,有钱人才吃得起。

平日里一碗米饭就要30文钱。

不少人都叫唤,这米饭贵的离谱。

管大米叫金米。

没成想面前的这一盘金灿灿的炒饭,入口的滋味让刘奎志从舌尖到口腔,到胃里,整个人犹如腾云驾雾。

这才叫真正的金米。

不知道用了什么特殊的调料做出的炒饭,味道居然如此的清奇。

如果光是看眼前这盘炒米饭,只是用了简单的鸡蛋和绿色的葱花。

这种金黄色的调味料根本没尝出来是什么。

总之几种简单的材料融合在一起,偏偏出来的口感让人欲罢不能。

米饭颗粒分明,每一颗上面都鼓上了金色的蛋液,入口的感觉外面是嫩滑的鸡蛋里面是略微有些嚼劲儿的米粒。

软滑和这种嚼劲儿的硬度混合在一起,让人的口感绝佳。

还有这种调味料有微微的奶香,还带着一股说不出的辛辣,这种辛辣绝对不会抢夺炒饭的滋味。

反而让整个炒饭的口感变得异常夺人眼球。

尤其是配上面前的这些菜肴,当然如果是一碗白米饭配上这些菜肴,也绝对让人欲罢不能。

初五和陆延庭也端起了饭碗,他们俩吃的自然是白米饭。

白米饭已经够让人心疼了,那一盘炒饭他们哪敢去盛。

陆延庭给母亲盛了一碗饭,放在母亲面前,才拿起筷子风卷残云。

顾春华看看大口吃肉的儿子,不由的淡淡一笑。

老二还真有孝心。

也不枉费她在这里为了一家子的生机动足脑筋。

三个儿子里,老大虽然孝顺,却有点儿过于圣母。

心软的人终究会在这上面吃亏。

老二,目前来说是她最满意的一个儿子。

虽然有点儿武人的鲁莽和不动脑筋,为人孝顺,又愿意善待妻儿。

更没有过分的大男子主义,最重要的是老二对自己非常崇拜。

思维简单的一根筋调教调教,说不定还大有可为。

老三就不用说了,在书里就是个白眼儿狼,现在显露出来的性格也的确正在朝白眼狼的路上走去。

顾春华决定了,老大和老三能掰就尽量掰过来,如果掰不过来,她就全力培养老二。

这可是自己以后吃香的喝辣的当咸鱼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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